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有哪些,我國憲法規定公民都有哪些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2021-08-14 19:20:23 字數 5825 閱讀 7530

1樓:大嘴漫談

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包羅永珍有很多。,比如你說話的權利以及你做事的權利,只要不和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你都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活動,這些都屬於你的權利,而義務和權利是對等的

2樓:心泉明智

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

1.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公民的基本權利也稱憲法權利,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權利。

(1)平等權。

平等權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權利,不受任何差別對待,要求國家給予同等保護的權利。它是我國憲法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是公民實現其他權利的前提與基礎。我國《憲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

(2)政治權利和自由

政治權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作為國家政治生活主體依法享有的參加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和自由,是國家為公民直接參與政治活動提供的基本保障。具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二是政治自由。

政治自由主要是指公民表達自己政治意願的自由。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其含義包括:

公民有信教或者不信教的自由,有信仰這種宗教或者那種宗教的自由,有信仰同一宗教中的這個教派或那個教派的自由,有過去信教現在不信教或者過去不信教而現在信教的自由。《憲法》還規定:“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會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依照憲法精神和相關法律規定,任何人都不得打著宗教信仰自由的旗號組織或參加邪教組織。

(4)人身自由權。

人身自由包括狹義和廣義兩方面。狹義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體不受非法侵犯,廣義的人身自由則還包括與狹義人身自由相關聯的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等與公民個人生活有關的權利和自由。人身自由是公民具體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實際享受其他權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發展公民個性的必要條件。

(5)監督權和取得國家賠償權。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我國《國家賠償法》對公民獲得國家賠償作出了具體規定。

(6)社會經濟權。

社會經濟權是指公民享有的經濟生活和物質利益方面的權利,是公民實現其他權利的物質基礎。主要包括:

一是財產權,是指公民對其合法財產享有的不受非法侵犯的權利。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

二是勞動權,是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有從事勞動並取得相應報酬的權利。同時,勞動是一切有勞動能力的公民的光榮職責。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三是休息權,是指勞動者為保護身體健康和提高勞動效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與制度而享有的休息和休養的權利。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

四是物質幫助權,是公民因特定原因不能通過其他正當途徑獲得必要的物質生活手段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生活保障、享受社會福利的一種權利。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建立健全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保障制度。

(7)文化教育權。

公民的文化教育權包括受教育權以及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公民的知識水平是國家科學技術和文化發展的基礎,公民接受教育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前提條件。受教育既是權利也是義務。我國《憲法》還規定,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特定主體權利。

我國憲法除對公民所應普遍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作出明確規定外,還對特定主體設定專條,給予特定保護。憲法中的這些特定主體具體是指婦女、離退休人員、軍烈屬、母親、兒童、老人、青少年、華僑等。

2.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

公民的基本義務也稱憲法義務,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遵守和應盡的根本責任。

①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②遵守憲法和法律;③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④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⑤依法納稅;⑥其他義務。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都有哪些基本權利和基本義務

3樓:叫那個不知道

(1)平等權,即公民在法律面

前一律平等;

(2)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即年滿十八週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3)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住宅不受侵犯和通訊自由;

(6)勞動權、休息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力時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7)受教育權,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

(9)保護華僑、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

(10)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卹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殘廢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

在我國,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義務有:

(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

(2)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祖國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

(4)勞動的義務;

(5)受教育的義務;

(6)保衛祖國、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7)依法納稅;

(8)夫妻雙方有義務實行計劃生育,父母有義務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有義務贍養扶助父母。

擴充套件資料

2、義務就是個體對他人或社會做自己應當做的事,個人在社會生活中,需要履行各種義務,包括政治義務,經濟義務,法律義務。總之是與權利相對的。包括作為義務和不作為義務。

倫理學中所指的義務主要指道德義務。是指在社會道德生活中,道德主體應盡的義務。應盡的一種道德責任和使命。

憲法(constitution)是國家的根本**,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適用於國家全體公民,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係,確認革命勝利成果和現實的民主政治,規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

國家內部政治力量的對比關係的變化對憲法的發展變化起著直接作用,國際關係也對憲法發展趨勢有所影響。

參考資料

【求是】樹立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的觀念--社會--人民網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憲法》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是: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所謂權利是指國家通過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公民從事某種行為的可能性。

公民的基本權利也稱憲法權利或者基本人權,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主要的、必不可少的權利。眾所周知,公民的法律權利名目繁多、範圍廣泛,既包括基本權利,也包括一般權利。但憲法作為國家的根本法,既不可能,也無必要對公民的各種權利進行規定,因此憲法所確認的只能是一些基本權利。

儘管基本權利和一般權利在本質上相一致,但基本權利具有其自身的法律特性:

第一,基本權利決定著公民在國家中的法律地位;

第二,基本權利是公民在社會生活中最主要、最基本而又不可缺少的權利;

第三,基本權利具有母體性,它能派生出公民的一般權利;

第四,基本權利具有穩定性和排他性,它與人的公民資格不可分,與人的法律平等地位不可分,因而是所謂“不證自明”的權利。

基本義務:

1.憲法第52條規定,公民有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民族團結的義務;

2.憲法總綱規定,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的行為。

1.公民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公民必須保守國家祕密;

3.公民必須愛護公共財產;

4.公民必須遵守勞動紀律;;

5.公民必須遵守公共秩序;

6.公民必須尊重社會公德。

5樓:七臺河李陽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基本權利和公民的基本義務:

公民的基本權利有:

1、公民的平等權。即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包括了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即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正常的宗教活動受國家保護。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破壞社秩序、損害公民身體健康、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

4、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任何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等。

5、公民的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權和取得賠償權。即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

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6、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公民的社會經濟權利,是公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物質保障,憲法對公民享有的社會經濟權利作了具體的規定。這些權利包括公民的勞動權、休息權,以及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和物質幫助權。

7、公民的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憲法規定了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接受教育,既是權利,又是義務。

8、其他方面的權利。憲法除對所有公民應普遍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作出規定外,還對特定群體的公民,作了專門規定,給予特別保護。主要是指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以及華僑、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等。

公民的基本義務主要有:

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利益;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依法服兵役,依法納稅等。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 平等權 2 政治權利和自由 1 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2 政治自由權 3 宗教信仰自由權 4 人身自由權 5 訴願權 6 社會經濟與文化權利 1 勞動權 權利和義務 2 勞動者的休息權 3 物質幫助權 年老 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4 受教育權 權利和義務 5 ...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什麼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有 1.公民的平等權。即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也包括了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2.公民的政治權利和自由。即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 出版 集會 結社的自由。3.公民的...

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有哪些

憲法 copy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bai滿十八周歲du的公民,不分民zhi 族 種族 性別 職業 家庭dao出身 宗教信仰 教育程度 財產狀況 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 出版 集會 結社 遊行 示威的自由。第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