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的判決不合理該怎麼辦,法院判決不執行該怎麼辦?

2021-09-06 20:07:25 字數 2420 閱讀 7562

1樓:從燎歸思菱

上訴處理。如果生效的,生效後6個月內申請再審。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第二百零五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2樓:左連枝劇申

如果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以上訴,由二審法院再次審理,並作出判決。

如果當事人對法院的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以提交證據證明二審判決確有錯誤,申請再審。

如果當事人仍然不服,但僅僅只是認為不公,是沒有任何辦法的。

因為既然是法院判決,就不可能使雙方當事人都完全滿意的。

3樓:盈柔公孫俊弼

如果當事人認為法院的判決不合理,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如何處理:

1、如果是一審判決的尚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訴期內(民事案件的上訴期為15日、刑事案件為10日)向上級法院上訴,由上級法院進行二審。

2、如果是二審判決或一審判決已經過上訴期的,則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再審,或向檢察院申請抗訴。

法院判決不執行該怎麼辦?

4樓:法邦網專家

申請強制執行,有無時間限制?比如法院是12日裁決的,要求被告在7日內執行,如7日內被告未執行,那麼我申請強制執行的要求,在多長時間內有效?被告在7日內是將錢交給我還是給法院,由法院通知我取錢?

1、裁決送達雙方當事人後生效;

2、如果對方在“判決生效後7日內”未支付,你即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3、申請執行需要提供執行申請書、對方可供執行財產線索、加蓋法院生效章的裁決書原件;

4、自動執行一般是直接交付給你,強制執行一般是法院轉交。

謝謝!那麼我明白7日後我可以申請執行,因為找財產線索需要時間,我最晚多少時間可以申請,半年?一年?

一年。謝!

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執行費用由對方出

5樓:律兜諮詢3號

對方當事人不按照生效判決履行的話,可以申請向法院申請執行,或者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如果感覺法院判決不公平怎麼辦

6樓:律師陳平遠

對一審判決不服的,可以在上訴期內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已經專超出上訴期的,可以申

屬請再審或要求檢察院提起抗訴。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

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第二百零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一)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對再審申請作出裁定的;

(三)再審判決、裁定有明顯錯誤的。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

定。當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7樓:匿名使用者

有這個“覺

來得”的人,仍然按照自既有的法律途徑,主張權利。關鍵是,你先要懂法。

建議,有這“覺得”的人,先去學學相關學科知識。什麼叫“公平”,如同“民主”“自由”一樣,它們都是政治學概念,讀書學習後,你才會真正懂得其含義。搞清楚人類社會為什麼需要法律,意義何在,社會該如何體現“公平”。

法律是如何誕生、發展、制定的。再學學我國法律,懂得每個法律出籠的流程,以及修改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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