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月工資和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應如何計算

2022-01-07 15:46:25 字數 6168 閱讀 4872

1樓:蓋普希金

需要公司確認,一般年終獎按「年終一次性獎金」計算,十三薪與當月工資薪金合併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公司沒有年終獎,那麼十三薪作為全年一次性獎金來記稅,並且可以和當月薪金分開單獨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併,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個稅計算方法:

1、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於3500元時,年終獎扣稅方式為:年終獎*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2、當月工資低於35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3500-月工資))*稅率-速算扣除數,稅率是按年終獎-(3500-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2023年9月1日起調整後的7級超額累進稅率:

2樓:非常參加

13個月工資是併入當月工資計算的。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實際收入-扣除標準)×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扣除標準1600元/月。

不超過500元的,稅率5%,速算扣除數為0;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稅率10%,速算扣除數為25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稅率15 %,速算扣除數為125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稅率20 %,速算扣除數為37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稅率25%,速算扣除數為1375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稅率30%,速算扣除數為3375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35%,速算扣除數為6375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稅率40%,速算扣除數為10375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稅率45%,速算扣除數為15375

3樓:

年終獎金呢~不等同與工資薪金辦法.具體計算方法是:先把年終獎攤開12個月,看他的1/12是否達到工資薪金的計稅標準,找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稅率和速算扣除數找出了,就看他連同年終獎金的當月工資薪金是否達到工資薪金的扣除標準.如果達到的就直接:年終獎金額*稅率-速扣數;如果沒有達到的就:

(年終獎金+當月工資薪金-1600)*稅率-速扣數

4樓:悠悠的小怪物

不對,年終獎金先要除以12個月,看分攤到每個月是多少,然後找到相應稅率1和速算扣除數1

獎金所得稅=獎金*稅率1-速算扣除數1

而工資的所得稅是將當月工資收入扣除四金和1600元後找到相應的稅率2和速算扣除數2

工資所得稅=(當月工資收入-四金-1600)*稅率2-速算扣除數2當月所得稅=獎金所得稅+工資所得稅

5樓:匿名使用者

請參閱[京地稅個2005100號]&[京地稅個2005405號]

十三薪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我弄不明白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121號)規定,已取消年底雙薪的單獨計稅辦法,個人取得年底雙薪,應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計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檔案的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乙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後的餘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三)在乙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乙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採用一次。

現根據以上規定分別計算你所舉三例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例一、工資薪金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2200-2000)*5%-0=10元;

一次性獎金1100÷12=91.66確定適用稅率5%,

獎金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1100*5%-0=55元。

合計應繳個人所得稅65元。

例二、工資薪金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2200-2000)*5%-0=10元;

一次性獎金2200÷12=183.33確定適用稅率5%,

獎金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2200*5%-0=110元。

合計應繳個人所得稅120元。

例三、工資薪金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1600-2000)*5%-0=0元;

一次性獎金800÷12=66.66確定適用稅率5%,

獎金所得應繳個人所得稅=*5%-0=20元。

合計應繳個人所得稅20元。

7樓:黑皮是條狗

你的意思是第十三個薪金是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第是三個月的工資可以按照年中獎來計算個人所得稅1100/12=92

屬於5%稅率檔

1100*0.05=55

如果是2200的話

2200/12=183

也屬於5%的稅率檔

2200*0.05=110

800的話也屬於5%稅率檔

800*0.05=40

8樓:匿名使用者

年終獎 應作為單獨乙個月工資計算 不能和當月工資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稅 一年只能使用一次

現在取消了13薪的說法,當年終獎算

1.半年的獎金應加到當月工資中計算所得稅

(2200+1100-2000)*10%-25=1052.(2200-2000)*5%=10

2200/12=183.33

2200*5%=110

110+5=115這是全年一起發時計算所得稅3.*5%=20

9樓:

實際上你就是獎金稅計算你不明白。全年一次性獎金稅演算法是國家給予一種優惠計算方法。工資達到起徵點的,就單獨計算,反之,合併入工資計算。

你舉例三種情況我給你算一算就會明白:

例1-2,工資達到起徵點,工資稅(2200-2000)×5%=10元,獎金稅1->1100×5%=55元,獎金稅2->2200×5%=110元。所以工資稅和獎金稅分別交。

例3,工資未達到起徵點,合入工資計算,因合併後獎金達到了起徵點。(800+1600-2000)×5%=20元 當月雖工資未達到,但合併入獎金後卻達到了,例3只交獎金部分的稅。

13薪,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10樓:地瓜整倆地瓜

年底十三薪個所得稅計算方法:

一、先將職工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資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注意:該方法一年中只能用一次。

如有多次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名目的獎金,應當併入當月工薪一併計稅。

二、若您企業是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名義發放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乙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

三、若不是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發放的,則併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一併計徵個人所得稅。

11樓:讓勾子飛一會

在國稅發〔2005〕9號文下,「第13個月工資」該如何徵收個人所得稅。

一、如果企業在年底只發放「第13個月工資」不發放其他性質的一次性獎金:「第13個月工資」應依據國稅發〔2005〕9號文的規定,將「第13個月工資」除以12,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來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二、如果企業在年底既發放「第13個月工資」也發放一次性獎金:根據國稅發〔2005〕9號文第三條規定,在乙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乙個納稅人,該計稅方法只允許採用一次。同時結合第五條的規定,我們認為,對於企業既發放「第13個月工資」也發放一次性獎金,由於對「第13個月工資」和年終一次性獎金的關係,法律上也沒有明確定義,企業可以在「第13個月工資」和全年一次性獎金中任選乙個,

三、按國稅發〔2005〕9號文規定的方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不能選擇對「第13個月工資」和年終一次性獎金都按國稅發〔2005〕9號文規定的方法來計算。如果選擇一次性獎金按國稅發〔2005〕9號文來計算,「第13個月工資」就必須和當月發放的工資薪金合併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選擇將「第13個月工資」按國稅發〔2005〕9號文計算,則年終一次性獎金就必須和當月發放的工資合併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2樓:菅溪段幹幻兒

第一種,13薪2500元,補齊12月的1000元,剩下1500/12個月=125元,稅率為3%

第二種,13薪發3500元直接/12個月=291.67,稅率3%

13樓:愛玩評測

是三星是不計個人所得稅的,是免稅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

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乙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徵稅,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如何結合當月工資籌畫年終獎個人所得稅

15樓:綠水青山

為什麼工資與獎金之間的增減變動會影響個人所得稅?這是由於工資與獎金之間既有共性,又有差異。其共性是工資與獎金同屬於「工資、薪金」的範疇,可以相互轉換;其差異是工資與獎金分別計稅且適用的稅率不同,工資適用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稅,而獎金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辦法計稅。

由此可見,在工資、獎金總額不變的前提下,把工資與獎金進行合理分配,可以實現節稅的目的。

籌畫思路

1、在稅法許可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既不增加單位支出,又能增加個人收入。

2、分析工資與獎金增減變動對納稅額的影響,尋找工資、獎金增減變化平衡點,合理確定年終獎發放數額的範圍,確定怎樣發年終獎能夠使納稅人的稅負最輕。

3、依據年終獎在乙個年度內只能使用一次的規定,把年終獎分解成兩個部分,一部分以年終獎的形式單獨發放,另一部分以月獎、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等形式併入工資發放。

案例分析

現結合個人所得稅法,以發放獎金月份工資、薪金總額26000元(月工資8000元,獎金18000元)為基點,計算工資、獎金變動對納稅額的影響。

1、當薪金由26000元增加4500元(加一檔稅率工資)至30500元時,是計入工資還是計入獎金?

(1)計入工資,工資由8000元增至12500元,工資納稅額1245元[(12500-3500)×20%-555],獎金納稅額540元(18000×3%),累計納稅1785元。

(2)計入獎金,工資納稅額345元[(8000-3500)×10%-105],獎金納稅2145元[(18000+4500)×10%-105],累計納稅2490元。

結論是:增加薪金應該計入工資而不是獎金。

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怎麼算啊,年終獎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 2005 9號 檔案的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乙個月工資 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 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

年終獎的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 2005 9號 檔案的規定,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 薪金所得計算納稅,並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放時代扣代繳 一 先將僱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

年終獎怎麼計算個人所得稅,企業年終獎的個稅應該怎麼算

報稅的人 年終獎計稅方法共有2種,分別為 1。扣除三險一金後,如果當月工資超過35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按照得出的數額找到對應稅率,然後直接套入年終獎的計算公式,得出應繳稅額。2。扣除三險一金後,如果當月工資收入不足3500元,則先從年終獎中拿出一部分錢,將當月工資補足3500元后,然後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