小區內業主物品被偷物業公司應該賠償嗎?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2022-05-03 19:08:16 字數 5076 閱讀 8500

1樓:華律網

如果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有關於這方面的規定,那麼物業公司就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如果沒有這方面的約定,就要詳細分析物業公司在財產丟失過程中存在的過錯。如果主要責任在於物業公司,那麼也需要進行賠償。

第一,要看物業公司在被盜事件中盡沒盡安全防範義務。物業公司承擔的安全防範義務是有限的,僅指一般意義上的防範。如設定門崗、門禁、外來人員或車輛登記、日常巡邏、監控維護等。

物業公司如果做到以上幾點,比如各崗位都有正常工作記錄等,那就是盡到了安全防範義務。或雖然有一項或幾項沒做到,但與業主被盜沒有關係,也算盡到安全防範義務。此種情況下物業公司無責任。

如果是由於物業不履行義務導致業主被盜,比如攝象頭損壞長時間未修(注意是長時間)、門崗登記制度不利、巡邏不及時之類的事情,導致業主被盜,物業需承擔一定的責任。第二,看你們之間的合同約定,如果合同約定承擔業主被盜的安全防範責任的話,那麼就要由物業承擔。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樓:黃昏

您好,針對您提出的問題我可以幫您解釋一下: 首先並不是有物業服務企業在小區進行管理就可以把安全責任等問題一慨推給物業,您要明白一點,物業服務企業本身有他的職責、管理許可權、範圍等。即使您家或財產受到損失,也要看物業是否按照與您簽訂的物業服務協議內容履行服務。

物業不是執法機關,電單車、電瓶被盜只能通過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處理。 您也可以向當地派出所、居委會反映,請他們加派人員或警力對周邊地區進行安全防範!

在小區內丟失車輛,物業公司是否應該賠償? 10

3樓:匿名使用者

在小區內丟失車輛,物業公司是不負責賠償的,這屬於偷到他人財物,由犯罪嫌疑人來負責賠償。如果小區物業在治安管理方面不好,可以連同業主委員會對其進行問責,並且可以做出解聘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擴充套件資料:《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

(五)籌集和使用專項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物業只對小區承擔一般性的防範義務,並不對業主的人身和財物承擔保管責任,你與物業只是服務合同,沒有形成或簽訂保管合約。物業不是賠償的主體責任人(盜竊者或破壞者才是賠償的主體人)。

5樓:黑龍江陳山律師事務所

在小區車丟了物業公司就一定應該負責賠嗎?

6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電瓶車是2023年2月9號凌晨在小區地下停車場讓人偷了,本人報警後警察去小區調取監控發現從小區大門口到地下停車場共月11個攝像頭全部都是壞的,物業公司現在也不賠償,說他們是日本跨國公司不服氣可以去告他們,我住在蘇州人民路萬達廣場永旺永樂物業管理公司,這樣的事情我該怎麼辦啊!回覆

車停在小區內被高空墜物砸壞了,物業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嗎?大神們幫幫忙

7樓:羊洋楊

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物業公司不承擔責任,但物業公司應該確保安防監控設施正常運轉,便於公安機關調查。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參照《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活動中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國家和本省有關物業服務的規範提供物業服務;

(二)定期對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養護,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組織維修,並將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方法、維護要求、注意事項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三)做好物業維修、養護、更新及其費用收支記錄,妥善保管物業檔案資料和有關財務賬冊,建立物業服務資訊平台,為業主提供免費查詢服務;

(四)落實安防人員、設施及安保措施,確保安防監控設施正常運轉;

(五)維護物業區域環境衛生,引導業主進行垃圾分類處理;

(六)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建立和完善物業服務工作應急預案,及時處理物業服務中的突發事件及其他日常糾紛;

(七)聽取業主委員會、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改進和完善物業服務;

(八)法律、法規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八條規定,公安機關受理報案、控告、舉報、投案後,認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立即進行調查;認為不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告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投案人,並說明理由。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8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不需要承擔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

第八十五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小區建築物屬業主所有,物業服務企業顯然並非小區建築物的所有人。物業服務企業根據與業主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負責對物業的管理、服務,並不占有建築物本身,顯然亦不屬於建築物的使用人。

第八十七條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已有明確規定,即為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承擔的責任亦僅為補償責任而已,一般建立在重大損失之上。因此李某只能起訴該樓房可能侵權的所有業主,而不能要求物業公司賠償。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2023年下半年。市民李某將自家轎車停放在市區某高層住宅樓下的停車場內。

突然,該樓30層的一房屋北面窗戶的玻璃突然墜落,砸在李某的轎車上。經檢修,轎車的車身及漆面產生了多處損害,花費巨大。

事發後,李某找到屋主王某、小區物業協商賠償問題,但各方均不認為自己需擔責。協商無果,李某將王某、小區物業及開發商共同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賠償車輛維修費等損失近6萬元。

庭審過程中,屋主王某認為,自己僅僅是住戶,玻璃掉落屬於開發商建築出現的問題,不應由自己擔責。王某向法庭提交了證據,其中包括兩張玻璃的**,用來證明自己是合理使用了門窗,從來沒有進行改造過。同時,開發商尚沒有對房屋進行綜合驗收,也是開發商的過錯。

對於王某的質疑,李某提供了當地**出具的證明,以證實自己是在公安部門勘查現場後才駕車駛離現場。

開發商方面則表示,已將涉案的房屋**給了王某,雖然涉案的房屋未辦理過戶手續,但該房屋已實際交由王某管理使用至事發。開發商還向法院提供了乙份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以證明房屋本身不存在問題。

開發商方面還認為,李某未將車輛停放至安全地帶,本身也需負一定責任。李某對此存有質疑,他認為該竣工驗收報告中沒有包括窗戶的驗收,且該證據與自己所訴請事項無關。物業公司方面則沒有出庭。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它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此案中,涉案房屋玻璃作為建築物的附屬設施,其墜落造成的損害賠償應當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中的房產商、物業、王某三個被告均未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於玻璃脫落不存在過錯,依法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當天,事發樓下便是停車場,車主李某將車輛停放在此處並不存在任何過錯,並且他也無法預見損害的發生,所以開發商認為車主也未盡到謹慎保管車輛的義務、存在過錯的辯解並不能成立。因物業公司經法院合法傳喚後,沒有正當理由拒不到庭,視為對其訴訟權利的放棄,可予缺席判決。

最終,當地法院判決房產商、物業公司和王某三方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賠償車主車輛損失共計3萬餘元,由三方互負連帶賠償責任。判決生效後,物業公司、房產公司均提起上訴。最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了原判。

9樓:手機使用者

這事只能找物業公司,找其他住戶是沒用的,就算把別人告了,他們只要證明自己不在場或者找幾個證人,一點責任都沒有,這裡面複雜的很,講不清。就上面那個例子,磚頭砸壞天窗,要我是住戶的話,我就要求車主先證明自己的天窗在停車前是完好無損的。另外現在房子挨的近,扔磚頭的地方不一定是最近的那棟樓,還有站在平地一樣可以用磚頭砸車,把磚頭扔高點,讓它自己落下來,這算誰的。

所以這事如發生在小區,最後還是物業公司倒霉,如果多裝幾個監控,還有可能找到人。 檢視原帖》

業主跟物業公司沒簽合同可以拒交物業費麼謝謝了,大神幫忙啊

10樓:一棵麵包樹

內容拓展:

物業費是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物業管理單位對居住小區內的房屋建築及其裝置、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治安和環境等專案進行日常維護、修繕、整治及提供其他與居民生活相關的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辦公費用。

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小區物業公司不作為業主怎麼辦,面對小區物業不作為業主該如何維權

小區主要bai問題 1 物業私du自將小區內道路改為停車位,zhi並且在車輛停放dao時沒有人員加 版以管理,從而權使得小區內車輛通行困難,根本沒有消防通道可用。2 小區內的綠化物業公司從不進行維護。3 樓內堆放雜物嚴重,物業公司不予治理。4 樓內牆壁汙漬很多 磕碰嚴重,物業公司不予修復和保潔。5 ...

物業公司有權在小區內劃車位收費嗎

小區裡的停車位收費是合法的。但是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規劃設計中明確的專用車位,包括地上專有車位 地下車庫等。這部分是產權方的專有部分,產權人可按法律規定隨意處置,產權人是開發商,能按物價局規定收費 第二種就是公共區域的臨時佔道停車位,這一種是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收費還是不收費,收多少是全體業主說了算。...

物業公司進駐小區具備哪些條件才可以取業主物管費

1 成立公司後須取得物業服務企業資質。2 與開發商或業主委員會商定好物業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並簽訂物業服務合同。3 簽訂物業服務合同1個月到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4 將收費標準報物價部門備案並取得物價部門批覆。5 做好小區物業服務工作並讓業主滿意。6 根據合同約定收取業主物業服務費並出具正式發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