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解釋三出台後,房子的問題

2022-04-06 00:09:10 字數 666 閱讀 2989

1樓:王元頁

要寫在雙方的名下,不然寫在一方名下仍然屬於一方的財產,只是在離婚的時候另一方可以就自己的還款部分要求折價的補償

2樓:

(1)購房合同是寫的兩個人名字還是乙個人的?

(2)房產證上面是寫的乙個人的名字還是兩個人的?

如果以上兩項都是乙個人,則屬於婚前個人財產;如果(2)有兩個人的名字,則應該屬於婚姻共同財產;如果(1)項有兩個名字,(2)項只有乙個名字,這種情況不太確定,可能屬於個人財產,然後如果離婚是要補償另一方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3樓:劉大來律師

要有證據證明是雙方出資的就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否則應按房產證上的登記姓名確定。

4樓:張浩語過添情

以夫妻雙方簽署協議為主,要看協議內容的才能定性。

新婚姻法婚前父母買房問題,新婚姻法出台後婚後一方父母全款買房是屬於個人財產嗎

既然已經登記了名字。即可視為明確表示贈與了雙方,應當共同分割。當然,如果能夠證明,當時的贈與是受到脅迫的,可以解除贈與。這時,要適用合同法的規定。你說的是婚前購買房產,沒錯吧?如果兩人沒有拿結婚證,去買房子,寫了兩人名字在購房合同上 不然不可能辦下來兩人名字房產證 那麼。賣房子的會要求兩人去辦理購房...

新婚姻法出台之前的婚前房產是否屬於個人財產

前面房產屬於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對於後面的房產建議做婚內財產的約定。婚前財產歸個人,婚後財產屬於雙方共有,婚前個人名字購買房屋其產權為個人所有,只是婚後的還款部分屬於雙方,濰坊律師徐振才解答。1 屬於以後設計財產問題,都是以新婚姻法,包括新法之前的房產。2 把錢給你父母,你父母出首付,加你名字,你公積...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婚姻法》第19條第三款規定是什麼

確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債務屬於夫妻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可以考慮以下兩個標準 1 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 2 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儘管夫妻事先或事後並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後,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應當視其為共同債務。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大致可以分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