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調解如果感覺不合理的話怎麼辦

2022-01-03 00:08:08 字數 4925 閱讀 2083

1樓:匿名使用者

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救濟。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七條、四十八條、四十九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以及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屬於一裁終局,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認為一裁終局裁決具有應當撤銷法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勞動者對一裁終局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用人單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裁終局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用人單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五十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一裁終局之外的其它爭議裁決,當事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用人單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所說的調解員是指仲裁員嗎?如果是不服或有異議的 可以訴訟主張你的權益

3樓:百小度

調解本來就是本著雙方各讓一步的原則進行的。但是調解沒有太大的法律效力。如果你覺得調解的結果不公平,不願意接受調解的結果,你可以直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由於勞動糾紛採取仲裁前置,你對勞動仲裁的裁決不服,才可以起訴到法院。相信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會給你乙個公平的結果。

4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仲裁不行就直接到法院起訴

5樓:mo_漠

這個問題嘛,,看還有沒人會。

勞動糾紛如果調解不了怎麼解決?

6樓:迅羋徒夭

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等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以採取以下四種方式和程式解決其爭議:

一、協商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就爭議事項進行商量,使雙方消除矛盾,找出解決爭議的方法。當然,協商解決並不是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式,只是國家對當事人自行解決勞動爭議這種方式予以認可。

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並有權申請調解或仲裁。

二、企業調解。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企業調解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此協議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如果從當事人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未達成協議,則視為調解不成。當事人可以在規定的期限60至90天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另外,當事人不願調解或調解達成協議後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一般由所在行政區域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當發生爭議的單位與職工不在同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時,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係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如果當事人任何一方對裁決不服,則應在收到裁決書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

四、法院判決。當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法院將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程式進行。首先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民事調解,如果雙方當事人就勞動爭議達成協議,法院將制定民事調解書,調解書一經送達當事人立即生效,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果調解不成,法院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作出書面判決。原被告任何一方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決書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更為周詳的回答。

7樓:可愛漂亮美女集中營

一、爭議調解,由勞動爭議調節委員會主持,這個委員會是企業內部的乙個非長設機構,是否經過爭議調解,系雙方當事人自願。一般企業都沒有這個機構,但是勞動法上有規定的。

二、勞動仲裁,這是法定的必經程式,法律規定,勞動爭議需先經過勞動仲裁,不經仲裁直接起訴的,法院應當依法駁回。 三、訴訟,經勞動仲裁裁決的,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對裁決結果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需要注意的是,向法院起訴必須以先進行仲裁為前提條件,但用人單位對一裁終局裁決不服的不得起訴,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勞動仲裁時調解員說的話讓我很費解

8樓:指令長

【1】勞動合同法裡沒見到25%經濟補償還有這種額外條件啊,仲裁員是依據什麼說必須是公司大範圍拖欠才給支付補償的?是否合理?

不合理,仲裁員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

【2】公司拖欠工資是事實,無正當理由的強迫停職和不計工資也是事實,這是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係.老闆發電子郵件命令強行交接工作和『停職』屬於不提供勞動條件。最關鍵的是你要掌握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你若有證據當時就可以辭職並要求賠賞。但被不被支援要看在什麼地方。

【3】從未辦過任何離職手續;公司想辦法說是你首先解除了勞動關係,目的是想逃避違法解雇的經濟賠償,但公司當初電子郵件裡的確只是說停職和不計工資,沒說解雇你之類的話。仲裁到底會怎樣認定?

你要告訴仲裁停職屬於不提供勞動條件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8條是要賠款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公司律師透露,公司正在變更法人。這是為了嚇唬你讓你少拿錢,盡快結案。若公司變更法人,應由變更後的法人承擔。

【5】一旦鬧到法院你不服他不服的拖你個一年半載是沒問題的。勝訴後執行應該沒多大問題。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了。

建議和解,雖少拿錢但不浪費精力。

9樓:任若蘭

我是過來人!我來給你講清楚!

第一:不管輸贏這都是乙個漫長的過程,如果仲裁不合,一方起訴最少需要一年時間!加上執行期要2年左右

第二:仲裁員的說法有片面性!中國的司法還有仲裁都是勸老百姓少要一點,吃點虧!早了結!

第三:公司律師透露,公司正在變更法人。就算他變更到天上去,他也要給你賠償!不會影響你的執行(前提是公司有可執行標的)

第四:仲裁員也罷律師也罷,乃至後面的法官就是希望你少要點,案子好處理一點!他們好結案,!

但是這往往都是以犧牲勞動者的利益為代價!仲裁員和律師的說法毫無法律根據!你是屬於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這一點是確定無疑的!

第五點:打官司要算成本!如果你的單位真的會無可執行行能力,不如早點了斷!!你不要把太多精力放在這上面,事業為重!其實**等也就是幾天時間而已!到時候可以請假!

10樓:貨車伕妻的日常

我今天去勞動仲裁以位址查不到公司名字為由不受理,還有個奇葩跟我說:別人怎麼會無緣無故拖你工資,肯定你也有問題,別人扣你那麼點工資有什麼用嘛,你就說一點好話少要一點呀!我真的三觀炸裂,好想問問這個世界怎麼了

11樓:

許多案件的處理是需要很長時間,所以打官司也是有成本的,寧波點小事兒,需要耗費很多的時間和成本,就不值得去打這場官司了,要考慮經濟成本

12樓:

我現在也是剛仲裁**審理結束3天,在蘇州仲裁員跟你是同樣的說法,我現在已經懷孕4個多月,仲裁員也是跟我說我耗不起,法院起訴至少兩年,而且當事人必須親自出庭。最後同意調解,但是公司遲遲不做回應,接下來也將面臨漫長的等待

13樓:人部湯布

仲裁委員會和法院的大爺大媽的問題我就不說了。但有一條記住自己的事情是靠自己爭取的即使走到法院,耗時時間長,執行過程有許多跌宕,只要法律申請書訴求事實清楚,追討計算附帶月利息。就當你將錢存銀行了。

不怕,一定要堅持下去。

14樓:x255668y祥

能解決的盡量少走仲裁,耗時,裁判員也是律師站著茅坑不拉屎,開始找他仲裁時,說這個沒那麼繁瑣你的案子簡單,給你百分之一百希望,後來就叫我一直等訊息等了兩個月,給我的答覆說公司面臨倒閉能陪多少是多少,叫我自己考慮,有可能到公司倒閉了一毛都沒有了,他媽的我之前找你仲裁交錢給你,還問了會不會倒閉,你說註冊資本上億想倒閉申請破產都沒那麼快的國家還要清算資產債務什麼的,搞得我現在賠償越來越少了,比沒仲裁之前少了一半

15樓:

只能說中國的法律不全面,缺少強制性,所以給那些黑心老闆有機可乘,說實話,憑強弱來說,勞動者是弱勢,公司人多勢眾,既然有勞動法,就應該勞動仲裁最後決定,非要再經法院,慢慢長路,勞動者拖不起的

拆遷補償不合理怎麼申訴,拆遷補償不合理怎麼申訴? 20

360法網法律 與拆遷人協商,如果不能協商一致達成協議的,建議向當地的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提起拆遷行政裁決。 凱諾拆遷律師 你好,拆遷補償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安置補助費 停產停業損失費 搬遷費等之類的費用,原則上來說給予被徵收人的補償不能低於被徵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實踐中,如果覺得補償不合理...

怎麼處理領導安排工作不合理?勁兒加活

細水長流蔭遠堂 1直接找領導溝通 如果發現你的領導總是安排一些不合理的工作,這個時候你就可以直接找領導溝通,問其原因,為什麼總是安排一些非本職工作的內容呢,這樣才決定接下來的打算。2用工作範圍說話 如果領導執意讓你做這件事情,那麼你就可以通過工作範圍說話,說明自己並不是做這些工作,你還需要有其他的事...

如果法院的判決不合理該怎麼辦,法院判決不執行該怎麼辦?

從燎歸思菱 上訴處理。如果生效的,生效後6個月內申請再審。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