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小區業主,車停在小區的地下車庫擋風玻璃被砸了。向該小區物業公司索賠物業不理會。該怎麼辦

2021-03-30 15:34:53 字數 5988 閱讀 1129

1樓:旗一開得勝

遇到小偷了,車庫有沒有監視器?請警察來破案,收的停車費是不是包含了管理費?有沒有人值班?

如果沒有人管理,就得屬於自己損失了。地下車庫如果買了產權的話,也是自己負責,治安問題只能去找警察解決。

新車停在小區地下車庫給刮花了,小區物業有責任賠償嗎?

2樓:小肥肥

業主的汽車停在小區地下車庫被剮蹭,物業應該賠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機動車在小區地下車庫停放應該是簽署了合同,繳納了費用的。車輛發生任何損失都應該由物業承擔全部損失。物業可以現金賠償,也可以負責修車或者免除一段時間的停車費用。

3樓:途虎話養車

你話了錢,這個錢是什麼?是你租令物業的場地,也就是停車的車位的費用。並沒有包含物業幫你管理車輛的部分。

如果有明文廣告或者宣傳說「車輛停在小區內,本小區負責車輛安全」之類的文字證據,那麼物業對車輛損失要負責,否則物業是沒有責任的。

4樓:邊淋浴邊抽菸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是停在停車場被刮?而且小區也配合你調出了錄象,你還是找不到證據。停車費是佔地費,不是保管費,你出2800乙個月請物業找個人搬個凳子坐在那裡守著,如果再出現那種情況,賠償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5樓:瀦520瀦

物業沒責任的,他給你提供個停車的地方而已,去保險公司吧,車被劃正常的

6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需要明白你所交停車費是否含保管責任。

其次,物業是否有過失。

現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7成,就證明與物業公司無直接關係,但物業已表明願意負責一部分,也證明這物業在積極處理此事,可利用此事讓物業以後對你的愛車多加照顧。

新車出了點小問題,別太在意,可以恢復的。

7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不會賠償的.物業給你提供的是佔地費而已.保管問題你自己負.

責舉個列子說你在小區租用了乙個房子.你的房子被盜竊了物業是不會賠償的.可是物業的管理人員看見有人盜竊你的房子並沒有管的話那就是物業的問題個了..

也就是說如果物業的管理人員看見你車被別人刮花了的情況下也沒管的話你可以把物業給告上法庭.這個是完全一樣的道理的.你車所占地的位置就是你汽車的家.

就算你車在小區停車被盜了物業也不會給你賠償.雖然話不好聽可是就是大實話.以後多注意你的愛車.

盡量不要停放在車輛很擁擠的小空間裡.容易掛花.你這個問題可以根保險公司要求.

他們很輕鬆的會給你處理的,呵呵.兄弟,不要惱火了.笑一笑吧.呵呵

業主車子停在小區地下車庫被碰擦,物業有責任嗎

8樓:楊子電影

業主的汽車停在小區地下車庫被剮蹭,物業應該賠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機動車在小區地下車庫停放應該是簽署了合同,繳納了費用的。車輛發生任何損失都應該由物業承擔全部損失。物業可以現金賠償,也可以負責修車或者免除一段時間的停車費用。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一)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二)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四)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五)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六)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七)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八)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9樓:

業主車子停在小區地下車庫被碰擦,物業是沒有責任的,但是物業有幫助尋找肇事者的義務。在車庫裡被碰擦,屬於車庫內的交通事故,應當報警由交警來定責,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身**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身**,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並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10樓:談車帝汽車短**

相信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疑問,我在小區交了停車費,但是車子被別人給刮蹭了,肇事者還逃逸了,這種情況下物業到底有沒有責任賠償呢?下面我們就來一起看一看

11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只收車位費,沒有收保管費,物業沒有責任。

12樓:戰灬

物業對共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管理,而車位管理只負責收取場地費,而沒有收取保管費用。屬於私有專有的,物業沒有責任。

13樓:梅月清泉

首先,車輛停放在小區地下車庫為收費服務專案,車輛在車庫期間的安全應由物業負責,當車輛出現異常或受損後,物業公司有責任第一時間通知車主並提供相應資料幫助車主找到肇事者(一般為監控的影像資料)。如該物業公司無法提供相應資料應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私家車停在小區的車位內,玻璃砸破了,物業有賠償責任嗎?

14樓:威海博銳化機

有的。1、我國《物業管理條例》亦明確規定了物業公司在協助維護小區治安秩序,保護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方面的義務。物業公司保管業主車輛的義務既**於合同的約定,又**於法律的規定。

業主將車輛停放在小區內,如果由於物業公司管理方面存在重大過失導致發生損失,業主有權利向物業公司要求賠償。

2、我國2023年實施的物權法引入了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明確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地下車位是小區整體環境內容的組成部分,屬於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中的共有部分。

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中,停車服務是物業服務中的乙個子項,物業公司有義務維護物業管理區域秩序,對小區內停放車輛進行管理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擴充套件資料:

物業委託管理的管理事項主要有以下若干內容:

1、建築物本體建築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

2、物業公用裝置、設施(如公用照明、**空調的使用管理、維修、養護和更新。

3、物業區域內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使用管理、維修、養護與更新。

4、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包括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與管理。

5、環境衛生管理與服務。

6.安全管理與服務(如治安管理、消防管理和車輛道路安全管理等)。

7、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8、環境的美化與綠化管理,如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營造與管理。

9、供暖管理。

10、社群文化建設。

15樓:微觀世界大不同

物業公司承擔一定的責任。

根據您的描述,您的車輛停放在劃線停車位。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車主繳納物業費和停車費,即和物業管理企業簽訂了物業合約,因物業管理企業未按合同履行義務而造成車輛受損的,物業管理企業應承擔合同約定的民事責任。車主和物業管理企業雖然沒有簽訂停車服務管理合同,但車主能舉證物業管理企業在履行公共秩序維護服務時存在瑕疵的,可與物業管理企業交涉,要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6樓:生在江湖

1.首先物業根本不會和任何人簽署書面的「保管協議」,試想,一輛車動輒十幾萬上百萬的,一旦形成保管關係,那風險會是多大?

2.根據相關規定,物業有義務做好公共區域的安全防範,尤其是收過「停車服務費」的區域,如果物業能證明自己已盡安全防範義務(巡邏、監控、來人登記等等),那麼他一般只需付很次要的責任,否則他需要付一定的付一定的責任,顯然你說的情況能說明一些問題。

3.其實這種情況大多需要跟物業私了即可,不要把關係弄僵,畢竟你的愛車還需要長期停放在位的,讓物業認一些維修費用,讓他們知道自己有管理責任並認真改進,對大家都好,誠然物業也很不願意你的車被怎麼樣。

4.希望能幫到你!

17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條例沒有,基本上物業不會賠償~(物業是來掙錢的,不是來出錢的)最多物業公司給出個證明,然後你自己走保險。具體賠償還是靠你跟他們耗,沒事把車停小區門口,堵一堵~最多應該能要出千八百的把~~

車在小區車庫被砸,物業怎樣承擔責任?

18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檢視《物業服務合同》和《停車服務協議》(也可能叫其他的類似名字),看其中物業公司的關於停車管理方面的義務內容;

第二:物業服務企業完全履行了《物業服務合同》和《停車服務協議》中關於停車管理方面的義務內容(換句話說,就是找不到物業服務企業沒有履行停車管理方面義務的瑕疵),那麼物業服務企業則不負相應責任;

第三:如果物業服務企業存在瑕疵,有一定的責任,但如果責任的大小不好判斷,則應及時通過法律途徑(法院訴訟)來解決糾紛。

19樓:永夜蟲極光

物業公司有責任但不是全責,因為物業管理費裡面可不包括你得車位停車費,因為你得車位是你自己買的,已經是私有的

最多物業負個保安失職,或管理失職,賠償部分責任,車內的東西估計就是沒戲了

20樓:

物業應付全則,但是車內的就每人會陪啦《說不情》,

21樓:買珈藍

你要了解清楚,據我知道,有些物業給你的車位僅僅只負責給你停車的地方,不包括你停車的安全問題,我乙個朋友就是這種情況,後來去和物業耍無賴了,哈哈,不過他有點流氓味道的,後來物業答應免掉他半年的停車費,你要問清楚物業是什麼性質的,現在的法律分的太細了,頭大,處處咬文嚼字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物業要承擔此責任,但是車內物品就當送了.

23樓:義利信物業

物業公司應賠償大部分的

車子停在小區車庫被劃傷物業該賠償嗎

24樓:眉間雪

業主的汽車停在小區地下車庫被剮蹭,物業應該賠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章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機動車在小區地下車庫停放應該是簽署了合同,繳納了費用的。車輛發生任何損失都應該由物業承擔全部損失。物業可以現金賠償,也可以負責修車或者免除一段時間的停車費用。

擴充套件資料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

1、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接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的服務;

2、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並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提出建議;

3、提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建議;

4、參加業主大會會議,行使投票權;

5、選舉業主委員會委員,並享有被選舉權;

6、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

7、監督物業管理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8、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使用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9、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不是小區業主,車停在小區裡繳了停車費,前擋玻璃被砸了物業有賠

小區交停車費一般是場地的租賃費,物業不負責車輛保管義務,即對車輛毀損等不承擔責任。當然,車輛進入小區時候,小區門衛會發一張停車卡,看看停車卡上有沒有特別說明,如果未寫明 不負責保管 等字樣,物業有一定的賠償責任。如果車子停在小區裡,擋風玻璃被砸壞了該怎麼賠?應該報警嗎?要滿足以下兩種情況中的一種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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