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仲裁的一些不明事宜,關於勞動仲裁事宜,以下是相關詳情

2022-02-01 10:42:34 字數 5686 閱讀 2044

1樓:匿名使用者

1.工資發放按你們公司制定的標準執行,法律沒有明文規定。

2.這要看你手頭上有什麼材料了,一般立案的話去勞動仲裁委員會他們會告訴你具體的操作事宜。

3.現在勞動仲裁不收取費用

4.法律規定45日應該審結,但是很多情況下45日內是無法審結的。

2樓:世界跳水冠軍

剛通過勞動仲裁的人來解答你的問題吧

1.這個不太清楚,感覺是應該按照公司的財務制度,到發工資日才給錢2.去的時候填寫申請表,什麼材料都不用準備3.勞動仲裁完全免費

4.從填寫申請表到**,大概是一個月以內,後面調解成功的話,立刻就能給你錢。如果調解失敗,下仲裁書,那時間就難以估計了,拖半年是很正常的。

3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後如果不給工資,可以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對方賠償雙倍經濟補償,具體諮詢律師,勸你趕緊請律師,頭一次打官司,程式和仲裁申請寫不好,會輸掉本來板上釘釘的事,如果走了正確的路子可以要回比你想象還多的利益,另外不要想短時間內解決,沒個一年半載是完不了的,所以趕緊請律師**吧,自己該幹什麼幹什麼去!而且不要承認已經另謀高就,就說他沒有出正式解除關係檔案,找不到正式工作,讓他賠償損失!

仲裁不收費,仲裁2個月左右,記得一定要上訴到法院,不要被公司騙說和解,上訴再說,在法院主持下和解,要有律師陪同,記住一點即使勞動仲裁和法院也都是要維護公司的,這都是地方保護利益所在,你自己的權益只有靠你自己和所謂的公正的法律。

關於勞動仲裁事宜,以下是相關詳情

4樓:康老師**解答

《勞動仲裁公開審理案件辦法》

第九條 依法公開審理案件,公民可以旁聽;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批准的人除外。

公民旁聽須出示身份證和其他有效的證件。

仲裁委員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對旁聽人員發放旁聽證。旁聽證由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制發。

第十條 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持有效證件要求旁聽的,須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批准,參照中國公民旁聽的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旁聽人員必須遵守勞動仲裁庭紀律,仲裁庭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旁聽人員實施安全檢查。

第十二條 依法公開審理案件,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許可,新聞記者可以記錄、錄音、錄相、攝影、轉播庭審實況。

外國和境外記者的旁聽按照我國有關外事管理的規定辦理。

5樓:村二狗

就你所描述的問題來看,你最好還是找一個當地的律師吧。

諮詢關於勞動仲裁的一些問題!!!!

6樓:

你這個現象在現實中普遍存在,特別是牽扯到了勞務派遣公司。而定性此類問題的關鍵點就在你簽署勞動合同或者勞務派遣公司中協議中怎麼寫,有沒有約定過勞動地點,有沒有“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變更勞動者所在崗位或者地點”,如果有這樣規定的,單位的規章制度也並沒有和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條例想牴觸,就沒有問題。

如果沒有,而你在a店沒有違反勞動紀律或因個人重大失誤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用人單位就不能無故調換勞動者工作地點,這點就可以參考《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3款,最後一句話,如果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而你和單位無法達成一致就可以引用了,不過能確定這一情況的只有仲裁有這個權利(因為這條解除有經濟補償金和代通知金)。

關於勞動仲裁的一些問題

7樓:匿名使用者

不服勞動仲裁可以到法院起訴,具體條件:根據《勞動法》和《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提起勞動糾紛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起訴人必須是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即用人單位或勞動者。

(2)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勞動爭議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必須明確被訴人即對方當事人。 (3)必須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4)必須經勞動爭議仲裁機關仲裁。 (5)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時效期限內提起訴訟。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應當自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超過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

如果由於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逾期的,則應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予以說明。

8樓:說辭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該在用工之日起30天內簽訂書面合同,你與快遞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話建立的是事實勞動關係。對於事實勞動關係我國法律是承認的,你可以提起勞動仲裁。不過你要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你與該快遞公司存在用工的情況,比如工作證、同事的證明、考勤紀律表等相關的最好附有公司印章的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對於仲裁結果你要是不服的話還可以提起訴訟。

跪求法律高手指點關於勞動仲裁事宜

9樓:kr奇異果

以下回答由“濟南商律師”提供,如需轉述請註明出處:

1、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須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沒有簽訂的,要從一個月開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個月雙倍工資。超過一年未予簽訂的,視為已經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所以你可以申請單位支付你每個月的雙被工資。

2、另外,如果單位沒有給你上保險之類的,你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你工作了不超過半年,可以要求但支付你大約相當於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數額。

3、以上面兩項為訴求,你可以直接去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4、你提叫的證據已經比較充分了,能夠說明你在單位的勞動事實。尤其是你的合同蓋章原件和簽字驗收的票據是比較重要的證據。你的考勤記錄如果你不能複製的話,仲裁時你可以要求仲裁庭要求單位出示,單位不出示的要承擔不利責任。

另外,我建議你可以找一些其他證據來佐證。如你和單位人事部門或者單位領導的談話錄音;你的工友的證人證言;你的工裝、工牌、門禁卡等等。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

10樓:匿名使用者

"濟南商律師"麻煩你再學習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同意“天津金子”的說法,三個月沒合同,可以要求2個月的雙倍工資。

1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只是找你談話,並沒有發書面通知解僱你。他完全可以否認,聲稱沒有解僱你的意思。你又沒有證據。

你那些雜七雜八的證據中缺少最重要的一個:就是能證明公司要解僱你的證據。這個證據可以是解僱通知書、談話記錄

錄音(證明力較弱)、證人證言。

12樓:

3個月 沒合同? 可以要求 賠償2個月的 雙倍工資

關於工資,社保勞動仲裁的一些問題

1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確認一下你勞動合同的期限。

如果是三個月試用期限,那你的勞動合同應該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期限,你可以提出試用期後工作時間工資的差額。只約定了試用期工資,那就按同工同酬,參照本公司相同崗位人員的工資,如沒有可以參照當地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而且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試用期也包含在合同期內,當然有權享受相關社保(養老、工傷、生育、醫保及失業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為員工辦理相關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你完全有權利主張。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社保每月基數*工作6個月(包括試用期的3個月),這是你的權利。

祝你好運。謝謝!

14樓:石老師的課件

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鑑於您所陳述的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和未繳納保險的,您是可以解除您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

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鑑於上述規定,您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向您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

再次,對於用人單位之前沒有成立,那麼補繳社會保險的可能性很少,但是您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對2023年9月至11月給予相應的補償。

最後,對於拖欠工資問題,可以在提起勞動仲裁申請時一併提出。

提起勞動仲裁,個人需要準備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材料,例如勞動合同、考勤表、工資條等,然後書寫勞動仲裁申請書,將上述請求列明,然後附上證據材料,提交給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

15樓:

《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根據以上規定,答覆:1、如果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期限,你可以提出補齊試用期後工作時間工資的差額,同工同酬,可以參照本公司相同崗位人員的工資,如沒有可以按照當地省職工平均工資計算。2、既然試用期屬於勞動合同期限的範圍,員工就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

如果單位沒有在職工試用期期間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之後為職工補繳。

關於勞動仲裁保險的事宜,關於勞動仲裁社保賠償的相關事宜。

呵呵,你的意思是公司不用補交保險,而法律是不支援以現金方式補償給你的,補繳是標準答案。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企業是要支付雙倍工資的,不過前提你在公司未做滿一年。雙倍工資是另補一遍你拿到的工資。1 社保問題勞動仲裁和法院一般都不受理,建議到社保審核中心去舉報。2 除了農村戶口的部分保險可以現金補償以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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