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供暖不好業主有權更換供暖公司嗎

2022-03-15 16:36:54 字數 3191 閱讀 1933

1樓:哪吒搞笑動漫

可以更換,但要雙方協商一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2樓:六零河

小區供暖不好業主有權更換供暖公司。但因為供暖專案的特殊性,更換供暖公司涉及到供暖熱源、供暖裝置及管網的連線更改需要一定的費用,業主更換供暖公司的難度較大。

物業有權利私自更換取暖方式嗎?由原來的集中供暖改成小區自己供暖!

3樓:個人行家

物業沒這個權利更改

但是我有乙個疑問

正常情況下,集中供暖轉為自供暖並不是一句話就能改的。

首先,小區自供暖需要安裝採暖鍋爐。這個改造費用可不是物業公司自己能承擔的。安裝一台採暖鍋爐,工程費用加上裝置設施,幾百萬的投入。

哪個物業公司錢多了自己花錢做這個改造?收供暖費來沖抵工程款就是乙個笑話。自己燒鍋爐供暖,收取的供暖費扣除能源和人工成本後,或許會有部分結餘,但是和鍋爐改造的支出相比,絕不是三五年就能收回成本的。

其次,小區自採暖,不管是用燃氣鍋爐還是燃油鍋爐,哪怕是燒煤的鍋爐,都需要規劃部門審批,經過市**供熱辦公室核准後才能實施。不經過**供熱部門許可,自採暖需要的燃氣、燃油、燃煤等等,都無法採購。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買房合同寫明是集中供暖,後來卻變成自己供暖,那就涉嫌欺詐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沒有。供暖都是由當地的供暖公司提供。在集中供暖的小區,可以單戶更換地暖。首先要跟物業協商好,以後會牽扯到維修等。

望採納!

暖氣管道的修理,是供暖公司負責,還是自己負責?

6樓:侃民生看社會

冬季供暖期間,如果家裡的暖氣壞了,估計是會非常著急的。可是如果發現暖氣壞了以後我們到底應該是去找誰來進行維修呢?我想這些應該是我們需要了解的,了解這些以後我們可以最快時間內找到維修單位來維修。

例如現在有朋友問這樣乙個問題:小區暖氣管道壞了怎麼辦?物業公司不管,供熱公司也不來修。

大家有沒有遇到過這種問題呢?

供熱分為哪些形式

第一種形式就是小區採用集中供熱。集中供熱的時候的熱源是來自於供熱公司。也就是說供熱公司的供熱站輸送出來的熱水,然後通過迴圈幫浦或者是加壓幫浦輸送到我們每個小區的換熱站,然後從小區的換熱站再分配到每棟樓的管道井,接著分配到室內,然後實現戶內的供熱。

第二種形式就是小區自己供熱。小區自己供熱常見的就是採用的燃氣鍋爐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形式燒的熱水。然後通過小區的供熱站分配到樓內的管道井內,再通過管道井分配到各個室內。

第三種形式就是我們自己家裡燒的熱水進行供熱。像常見的家裡安裝的壁掛爐,或者是其它的熱源的形式,這些都是屬於我們個人供熱。但是這種形式對於一些商品房是不適用的。

供熱各種形式中的責任如何劃分的

第一種形式就是採取的集中供熱的責任。集中供熱是由我們國家的一些供熱單位來進行的。集中供熱的時候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就是新建的商品房還未移交公司,那麼這時整個小區內的供熱的維護和維修都是由開發商來進行負責,這個時間一般是兩個採暖期。第二種形式就是已經移交供熱公司的供熱情況。這時小區內整個系統內的供熱維護和維修都是由供熱公司來進行負責。

第二種形式就是小區自己供熱的責任情況。如果採取的是小區自己供熱,那麼此時供熱中所有的維修和維護都是由小區的產權單位來進行負責的。一般來說都是開發商進行負責或者是物業進行負責,這個要看具體的產權情況。

第三種形式就是我們自己燒的暖氣。這種情況下,如果暖氣出現任何問題肯定都是我們自己來進行維修。所以這時我們就不需要考慮責任劃分的問題了,壞了我們就自己來修就可以了。

小區暖氣壞了,由誰負責維修

第一種情況就是供週期在兩個採暖期以內的小區。也就是說我們家的房子剛剛經過不到兩個採暖期,如果此時供熱系統出現任何問題,例如小區裡的供暖管道壞了,或者是公共管道井的水暖管出現了漏水等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維修單位就是開發商或者是物業公司。

第二種情況就是已經超過兩個採暖期的小區。也就是說我們家的房子供暖已經超過兩年了,那麼這個時候如果再出現採暖系統出現問題,例如小區才能管道壞了,那麼此時的維修責任應該就是供熱公司。因為我們每年都要交供熱費,所以供熱公司是是有責任給我們進行維修的。

第三種情況就是小區自己燒的熱水來進行供熱的。那麼這個時候我們直接就去找產權單位。如果產權不是物業,物業也應該向相應的產權單位進行反應來處理這個問題。

小區暖氣壞了的具體處理程式是什麼

第一步我們首先應該找的是物業物業。物業是有責任給我們負責聯絡相關的維修單位的。例如是供熱公司的原因,此時物業就可以聯絡供熱公司進行報修;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那麼就可以找開發商拍相的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第二步就是去找供熱辦相關的人員進行反映問題。如果說我們去找物業,物業公司不管,那麼我們只有自己去供熱辦找相關的人員進行反饋。特別像各個地區的地方**,撥打以後會得到很不錯的解決效果的。

結束語關於小區裡的暖氣壞了,供熱公司不管,物業也不管,應該怎麼辦,家居雜壇通過對小區暖氣具體形式的介紹,給大家詳細的分析了每種形式的相關的責任,並給大家介紹了具體的處理的步驟。

7樓:鳳凰社裝飾

物業公司只對交物業費的業主負責,也只對交物業費的業主有權進行管理,所以是合理的額啊!管道出現問題,如果不是業主自家問題的話,是應該物業找供暖公司來維修的啊。業主沒有必要自己出面的 啊

8樓:

先要看看暖氣管道的保修期吧,如果在保內的應該由原開發商找暖氣管道公司,如果是過保了,收費維修是要的吧

9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有責任修理!沒人交費是物業的事情!但是住戶居住在這個物業的單元!也交了相應的費用!理所當然有相應的回報!物業是居民的守護神不是嗎!!他有自己應盡的義務!

小區業主被盜,物業是否有責?怎樣跟業主解釋

首先要看物業的責任在於是否盡到了管理義務。如果物業按照規定安排的安保人員巡視 進出小區的非住戶都有登記 主要路段和單元門處都有攝像監控,而且按照法律規定的期限進行了資料儲存。物業做到這些,那麼就可以認為物業公司沒有責任。如果物業公司做不到上述工作,那麼可以視為物業管理工作有瑕疵,物業服務環節中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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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上來講是沒有權利干涉業主裝修的。從物權法角度,房子是業主的,物業是物權干涉的。2 從公眾安全角度,物業公司發現業主裝修有損害公共安全之行為時,有義務提示業主,並要求業主及時更正。3 從合同的角度,業主裝修前,應與小區物業簽訂裝修管理協議,物業公司可以依據裝修管理協議的約定,對業主的裝修進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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