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個體網咖上班,我向老闆辭工,他答應了但是他們不發我工資我應該怎麼辦

2022-04-02 01:09:17 字數 3666 閱讀 6272

1樓:匿名使用者

拿把刀 喝點酒 去嚇唬他 讓他覺得你離開這筆錢你就不想活了跟他同歸於盡

他肯定不至於因為你的工資出點意外什麼的

不過演戲看你的本事了……

還有就是千萬別假戲真做了……

最後祝你討到工資……這個社會講道理是沒用的

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禁止單位拖欠員工的工資,建議你去當地縣市級**信訪辦投訴,現在信訪辦已經成立《清欠辦》專門處理單位拖欠員工的工資問題

3樓:胡一刀

其實你們這種僱傭關係不知道有沒有相關的合同(那怕是最簡單的合同,當然不是口頭說的那種,最好是白紙黑字的那種)來制約雙方,如果有最好,那麼可通過法律的途徑來解決;他們要用強的話,不是我慫恿你,你確實可以強硬起來,讓它們知道你這個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就跟它們鬧;

但是如果沒有相關的合同來制約,那麼不妨告訴你,你的前boss稍微強勢點,不反咬你一口就算不錯了;其實不是現在的法律部門不替弱勢群體伸冤,而是你要掌握足夠的證據,讓你自己站在不敗之地,再圖其它;一般的沒什麼背景的,只是些各有點小錢的,相信法律未必就一定站再那邊;

當然如果你惹到的你李剛那樣的boss的人的兒子,那只能說你倒楣。。。。。。。

4樓:匿名使用者

當地有勞動局嗎?

不過這種個體經營戶應該很不正規吧,實在不行鬧一下,然後打110吧。

跟老闆好好溝通一下吧!

我在網咖工作,不想做了,就跟老闆說辭工。可是老闆就是不讓走,還拿沒有招到人當藉口 20

5樓:到底換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該條款的幾個要素:

1、提前三十日;

2、以書面形式;

3、通知用人單位。

你只要符合前面兩個要素即可解除勞動合同。這裡要特別給你解釋第三個要素,你以書面形式提出,並非是要得到用人單位的批准,用人單位更不能以沒有招聘到人作為理由,這樣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建議你與其協商,並告訴用人單位。

如果確實要走,那麼可以將書面形式的辭職申請或報告,通過郵局以**或快遞方式寄給老闆,保留證據,這樣到期就走(以你寄出第5天開始計算三十日)。如果不給你結算工資,你可以將這些證據通過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另外,你要保留你在網咖工作的證據,譬如:

工作證、工資條等能有效證明你在該網咖工作。

6樓:花蹊對酌

首先感謝你的信任。你最好描述一下具體情況,不然很難給你最佳的建議。

(1)如果老闆沒有押工資的話,我勸你等這個月老闆發完工資時再走。如果發工資時,還會押10天左右的工資的話,個人認為這個錢可以不要。這樣你可以選擇新的生活,雖然表面上是損失了幾天工資,但總比你出不來或一分錢也沒有領到要好。

(2)老闆不讓走,如果你還想繼續做,或者你辭職是因為收入少,你可以提出來要求他加薪。

(3)有的時候確實是老闆沒招到人,你可以幫他招乙個人上班,這樣你的工資又可以全額領到,這樣最好。

(4)你就是想走,那你就再找老闆好好的溝通一下,看看是否可以准許你辭工。

(5)至於法律程式,你可以去找當地的勞動仲裁,他們會支援你的訴求。(但是,有時候,法律真的不是萬能的。有時候,我們還要考慮一下走法律程式的成本。)

祝你好運!

7樓:

可以到勞動保障局舉報。

工廠因為拖欠工資不發。不發工資我就不上班,之後他不給我前2個月的工資說我是自動離職,我該怎麼辦?

8樓:微風

工廠因為拖欠工資不發,不發工資我就不上班,之後他不給我前2個月的工資說我是自動離職,屬於企業或老闆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可以憑藉能證實實際勞動關係的證據到當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補償金(每服務一年補償乙個月工資)並辦理離職手續。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9樓:正氣長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據此,如果你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你有權離職,離職後不屬於違反勞動紀律,用人單位應足額支付你拖欠的工資,你還可以要求賠償。

如果你不想離職,用人單位也應發放你工資,如果不給,你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

10樓:韓飛律師

以拖欠工資為由提出離職,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38、46、47條!

11樓:匿名使用者

到勞動局舉報或提勞動爭議仲裁

縱橫法律網 秦佳俍律師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縱橫法律網 李穎律師

13樓:匿名使用者

到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你好,我在柬埔寨上班,老闆一直不發工資。公司是上海寶冶,半年不發工資,在國內說好了,月結

暨音禕 那你也可以跟老闆溝通,為他為什麼不發工資可談好是一個月一發,現在半年了不發您可以,如果他再不給你發,你可以通過法律來把你的工資要回來,不用再忙的上班了,先把工資討回來再說。 你在柬埔寨上班,老闆不發工資,你就可以捍衛,捍衛自己的權利,你和老闆洽談老闆要是不同意的話,你就可以請律師,讓律師跟老...

我現在不想幹活呢,向老闆提出辭職,老闆說著在讓我再幹七天,他把人找上就結我的工資,我就又幹呢七天

像你這種情況,我已經看明白了,你既然已經辭職,老闆剩下的錢就想壓著不給你,這你是沒有辦法的,因為你沒有等老闆找到人才走,所以老闆就用此方法來難為你,壓著你的錢,不給你,你只有和老闆去協商,如果老闆實在不給的話,你也只好拿著收集到的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進行投訴,只有投訴才能解決,不然的話,到年末,...

我在工廠上班,平時是壓月,可到年底老闆也不結清工資,他這樣做合法嗎

當然不合法,這屬於拖欠工資,可以告他,或者通過 給他 了 在法律上來說 是拖欠工人的工資 不合法 我在服裝廠上班,老闆說押乙個月工資,乾到年底再結清,我現在想辭職,老闆扣著乙個月工資,這樣合法嗎?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