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財產分割強制執行不了怎麼辦

2022-01-29 03:55:32 字數 5374 閱讀 5404

1樓:華律網

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僅限於以下幾類: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行政機關在職權範圍內依據行政法規作出的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決定。

凡不在前述列舉範圍內的法律文書,人民法院都無權介入執行。離婚協議不屬於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但是,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原協議內容。

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原告可向人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2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拒不執行裁判,可能構成拒不執行裁定判決罪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人民法院在執行判決、裁定過程中,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認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的,應當將案件依法移送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3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怎麼會沒有房產證呢?這個到時候如果拍賣的話,還是會遇到問題的。

相當於你們雙方都不能證明這房子是你們的,合同只有債權效力沒有物權效力。

這個合同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講清楚一點。

另:不用擔心強制執行,法院會拍賣男方的財產來執行。

4樓:

廣東胡律師:

規避不了,只有等到時候看,男方不給就強制執行;

或者讓男方打個欠條。

5樓:破譯情感高高手

找法院房子重新判給你.

6樓:律廝

賣了吧,不管怎麼說你也拿不到這個房子的。

離婚財產分割強制執行問題

7樓:華律網

強制執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作為執行根據的法律文書僅限於以下幾類: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仲裁機構的裁決;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行政機關在職權範圍內依據行政法規作出的具有強制執行內容的決定。

凡不在前述列舉範圍內的法律文書,人民法院都無權介入執行。離婚協議不屬於可由法院強制執行的法律文書。但是,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履行原協議內容。

經人民法院審理並判決後,原告可向人民法院執行庭申請強制執行。

8樓:匿名使用者

1、「法院強制執行的話,會怎麼做?不知道會不會把他那套唯一的房子給拍賣了,我只想早點拿到我的錢而已」:

(1)法院強制執行時會怎麼做:法院會執行屬於他的所有財產,包括房產、存款、工資、其他財產等,能折價的折價能拍賣的拍賣、能劃扣的劃扣。

(2)如果他僅有這套唯一的住房、又不是豪華別墅:法院只能暫時查封該房、卻不會拍賣用來還您的錢:因為,法律有明確規定,在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時,必須給被執行人保留必須的生活用品,相關規定請您自己看看:

①《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②《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您看:法律的這一條款裡用的詞是「應當」而不是「可以」,在法理學上,如果用「可以」,法院還可選擇適用也可以不適用,但法條規定是「應當」的,法院就必須按規定執行、不能選擇的。

所以:他這唯一的一套住房,法院是無法拍賣的,只能是暫時查封、限制他轉賣或處理。

(1)阿姨,我能明白您「已經與他沒有感情,只想早點拿到我的錢而已」的心情,可法律規定不能不執行的,無論您多急,如果他沒有其他財產,這房您要求法院拍賣法院也不會支援的。

2、「沒什麼辦法可以盡快拿到這筆錢了嗎?我跟他沒感情了,只想早點拿到錢」:

(1)沒有快的辦法,但有慢的辦法,您只能要求他制定還款計畫、分期償還,對他的退休金,可以在保留下他生活的情況下執行一部分。

(2)對於確實沒有錢來執行判決的人,也不能算是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不能給予處罰。只有對於有執行判決的能力卻拒不履行判決所確定的義務的,才會給予拘留或是刑事處罰。

(3)您現在能採用的方法只有乙個:在他沒錢時中止執行、待他以後什麼時候有錢了再恢復執行。

9樓:

賣房的可能性不大,但是你可以要求法院採取強制措施,對他個人採取拘留,將他的退休金予以凍結,都能促使他履行義務。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律文書

人民法院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應當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具有給付內容的下列文書:

l、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書,民事調解書,行政賠償判決、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2、依法應由人民法院執行的行政處罰決定、行政處理決定;

3、我國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和調解書;

4、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關於追償債款、物品的債權文書;

5、經人民法院裁定承認其效力的外國法院以及台灣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

6、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

11樓:北京_李律師

我的回答可能您不會太滿意,但都是非常有用的,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

1,強制執行的話,會執行對方存款或其他財產,但不會執行生活必需品,比如唯一的一套房屋

2,可以執行退休金,但不能全部執行,要給他留一定的生活費用3,你如果申請執行該房屋也有可能,前提是你買個可以保證基本居住的房屋給他住,然後,才能執行這個房屋,計算各個房屋的差價等等

12樓:小玉已

我想法院一定判決孩子給你!對嗎?房子拍賣不如要日為你們孩子著想,孩子是無辜的,要為自己孩子想下後路怎麼走!

離婚後財產分割法院會強制執行嗎

13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強制執行是需要當事人申請的,法院不會主動強制執行。

一方當事人針對對方拒不執行的行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被執行人拒不執行裁判,可能構成拒不執行裁定判決罪。但是離婚案件一般會以調解為主,雙方協商分期或者其他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人民法院在執行判決、裁定過程中,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認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的,應當將案件依法移送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判決生效,有一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就會強制執行

15樓:隨緣而安

會』如果一方拒不執行『可以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婚後有法律規定的以下情形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類問題可以上律伴直接問,立馬就給你秒答了

離婚財產分割可以強制執行嗎

1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可以進行強制執行。離婚後進行財產分割的,如果一方不履行財產分割協議或者法院判決書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36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

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9樓:匿名使用者

1、「法院強制執行的話,會怎麼做?不知道會不會把他那套唯一的房子給拍賣了,我只想早點拿到我的錢而已」:

(1)法院強制執行時會怎麼做:法院會執行屬於他的所有財產,包括房產、存款、工資、其他財產等,能折價的折價能拍賣的拍賣、能劃扣的劃扣。

(2)如果他僅有這套唯一的住房、又不是豪華別墅:法院只能暫時查封該房、卻不會拍賣用來還您的錢:因為,法律有明確規定,在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時,必須給被執行人保留必須的生活用品,相關規定請您自己看看:

①《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九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②《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您看:法律的這一條款裡用的詞是「應當」而不是「可以」,在法理學上,如果用「可以」,法院還可選擇適用也可以不適用,但法條規定是「應當」的,法院就必須按規定執行、不能選擇的。

所以:他這唯一的一套住房,法院是無法拍賣的,只能是暫時查封、限制他轉賣或處理。

(1)阿姨,我能明白您「已經與他沒有感情,只想早點拿到我的錢而已」的心情,可法律規定不能不執行的,無論您多急,如果他沒有其他財產,這房您要求法院拍賣法院也不會支援的。

2、「沒什麼辦法可以盡快拿到這筆錢了嗎?我跟他沒感情了,只想早點拿到錢」:

(1)沒有快的辦法,但有慢的辦法,您只能要求他制定還款計畫、分期償還,對他的退休金,可以在保留下他生活的情況下執行一部分。

(2)對於確實沒有錢來執行判決的人,也不能算是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不能給予處罰。只有對於有執行判決的能力卻拒不履行判決所確定的義務的,才會給予拘留或是刑事處罰。

(3)您現在能採用的方法只有乙個:在他沒錢時中止執行、待他以後什麼時候有錢了再恢復執行。

離婚財產分割,強制執行有次數限制嗎

2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或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當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自覺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對於法院的強制執行,沒有期限或次數的限制,只要生效法律文書沒有得到履行,就應該進行執行,直到生效法律文書得到履行為止(達成和解協議,申請人同意不履行的除外)。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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