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劃撥和出讓的區別,劃撥土地和出讓土地的區別

2022-04-09 05:13:53 字數 5410 閱讀 7261

1樓:搜狐焦點

土地使用權定義

土地出讓的定義:出讓土地是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後出現的供地方式,用地人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要注意有使用年限)。

劃撥土地是原來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償使用以後的基礎設施、公共建築也是劃撥土地。

劃撥和出讓是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兩種方式。

2.出讓劃撥的區別

劃撥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轉讓、出租,在轉讓的時候需要報國土資源局同意後,再補繳土地出讓金才能獲得出讓土地。

出讓土地有使用年限,但可以自由的轉讓、抵押、出租,轉讓的時候隨時可以辦理,不需要國土資源局同意。

希望以上回覆能夠幫助到您!

2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以下幾個特徵: (1)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償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國家憑藉土地所有權取得的土地經濟效益,表現為一定年期內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一定數額的貨幣為表現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

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的。

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式:

由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形式有三種,即協議出讓、招標出讓和拍賣出讓,所以出讓的程式也各不相同。

協議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式是:

(1)用地者向**申請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2)用地申請經**同意後,用地者與**協商出讓土地的用地面積、使用年限、出讓地價等用地條件,雙方就有關內容達成一致後,草簽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3)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草簽完畢後,持有關材料,按審批管理的規定報有批准許可權的**批准出讓土地使用權。

(4)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出讓金價款,**按合同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

(5)辦理土地登記的有關手續。

招標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式是:

(1)準備招標檔案,如招標書、投標書、土地使用和規劃條件等。

(2)發布招標公告。

(3)有意受讓人辦理競標手續。

(4)**確定中標人並簽訂出讓合同。

(5)中標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出讓金並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拍賣土地使用權的程式是:

(1)準備拍賣檔案。

(2)發布拍賣公告。

(3)有意受讓人索取有關檔案,辦理競投手續。

(4)在指定地點、時間競投。

(5)簽訂出讓合同。

(6)支付土地出讓金,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此可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基本形式:(1)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2)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後,土地使用者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也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也就是說無須繳納任何費用、支付任何經濟上的代價。望採納

3樓:囧聞囧事

最直接的區別就是劃撥不交錢,出讓要交土地出讓金的。對於劃撥的情形也是有嚴格規定的,比如建公立醫院、學習等公益事業以及機關單位建辦公用房是可以劃撥的。一般的商業和工業用途都是不允許劃撥土地的。

劃撥土地和出讓土地的區別

4樓:匿名使用者

區別:1、性質不同

劃撥土地是在交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無償取得的,一般不設定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但卻有一定的限定條件,比如不得轉讓、出租和抵押。

出讓土地是國家以土地使用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與土地使用者,並需要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取得方式不同

土地劃撥:需要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

土地出讓:商品房建設用地原則上應該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有償方式取得,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地產轉讓時,必須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審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權利義務不同

劃撥的土地不得進行轉讓、出租和抵押;出讓的土地使用權人具有法定規範內的處置權,可進行轉讓、出租和抵押。由此可得出,土地出讓和土地劃撥之間的權利義務不同。

4、期限不同

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讓土地的年限一般分40年、50年、70年。

5、房屋型別不同

劃撥土地一般為公益事業用地或回遷房、經適房等建設用地;而出讓土地上多建有商品房。土地出讓和土地劃撥在房屋型別上是存在著一些區別的。

5樓:

劃撥和出讓是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兩種方式。

1、劃撥土地,是原來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償使用以後的基礎設施、公共建築也是劃撥土地。這種方式的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轉讓、出租,在轉讓的時候需要報**同意後補繳土地出讓金。

2、出讓土地,是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後出現的供地方式,用地人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種方式的土地有使用年限,但可以自由的轉讓、抵押、出租,轉讓的時候隨時可以辦理,不需要**同意。

如果買賣二手房的話 劃撥土地是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出讓性質的土地是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性質是劃撥或者是出讓 出於兩種土地拿到地的方式不一樣,出讓:商品房建設用地原則上應該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有償方式取得,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地產轉讓時,必須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審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如果買賣二手房的話 劃撥土地是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出讓性質的土地是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

7樓:搜狐焦點

劃撥和出讓是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兩種方式。

劃撥土地是國家在實行土地出讓制度前實行的由**部門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房改房、公管房及經濟適用房等所用土地都屬於劃撥性質。

出讓土地則是指開發商以有償的方式取得土地,並向國土資源部門支付土地出讓金,這樣的土地具有使用年限。開發商賣的商品房就是屬於出讓性質。

劃撥土地與出讓土地的主要區別:

劃撥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轉讓、出租,在轉讓的時候需要報國土資源局同意後,再補繳土地出讓金才能獲得出讓土地。

出讓土地有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業50年,但可以自由的轉讓、抵押、出租,轉讓的時候隨時可以辦理,不需要國土資源局同意。

8樓:智途人生

劃撥是無償無期,先有證後撥土地。。出讓是有償有期,先有土地使用權後領取規劃許可證。

9樓:白小豨

劃撥和出讓是不一樣的,乙個是**讓的乙個是自己出讓的。

10樓: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以下幾個特徵:

(1)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償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憑藉土地所有權取得的土地經濟效益,表現為一定年期內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一定數額的貨幣為表現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式:

由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形式有三種,即協議出讓、招標出讓和拍賣出讓,所以出讓的程式也各不相同。

協議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式是:

(1)用地者向**申請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2)用地申請經**同意後,用地者與**協商出讓土地的用地面積、使用年限、出讓地價等用地條件,雙方就有關內容達成一致後,草簽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3)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草簽完畢後,持有關材料,按審批管理的規定報有批准許可權的**批准出讓土地使用權。

(4)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出讓金價款,**按合同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

(5)辦理土地登記的有關手續。

招標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式是:

(1)準備招標檔案,如招標書、投標書、土地使用和規劃條件等。

(2)發布招標公告。

(3)有意受讓人辦理競標手續。

(4)**確定中標人並簽訂出讓合同。

(5)中標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出讓金並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拍賣土地使用權的程式是:

(1)準備拍賣檔案。

(2)發布拍賣公告。

(3)有意受讓人索取有關檔案,辦理競投手續。

(4)在指定地點、時間競投。

(5)簽訂出讓合同。

(6)支付土地出讓金,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此可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基本形式:(1)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2)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後,土地使用者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也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也就是說無須繳納任何費用、支付任何經濟上的代價。

天津劃撥土地如何轉為出讓土地,劃撥土地怎樣變更成出讓土地

我才是無名小將 1 以劃撥方式取bai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需要du轉讓的,應當報有批准權的zhi人民 dao批准 一般為土地所在的市 縣人民 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出讓手續,繳納土地出讓金。應繳出讓金最低不得低於該出讓土地 的40 2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

出讓地和劃撥地的區別是什麼,出讓土地和劃撥土地的區別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定義 土地出讓的定義 出讓土地是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後出現的供地方式,用地人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要注意有使用年限 劃撥土地是原來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償使用以後的基礎設施 公共建築也是劃撥土地。劃撥和出讓是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兩種方式。2.出...

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區別是什麼

出讓土地是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後出 現的供地方式,用地人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要注意有使用年限 劃撥土地是原來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償使用以後的基礎設施 公共建築也是劃撥土地。劃撥和出讓是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兩種方式。劃撥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 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