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夫妻已離婚,婚前債務處理的問題

2022-03-25 06:09:02 字數 5169 閱讀 7511

1樓:要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1.女方可否到法院起訴要求其前夫補齊拖欠的取暖費

可以起訴,但是建議先協商處理,能協商的話沒必要訴訟解決的

2.男方和女方各承擔的比例是多少

比例可以協商,協商不下由法院判的話大概是五五分

3.哪些法律法規支援這一請求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依據是婚姻法41條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祝順利!

補充:我的意思是說是不是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起訴,過了這個期限法院就不予受理了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依據是婚姻法解釋二25條

因此如果是因為你個人先墊付了取暖費後再想前夫追償的,從墊付之日起2年內需要向法院起訴或者其他方式主張權利,否則訴訟時效經過後就喪失了勝訴權

2樓:凡人律師

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承擔該債務的一半。該債務屬於夫妻存續期間產生的債務,夫妻雙方都有義務承擔。

法律依據:

1、《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償還;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24條:「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8條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9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樓:潛龍一現驚天下

一人一半,因為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4樓:南京張磊律師

您把六千多塊錢的取暖費交了後,可以向您的前夫主張最起碼一半的取暖費

最高院審理離婚婚前債務可否另案處理

5樓:正商觀察者

如果雙方在離婚時,沒有就債務分割問題提起訴訟,那麼法院可以不予處理。但是,如果債權人已經起訴的,法院可以另案處理。

同時,根據《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即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的情形的除外。

6樓:

離婚是兩夫妻之間的事情,債務是債主與債務人之間的事情,如果夫妻間有債務關係則可以一併處理,否則要分案處理

7樓:中原小象

最高院和省高院都不審理離婚案。

離婚後是否要承擔婚前債務

8樓:華律網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的情形除外。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根據以上的法律規定,如果是婚前債務的話,那麼夫妻一方是沒有必要進行傳喚的,如果離婚的時候就需要將雙方共同的財產分割清楚就可以不用替對方進行償還,也沒有這個必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三條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9樓:匿名使用者

1、「離婚後是否要承擔婚前債務」:你這說法有誤,應是「離婚後是否要承擔『離婚前』的債務,而不是」婚前債務。婚前債務是指原婚姻登記之前一方的個人債務。

所以樓上朋友說「婚前債務是個人債務」是被你誤導了。

2、這債務不是她前夫的婚前個人債務、而是他們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的債務。

3、這債務:

(1)一般情況下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由你朋友和她前夫共同承擔償還責任(當然,你朋友在還債後,可以向她前夫追償一半):不管你朋友對他欠錢「是否知情」。

(2)不算夫妻共同債務、你朋友可以不承擔還債責任的情況是:你朋友能拿出證據證明,這債務是她前夫和債權人明確約定為他們之間的個人債務、或者是他們夫妻曾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有過關於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書面約定、並且債權人在借款給他時知道他們夫妻的約定的。

附相關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4、「請問這房產算不算我朋友所有,還是屬於共同財產而用於抵債」:

(1)這房產如果已經過戶:從法律上說是你朋友的個人財產了。如果還未過戶到你朋友名下:

她可以憑離婚協議或是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請求過戶:也能保證房子成為她的個人財產、肯定不再是夫妻共同財產。

(2)但:即使房子是她的個人財產了,她在拿不出以上證據時,也有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債務償還的責任,即她應以她的個人財產承擔償還債務的一半或是全部。

(3)如果她只有這唯一的一座住房:房產也不是豪華大宅的話,一般不會被拍賣用來抵債,但可能會執行她的其他財產(在老公不能足額償還的情況下)。

5、「破產之前的多數債務是以另一處正修建中的房子做的抵押,請問,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可以不可以再申請用我朋友的這套房屋做抵押」:

(1)既然那債務有抵押:會先拍賣被抵押的房產來還債。

(2)你朋友的房:如果房產證上是她的名字、房子歸她所有,抵押是必須要過她同意、並做抵押登記後才有效的,不經她同意不會被抵押。

(3)你的意思應不是「抵押」,而是你朋友的房子在對方起訴後會不會被拍賣用來還債:如果你朋友無法證明那債務是她前夫的個人債務而不是夫妻共同債務、她前夫的所有財產和已經抵押的房也不足以償還的話:你朋友的房就有可能被拍賣還債。

5、建議:

(1)盡快將離婚時分給她的房過戶到她自己名下。

(2)盡快收集好那債務是男方的個人債務、而非夫妻共同債務的證據。

10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應確定你朋友老公所辦企業的性質,如企業屬於「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那麼企業所欠外債應由企業償還,你朋友老公作為投資者僅以投資額或所認購的股份為限,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以個人財產承擔企業債務。簡單地說,這些債務屬於企業債務,不屬於個人債務,不應以夫妻共有財產償還。如你朋友老公所辦企業屬於「個人獨資企業」或「普通合夥企業」或你朋友老公是以個人名義借款用於企業經營,債權人對此不明知的,該債務就屬於個人債務,應以夫妻共有財產償還,除非存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

2、你朋友已經離婚了,並分得了房產,該房產現在屬於你朋友所有。但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五條規定,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你朋友主張權利。需要指出的是,這是普通債權,債權人無權要求用你朋友的這套房屋做抵押。

3、以上僅是對你提問的簡要回答,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會存在很多變數,例如:你朋友老公可能有虛假出資,抽回投資等行為或法院否定企業法人人格等情況。這些情況都會對本案的處理產生實質性影響,建議你朋友採取如下措施:

(1)債權人直接向你朋友主張權利,她可以要求債權人先實現抵押債權(即通過拍賣抵押的房屋實現債權)或以該債務屬於企業債務為由不同意還款。

(2)債權人如起訴,建議你朋友聘請乙個與法院有良好關係的律師,由他取得相關的證據。從實際情況看,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一般均屬於「****」性質,所以你朋友不用還款的可能性很大。

最後祝好運。

11樓:上海楊律師

中國的法律只有企業破產,沒有個人破產之說,所以如果你說的是你朋友的老公的公司破產,那麼公司破產前的債務按照破產程式清償,根本不用你朋友的老公以個人名義清償,你朋友的財產也是安全的。

12樓:

廣東胡律師:

1、你朋友先生的債務如果是用作家庭生活才才需要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否則就是屬於他個人債務,無權用他們夫妻共同財產來償還;

2、此房產屬於你朋友,她先生的債權人無權來對此房進行抵押。

13樓:西安李亞林律師

若債務屬於男方婚前個人債務,女方就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1.算你朋友所有,不屬於共同財產。

2.不可以再申請用你朋友的這套房屋做抵押。

15樓:匿名使用者

你最好問律師,畢竟咱們不是專家,律師費用也不高,而且,你的具體情況可以跟律師仔細的講,在這裡,想說清楚,得打都少個字?問律師吧。

16樓:

婚前債務是個人債務

房產是你朋友的,我覺得是贈與,所以若符合一定條件債權人有撤銷權,那麼贈與無效,那房產需要分割,屬於你朋友的才是她的,(婚後的房產的話可以一半,婚前那麼沒有)而且也要和其他財產怎麼分割的聯絡起來看

債權人申請就不是抵押權了- -是破產財產的清算程式之類的吧- -

法律諮詢 離婚訴訟,關於離婚法律諮詢

上面說的都沒說到重點。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三條規定,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後經治不癒,可以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准予離婚。所以只要病症屬實,且對你確實造成傷害,是可以隨時離婚的,成功率也很大。分居兩年事實...

夫妻之間假借離婚逃避債務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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