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入入職,才籤合同,如果辭退需要賠償沒簽合同的雙倍工資嗎

2021-07-23 21:18:18 字數 3961 閱讀 1399

1樓:找法網

沒簽到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需要賠償勞動者沒簽勞動合同時的雙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樓:

可以根據《勞動法》上的條款雙方進行協商解決,如果公司拒絕支付工資,員工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起訴公司!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3樓:亮晶晶

即使在2017-8至2019-2沒簽合同,公司按照正常要求支付了薪水及繳納了保險,如果自己主動辭職,應該不會獲取到補償

4樓:喝水吧不不不

首先要和單位協商解決 肯定是2倍工資的 如果協商不成呀 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 解決 沒有辦不成的事情 你只要記住堅持下去就好了

5樓:匿名使用者

除勞動合同法規定情況可以解除合同,其他情況接觸勞動合同需要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支付標準為一年工齡補償一月工資,如未提前一月書面通知勞動者,還需額外支付一月工資作為賠償。勞動糾紛維權時效只有一年,超過一年之後就無***了,你現在辭退時效還沒到,如果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肯定是需要賠償雙倍工資補償的。

6樓:樂雁易

這個肯定要賠人家的了,之前別人上班你就應該給人籤合同,沒簽他可以告你們的,現在想辭退他,肯定要賠他入廠時到現在加在一起的錢,不可你們可以商量看可不可以少賠他些錢,讓他自己辭職!

7樓:

2023年8月工作,2023年2月才籤合同現在辭退,不需要給雙倍工資,只需要你進公司實際年限給予賠償。

8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合同的雙倍工資應該支付。如果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可以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補償金。

9樓:阿克西妮婭愛人

補償四個月的雙倍工資,2023年9月份以前的已過訴訟時效,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雙倍經濟補償,工齡滿一年按一個月工資算,17年8月到現今是兩年,經濟補償是兩個月工資,單位若是單方面解除,需支付雙倍,也就是四個月的工資。

10樓:

被辭退要看原因,如果是你的原因,沒有賠償,如果是公司無辜辭退的,需要賠償,你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1樓:書趣聞緣

這些問題去找勞動局,專門有人管理這些問題的,會給你一個滿意的回答

12樓:人與人貴在珍惜

這個企業的人事經理需要立即被辭退!

你這一個問題裡藏著許多的問題!

其一,員工辭退如果是違紀且達到辭退標準,不需要賠償;如果是單位單方違法解除合同,要賠償;如果是協商解除,也要有補償。

第二,單位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合同是違法的事情,勞動者可以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第三,所謂員工要挾,單位知悉卻不立即糾正,這個單位的負責勞資的人員必須被辭退。人事管理也是一塌糊塗。

13樓:暴風之眼鏡

違反公司規定是違反規定,和被辭退賠償是兩碼事,那個賠償按工齡來算,所以要搞清楚他在公司的具體工作時限,不籤勞動合同是公司違法,與勞動者無關,哪怕就是勞動者觸犯刑律了你之前不籤勞動合同也是你公司不對。所以沒簽合同的補償是肯定的。

14樓:襄陽張果勝

一樣的賠付!不給就去勞動局告他們!

15樓:

需要賠償,不管什麼理由,勞動者入職就要根據《勞動合同法》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在入職一個月內簽訂的話,就要從第二個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

現在用人單位辭退你,就是說要支付從2023年9月開始不滿一年的雙倍工資;

不過這裡有個問題你可能忽略了,就是在勞動法上還有一條,如果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後一年內麼有簽訂勞動合同,就視同和勞動者簽訂了無固定勞動合同,這樣的話用人單位就無法辭退你。

當然他硬要辭退你,後面還有更多的賠償了

16樓:堆姿銑僭潑

不需要,沒有合同的情況下沒有法律責任

17樓:

這個你可以去申訴,但不一定能成,畢竟勞動法是要看勞動合同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要,如果不給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9樓:曠靜安

答沒簽合同的不在信工之內吧

20樓:小安談學習

需要,雖然沒簽訂合同,但是它在你們那裡工作超過了一年,視為簽訂了無固定合同。

21樓:布達拉的王子

必須要支付沒簽合同的雙倍工資。

我從2023年6月至2023年2月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我現在可以要求他們雙倍工資嗎?

22樓:廣州律師謝小紅

可以的,建議申請勞動仲裁

23樓:意境深遠

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並補繳社會保險。如果辦理離職手續的,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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