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家產都給了兒子卻要女兒養老,你接受嗎

2022-02-08 22:07:19 字數 6089 閱讀 5935

1樓:匿名使用者

家產,父母給兒子是對的。父母要女兒養老,是不對的,也是讓女兒,女婿無法接受,甚至拒絕養老。不過,話說回來,乙個女兒,也相當半個兒子,也要盡到父母養老的義務。

兒子也相當半個女兒,也可以不盡父母養老的義務。這是由於兒子家庭,狀況,條件,經濟收入都不如女兒,女婿時,兒子可以不養老父母,女兒女媠必盡到兒子養老父母所盡的責任和義務,這是十分合情,合理又合法,還十分正確可行,還十分行得通,行之有效的。

2樓:

不接受,父母給兒子娶媳婦帶孩子,房子家產都給兒子,讓女兒必須養的話對女兒既沒情義,又不公。只能說父母重男輕女,再說還有女婿公婆人家啥看法,難道公婆也讓她姑娘養。竟幹些讓人寒心的事兒

3樓:菜鳥

沒辦法社會都是如此,很多老人對兒子好兒子不管老人因為被媳婦管,女兒只能管老人了的知道為啥呢,因為女兒可以管老公管自己父母,永遠的惡性迴圈都是怕老婆害的!

4樓:半溫柔

我也接受不了,這樣就是重男輕女,我家就是重男輕女,從小爸媽都不喜歡我,對兒子百般依順。

5樓:揭鑲

不接受!要是女兒家、家庭條件好的、還可以!要是女兒離異、在外租房子住、沒有固定職業、她怎麼去養老?

把家產都給了兒子,養老時要兒女一樣,做女兒的能接受嗎?

6樓:

這似乎是不合理的,但不幸的是,許多家長都這樣做。撫養子女、養老過程中的「兒子」不是「兒子」的兒子,而是「兒子」的兒子。今天,大多數中國家庭仍然有生兒子的念頭。

看來生兒子是完全的,生女兒會被別人看不起。儘管這個想法非常荒謬,但它卻很普遍。

兒子因有了家產而贍養父母的晚年,以前是很自然的事。但現在的現實是,他父母的房產和養老金都歸兒子所有。但是一旦他們生病住院,他們卻會打**給女兒照顧他。

原因是兒子是個男人,需要出去掙錢。女兒在則就應該在家裡學會照顧人,則就打**叫女兒來照顧他們。

曾經在醫院看到這樣乙個例子:老人生病住院。他的兩個兒子乙個接乙個地拒絕去醫院看他。

然而,他們被父母稱讚為孝順。唯一 乙個整天呆在醫院照顧他的女兒因為不孝順而挨罵,她氣得要死。父親對兒子的無限寬容,卻對女兒的無限責難責怪對面臨這種情形的女兒怎麼能忍受這樣不公平的待遇呢?

抱怨歸根結底是抱怨。我只希望父母能在傳統觀念下公平對待孩子。即使他們不給女兒財產,他們仍然希望女兒能養活自己的晚年。

在我心中,他們也應該體諒他們的女兒。雖然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但是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應該公平對待。

7樓:縱橫觀智庫

第一,兒子與女兒都擁有同等的權利,履行同等的義務,父母應該一碗水端平。對於這種比較特殊的情況,趣評確實見到過一些個案。很多老人,特別是母親,非常容易因為偏向兒子,將家產都給了兒子。

等到了需要贍養的時候,老人又非常心疼兒子,希望女兒承擔同等的贍養義務,甚至是更多的贍養義務。其實,還有一點原因很重要,女兒照顧畢竟比兒媳婦照顧更貼心。

第二,女兒不應該接受父母這樣的安排。要知道,女兒也有家庭,也有自己的丈夫與兒子,公公與婆婆。這種情況下,即使女兒願意給父母承擔養老義務,女婿會怎麼想?

女婿的父母會怎麼想?趣評認為,這種情況,女兒為了自己的家庭幸福,必須不能接受。

第三,在趣評老家,家產與贍養責任都在兒子。當然,趣評這位表姨從年輕時代起,名聲就一直非常糟糕。在趣評的老家,除非是沒有兒子,選擇招上門女婿。

否則,老人的家產都分給兒子,贍養也都是兒子盡義務。對於女兒,僅僅需要在老人生病的時候看望即可!

8樓:乙個酸的檸檬

我覺得現在大部分都是這麼認為的,感覺女兒就應該全心全意的照顧老人,而兒子如果說不這麼做的話,他們前後可能,但我覺得這並不公平。

9樓:

我覺得作為女兒的話肯定是不會接受的呀,你不給我家產我就不養了。

10樓:小情緒

不接受還能怎麼辦,我父母把我這個女兒當外人一樣,父母在農村從來沒給我乙個雞蛋,需要用人用錢第乙個就是我,哥沒時間姐也沒時間就我有時間,我要是說實話一家罵我乙個,想想他們所作所為我都寒心,因為我不是親生的所以忍下一切,現在的我真心不想見他們

11樓:潘增飛

換位思考一下,這麼著不是不行,別忘了兒媳婦也有爹娘。千萬別是光允許自己這麼著不允許別人也這麼著

12樓:其實無任何意義

只是養老,吃喝拉撒我感覺沒問題,要是生個大病要四五十萬的時候叫女兒出【自己又把100萬給兒子】我感覺就不能接受了。

13樓:檀浩氣

中國的傳統就是兒子養老繼承家產!如果跟隨潮流兒女平等,那就應該是一樣繼承一樣養老,除非女兒樂意放棄繼承財產。

14樓:匿名使用者

別說接不接受,很多女人結婚要彩禮都被父母扣下給兒子了,不管女兒過的如何,更關鍵的是,很多女人還特別擁護父母做法,最後自己生活不好,反而怪老公沒能力

15樓:仉俊暉

不合理,女兒也有家,也要過日子,養兒防老,天經地義。女兒也有公婆,要女兒養老,家產就有女兒的份。

16樓:杭靜雅

所以兄弟姐妹矛盾都出來了,家財歸兒子媳婦,媳婦外人得到家財和兒子辦離婚,反而女兒什麼都沒得到,這種情況家裡肯定有矛盾,反過來老人還要女兒錢,最後家裡關係會好嗎

17樓:

父母將村里分到的錢,一分不留全部給兒子,還賣了塊地的錢全部給兒子了,現在還強迫2個女兒簽字,自動放棄財產權。但是生病看醫生的費用要女兒分攤,這個世上有沒有法律約束一下這種不公平行為

18樓:中糧大公尺

如果父母真的一分錢沒有,那一切費用支援平攤,要是用家產自己養老,剩下的給兒子也行,如果那種把家產給兒子,讓女兒來養老的,那就只能是法律判多少給多少了,這種不要臉的真心不敢慣,因為他們不光想讓你養老,還會從你這搜刮錢來貼補兒子

19樓:_我愛你麻麻

養肯定要養,畢竟無論是否偏心,養育之恩都不能抹殺,但是養老大頭肯定要兒子負責,兒女一樣感覺不能接受。

20樓:來自虎丘山生動的威震天

個人覺得,父母把我們養這麼大,如果家產啥的都給了兒子,兒子應該做養老主力,女兒嗎,畢竟也是養了這麼大,可以輔助的,但是女兒也有自己的家庭的,有的結婚了,都在家帶孩子,一般女婿掙錢,你說讓和兒子出一樣多,我覺得他們這個小家庭意見也不同的,還是有錢出點錢,有力出點力,量力而行都行

21樓:懿曦

我覺得這是不公平的,家產也應該有女兒的乙份,如果你要給兒子大部分的家產,那養老的時候兒子要多承擔一些。畢竟多得多勞。

22樓:市又晴

不能,有權力繼承,才有義務贍養,再或約定好誰養誰就養唄,不能說老了沒用了就又不幹了,拉出去的屎還能再咽回去!眼巴巴看人得的時候,也不好受!等都拿沒了,該出錢出力了,就又來找,誰也不好受!

23樓:十曰上

在我們農村都這樣,父母一輩子攢不下幾個錢給你也拿不下手,農村那房子值不了幾個錢,建房子的宅地是一代代傳下來的,難不成做女兒的回娘家與兄弟分?

24樓:wybzd哈哈哈

我覺得做女兒的肯定不能接受,因為這樣的話對女兒太不公平了。

25樓:

這種情況不少,老人有能力時。把家產都分給兒子。到自己老了需要照顧的時候。

兒子女兒一樣承擔責任。有的女兒感到不公平,不贍養老人。感到不公平,不贍養老人。

結果弄得家裡矛盾重重。有的女兒顧全大局。心疼父母。

欣然接受這種安排。我認為作為兒女不管分到沒有分到家產。照顧老人是應盡的義務。

26樓:塗雷的粉絲

不能簡單的去評判這種事情,裡面有深刻的歷史、文化、現實諸多方面的原因。就我個人而言,家產還是要有女兒乙份的,畢竟女兒也是父母生的,要公平對待。至於養老,我卻不對子女抱多大希望,願養則養,不願養我就早點離他們而去,只願子女過得好,是父母唯一的希望。

農村父母把家產都分給兒子,父母老了,卻要求女兒養老,合理嗎?

27樓:小虎有話說

民族風俗,給自己的養老造成麻煩。父母把產業給誰,誰養老,符合道德。老人最好創造乙個自己養自己的條件。

兒女事多,加強理解。兒有媳婦,女兒有嫁,雙方都有對養老的義務。同等對待兒女是道德義務,兒女同等對待老人,是樂守義務。

以前是兒子管,現在是兒是女都要管了,其實贍養父母不管有財產無財產都應該養,心中無計較啥都不是事,人都會老的一天,想想自己小時候父母怎樣把我們幾個孩子養大的。做兒女的是都有養老人的義務,但在農村大多數老人把一切財產都給兒孑,女兒卻什i麼都沒有。可是,到老人都老了的時候,卻都講兒女一樣養老。

可想而知,這時做女兒的有多難,不養自己的父母,從良心,從法律,都說不過去,但在婆家,能說得過去嗎?自己不能和自己的哥兄弟不掙財產,那麼她的老公也不掙麼。是,老人有權處理自己的財產,可必竟都是自己的兒女,也不能差距太大呀?

你差的太大,做女兒的,在婆家的地位可想而知。

矛盾都是父母造成的,別說女兒不孝,財產都給了兒子他們有沒有估計到女兒的感受,還有做哥哥弟弟的分財產想不到姐姐妹妹,老人用人了,他們都想起姐姐妹妹了,姐姐妹妹拿不到財產在去養父母姐姐妹妹的老公人家也不願意,更何況姐姐妹妹有的還靠老公養。所以我要奉勸天下的父母醒醒吧都是你的兒女還是一樣的的對待,還有那些哥哥弟弟們難道你們的良心被狗吃了。

依我看,這是乙個人性問題,這種人視財如命,心裡總是想著自己不能吃虧,在某些地方吃了虧,我就要從那個地方找回來,我不管你是誰,兄弟姐妹又怎樣,他不會去考慮中華民族五千年的傳統美德,所以這種人起碼最近的生活條件是不會太好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如果你當前生活條件好的話,你看見路邊的丐丐都會豪不吝嗇的救助他們。

養老沒理可講,全憑個人修養。不是數學題,有公式,有定理。過去男人當家,養老有兒了,現在不種田了,男人沒優勢了,在家地位下降了。

現在是打工時代,有地家庭女人比男人掙錢還多。兒女們誰家有錢就多出點,困難的就多照顧父母,畢竟兄弟姐妹一場。古代為啥生閨女叫賠錢貨就是因為辛苦養大的閨女只是逢年過節的給娘家父母送點吃的!

不是家財萬貫的富人家像李嘉誠他家這樣的財力閨女搶著管吧!娘家並非富人家留下的財產不過兩間挖方幾畝地!出嫁閨女還說財產。

沒分!就這些以後父母百年不讓往地里埋了安葬費根本不夠!那時候兒子不會問出嫁閨女開口的!

閨女也不會出這錢!有生之年給父母點生活費覺得應該的!從解放以來女人的地位上來了,從小生活費教育費!

那時候如果父母分是男是女10歲後管口吃的拉到吧反正不能指望!

父母在世時,把財產都分給了兒子,這時的財產不是遺產,這應該屬於贈予。不屬於繼承,這時的財產不是遺產。原則上來說,父母在世時的財產願意給誰就給誰,與兒女的贍養義務沒有太大的關係。

不給財產也應該盡贍養義務。不過,這也應該結合當時當地的風俗習慣,和法律一塊兒來考慮。

農村老人兒子取媳婦給買房買車,還有彩禮各方面花捎幾十萬,女兒結婚父母給出過錢嗎?老人攢的錢再多沒女兒的份,有利是兒子的,需要照顧都記起女兒了,女兒如果過的不好或離婚娘家人照樣給你臉色,瞧不起,別說住在那,那是不可能的。

我覺得,財產給兒子,那在農村,一般女兒就在父母生病時回來看望一下(這是女兒條件不好的情況下)如果女兒條件好,父母生病了,由女兒自願給,高興就給,不高興就不給,有些兒子是不講道理,兒子不能強求女兒給,一般女兒有錢,一般都會給的,侍候也一樣,兒子不能強求平均分時間,女兒有時間願意來就來,女兒沒時間來,兒子不能強行要求。一般父母有養育之恩,女兒條件好有時間都會給都會來的,但不給不來,兒子也不要有怨言。

女兒天生就是為娘家服務的,沒出家的時候不管什麼活你就要使勁幹,怕兒子累著,給兒子找體面的工作,女兒就要幹累活髒活,等你出嫁了回娘家給父母送點好吃的,父母就拿著女兒送的東西為好人,什麼等著她孫子,孫女來了再吃,他們不知道女兒也是不捨得吃給爸媽送來。孝敬老人是我們中國人的優良習俗,我們每個人都有推卸不了的責任,如果家裡有矛盾,那我們要做好自己問無愧!要想開了,實在沒有人養老,你就當父母只生、下你乙個子女。

獨自承擔養老責任,這樣又不傷親情,還沒有遺憾!

在這個問題上,不存在合不合理,只存在合不合法,第一,父母有權把所有的家產給任何乙個人,或者是把家產全部捐給慈善機構,子女無權干涉,這就叫合法,第二,子女必須贍養老人,如果覺得不合理而不贍養,那就觸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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