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用工有啥區別,全日制用工與非全日制用工有什麼區別

2022-01-14 22:44:02 字數 4729 閱讀 6525

1樓:汽車影老師

1、計算工資報酬方式不一樣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況下,小時工資標準是用人單位按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給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當地**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含用人單位為其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支付工資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2、工作時間不一樣

全日制用工,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勞動時間,也就是義務勞動時間,超過這一時間的工作即視為額外勞動,用工單位需支付加班工資。累計工時每週超24小時就應該屬於全日制用工。

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非全日制用工和全日制用工的區別:1. 工作時間不同;2.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協議;3.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係隨時終止且無需支付補償金;4.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繳納工傷保險;5.

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超過十五日。

3樓:匿名使用者

非全日制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

應該按你在的地市非全日制小時薪資標準給你.

你可以諮詢你所在市勞動保障部門一下

4樓:廖律師普法

什麼是非全日制用工,具體有哪些規定?它和全日制用工有什麼區別

全日制用工與非全日制用工有什麼區別

5樓:橘落淮南常成枳

1、計算工資報酬方式不一樣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況下,小時工資標準是用人單位按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給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當地**頒布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含用人單位為其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支付工資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2、工作時間不一樣

全日制用工,即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是指法定正常付出勞動時間,也就是義務勞動時間,超過這一時間的工作即視為額外勞動,用工單位需支付加班工資。累計工時每週超24小時就應該屬於全日制用工。

6樓:

非全日制用工與全日制用工的區別

在用工形式上,勞動合同法確立了三種合法的用工形式,即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和勞務派遣用工。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種靈活的用工形式,與全日制用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工作時間不同。

標準的全日制用工實行每天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標準工時的工時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時間一般為每天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二十四小時。非全日制用工在二十四小時的總的工作時間內,具體工作安排由用人單位自主決定,可以每天工作八小時,每週工作三天,也可以每天工作四小時,每週工作六天,還可以是其他的工作方式,體現了其靈活就業的特點。

對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工作超過工時限制及加班問題如何處理,勞動合同法沒有明確規定,但根據目前的一些地方性規定看,對於超過工時限制的,視為全日制用工。如《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就業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四小時的視為全日制從業人員」。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全日制用工,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不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職工的勞動權利以及用人單位對職工的要求,可以口頭約定。

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關係可以隨時終止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別情況外,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則沒有明確的規定。

第四,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繳納工傷保險。

按目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單位必須繳納各種社會保險費用。但是,作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必須為其繳納工傷保險,除工傷保險外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則不是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的。

第五,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超過十五日。

按照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全日制用工應當按月以貨幣形式定時向勞動者支付工資。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單位也必須以貨幣形式向勞動者定時支付工資,但是,支付工資的週期比全日制用工短即每半月至少支付一次。

從非全日制用工的定義和其與全日制用工的區別來看,老王是全日制用工。該用人單位的行為是以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惡意規避法定義務的違法行為。

二、非全日制用工是勞動關係而不是勞務關係

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問題也是勞動者在現實生活中經常遇到的問題之一,理論上也有些分歧意見。

從法律關係的角度看,勞務關係與勞動關係的根本區別在於勞動過程的控制。勞務關係是民事法律關係,主體雙方具有平等性,「勞動者」(自然人)一方在人身上和組織上是獨立的,與「用人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過程的控制即不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勞動者」有人身自由和意思自由,主體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依據合同約定履行,勞動者支出勞動的過程和形式不受用人單位的控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民法調整。

勞動關係的勞動過程是由用人單位的控制來實現的。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行為受到用人單位的管理即勞動者應當在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和主管人員的指揮下提供勞動。對於勞動者違紀行為,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規定行使處罰權,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享有勞動法上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老王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根據用人單位主管人員的安排從事具體的工作,其勞動過程完全是在用人單位的控制中實現的,可見,老王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典型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要求老王簽訂勞務合同是違法行為。

《勞動合同法》問答

「非全日制」勞動者如何領工資、休息休假?

非全日制用工應當如何發放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

勞動合同法規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工資的核算辦法和發放辦法,即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那麼,用人單位是否還承擔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呢?

雖然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從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和一些地方性法規規定來看,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為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係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該檔案第二條第八項規定,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應當綜合參考以下因素:當地**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當地**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未包含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因素的,還應考慮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

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測算方法為: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20.92÷8)×(1+單位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比例之和)〕×(1+浮動係數)。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就業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九條規定: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的工資按小時計算。小時工資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制定,但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小時工資包括用人單位支付的小時勞動報酬、應為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勞動者本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及風險補償金。從上述規定看,用人單位向非全日制用工人員發放工資時,應當列明社會保險費專案。

根據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履行為非全日制用工人員繳納工傷保險的義務。至於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等,由勞動者本人根據有關規定繳納,相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與工資一同發放給勞動者。從北京市的規定和實踐來看,非全日制勞動者由勞動者本人以自由職業者的繳費標準通過設在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保障事務所或市、區(縣)職業介紹服務中心、人才交流中心等社會保險代辦機構繳納養老、失業、醫療保險。

從用人單位角度看,應該為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當發生工傷時,通過工傷保險保障員工權益,對於減少用人單位的用工風險有重大作用。

非全日制用工人員如何享受法定節假日?

非全日制用工與全日制用工一樣,都受到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勞動關係雙方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及當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履行義務,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關於勞動者權益的規定,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非全日制勞動者同樣享有,如有關勞動條件、勞動安全、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護等規定,同樣包括勞動者休息休假的權利。對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法定節假日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也同樣可以享受。

對於用人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安排非全日制勞動者勞動的,應當按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如《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就業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工資每小時不得低於6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在法定節日期間工作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不得低於13.3元。

但對於公休假日,由於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實行每週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所以用人單位可以在總的工作時間限制內,安排勞動者在公休日內勞動,具體安排可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如何維權?

在現實生活中,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的權益受到侵害的現象比較嚴重。勞動者處於弱者的地位,往往不知道如何維權。

事實上,非全日制勞動者與全日制勞動者在維權的法律途徑上沒有區別。非全日制勞動者權益受到侵害的,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勞動調解委員會調解,還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或提起勞動爭議仲裁或訴訟。

全日制專升本和非全日制的證書有什麼區別嗎

一 證書內容不同 1 全日制專升本 畢業時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條件頒發學位證書,並核發本科就業報到證。2 非全日制專升本 在規定年限內修滿專業規定學分,並通過考試者,將獲得由各 高校頒發的經過教育部電子註冊的大學本科文憑,符合學位申請條件者將獲得學士學位證書。二 獲取形式不同 1 全日...

全日制用工人員還可以另外再簽訂非全日制用工嗎

1 是否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 根據 勞動法 第六十九條之規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兩種合同形式均為法律所認可。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單位必須在乙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需要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的視為雙方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非全日制研究生報考有什麼優勢,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有何優勢與不足

環球網校 1 從前優異的985高校,在研究生招生中大多數都走推免的途徑了,只有很少的指標通過全國的研究生考試來選取,我們通過研究生考試考上的機會越來越小,除非極其優異的。可是本年不同,211校園,尤其是985高校,往往擁有大量的非全日制招生方案,在現在的政策下,面臨招生方案消失的危險,所以紛紛勸說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