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證如何辦理,如何辦理收養登記證

2022-02-21 23:08:59 字數 5168 閱讀 7025

1樓:匿名使用者

一、收養人應當向收養登記機關提交收養申請書和下列證件 、證明材料:

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由收養人所在單位或者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有無子女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等情況的證明;

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檢查證明。

二、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並應當提交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生育情況證明,其中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人還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材料:

收養人經常居住地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的證明;

公安機關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的證明。

收養繼子女時,可以只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和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生父或者生母結婚的證明。

三、領養證:

為了規範收養登記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收養人應依法進行登記。表明被收養人由誰來監護,為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維護收養關係當事人的權利。收養人要對被收養人履行相應的撫養等義務,同時被收養人也要履行對收養人的相關的法律義務。

領養證全稱為:收養登記證。

四、被收養人條件:

不滿十四周歲。但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不受此限制。繼父母收養繼子女也不受此限制。

喪失父母或查詢不到生父母;或者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但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腸子女不受此限制)的小孩。

被收養人年滿十周歲的,須徵得其本人同意。

如何辦理收養登記證

2樓:民生為本

一、收養登記條件:

1、被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⑴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⑵喪失雙親的孤兒;⑶查詢不到父母的棄嬰和兒童;⑷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扶養的子女;⑸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可以不受不滿14周歲的限制);⑹繼子女(可以不受不滿14周歲的限制)。

2、收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⑴無子女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以及繼子女的可以不受此限制);⑵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⑶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⑷年滿30周歲(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相差四十周歲以上)。

3、送養人應具備的條件:

⑴被收養人的監護人;⑵社會福利機構;⑶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二、當事人應提供的有關證件、證明材料:

1、收養人申請書(家庭成員、經濟狀況、收養目的、對養子女保證);

2、收養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

3、收養人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收養人有教育撫養能力以及無不良行為的證明;

4、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收養人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人子女的疾病的身體健康證明;

5、縣計畫生育部門出具的收養人無子女證明;

6、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收養人不能生育證明;

7、公安部門出具的撿拾棄嬰、兒童報案證明;

8、縣級以上**或電視台刊登播出查詢棄嬰(兒)的公告;

9、被收養人是孤兒的應提供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殘疾證明;

10、被收養人為孤兒的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其生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證明;

11、收養人和被收養人單人、合影2寸**各兩張;

12、監護人為收養人的應提供實際承擔監護責任的證明;

13、生父母為送養人的應提供與計畫生育部門簽訂的不違反計畫生育的協議(如屬超生的應提供超生處罰清的證明);

14、送養人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應提供其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有特殊的證明;

15、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收養的應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或經過公證的親屬關係證明;

16、當事人結婚證或離婚證;

辦領養證需要什麼手續

3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問題:我大哥一直未婚,今年41歲,他想收養一位孤兒,不知如何辦理手續。請問題:收養手續應到**去辦理?

根據《收養法》第9條規定:「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第7條規定:

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條件可以適當放寬。因此,你大哥要收養孤兒就必須滿足上述條件以及《收養法》規定的其他條件。在滿足條件後,依下列程式辦理收養的手續:

①準備好相關材料,如送養人、被送養人和收養人的相關證明材料,收養人的收養申請檔案,是孤兒、殘疾兒的還應有相關單位的證明材料。②收養人、送養人之間訂立書面協議。收養人、送養人願意訂立收養協議的,可訂立書面收養協議。

③向縣級以上人民**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收養查不到親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④對收養協議公證。收養關係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公證手續。⑤收養關係成立後,到當地公安部門依法辦理被收養人的戶籍登記手續。

4樓:匿名使用者

領養小孩需要哪些手續和條件?

《收養法》第四條,下列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1、喪失父母的孤兒

2、查詢不到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3、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第五條規定,下列公民、組織可以作為送養人。

1、孤兒的監護人

2、社會福利機構

3、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收養法》第六條規定,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無子女,包括未婚者無子女,已婚者尚無子女和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能有子女的情形。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周歲

收養子女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送養子女的生父母,須雙方共同送養。

2、第八條規定:「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

3、第九條規定:無配偶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

4、第十條規定:有配偶者收養子女的,須夫妻共同收養。

5、第十一條規定:收養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還應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具體程式:

1、收養登記

第十五條1款:收養人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民政部門登記。

a、辦理機關

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父母的棄嬰、兒童和孤兒的,在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

收養非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父母的棄嬰、兒童和孤兒的,在棄嬰、兒童和孤兒的發現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

收養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或者由監護人監護的孤兒,在被收養人生父母或者緝拿戶人的常住戶口所在地(組織做監護人的,在組織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

收養三代以內的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以及繼父或繼母收養繼子女的,在被收養人生父或生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收養登記機關辦理;

b、具體程式

(1)申請

(2)審查

(3)登記

2、收養協議和收養公證(並不是收養的法定形式要件,當事人可以自行選擇)

a、收養協議

(1)訂立收養協議的當事人均需符合收養法的收養成立的條件;

(2)收養協議的主要條款,包括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收養目的、收養人不虐待不遺棄被收養人和撫養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保證、以及雙方要求訂立的其他內容。

(3)收養協議的形式為書面協議。

b、收養公證

(1)當事人要求辦理時,才依法辦理。

(2)辦理時,公證機關應當就對申請收養的當事人條件和收養協議的內容進行審查。

(3)收養公證的檔案由公證機關保管。

在民政局怎麼辦理收養登記證

5樓:匿名使用者

1.提交收養材料

收養關係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係的登記手續,並提交相應的收養材料。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書應當經過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

2.審查

收養登記機關收到收養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後,應當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審查時,收養登記機關可以進行有關的調查、對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詢問,調查應當製作調查記錄,詢問應當製作詢問筆錄。

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登記機關應當在登記前公告查詢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滿60日,棄嬰、兒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認領的,視為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公告期間不計算在登記辦理期限內。

3.發證

經審查,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為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對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對當事人說明理由。

擴充套件資料:

受理條件:

一、被收養人條件:

不滿14周歲,孤兒、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二、送養人條件:

孤兒的監護人、社會福利機構、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三、收養人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周歲。

四、特殊條件:

1.收養年滿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2.收養人只能收養1名子女;

3.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不受收養1名和無子女的限制;

4.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

6樓:笑臉藍雨

收養登記的辦理程式如下:

1、提交收養材料

收養關係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係的登記手續,並提交相應的收養材料。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書應當經過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

2、審查

收養登記機關收到收養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後,應當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審查時,收養登記機關可以進行有關的調查、對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詢問,調查應當製作調查記錄,詢問應當製作詢問筆錄。

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的,收養登記機關應當在登記前公告查詢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滿60日,棄嬰、兒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認領的,視為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兒童。公告期間不計算在登記辦理期限內。

3、發證

經審查,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為當事人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係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對不符合收養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對當事人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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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政局怎麼辦理收養登記證

1.提交收養材料 收養關係當事人應當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成立收養關係的登記手續,並提交相應的收養材料。夫妻共同收養子女的,應當共同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一方因故不能親自前往的,應當書面委託另一方辦理登記手續,委託書應當經過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證明或者經過公證。2.審查 收養登記機關收到收...

收養子女需要去哪些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一條為了規範收養登記行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 以下簡稱收養法 1 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收養子女或者協議解除收養關係的,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辦理收養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 民政部門。第三條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 兒童和孤兒的,在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