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別人打架,我先動手,經過調解後,我也很誠懇的道了歉,但是對方叫人在門口堵我

2021-07-23 13:30:09 字數 5992 閱讀 9563

1樓:

看你有沒有兄弟or能不能乙個人打他們咯,如果可以那就打,如果不可以的話你躲或者道歉啊,如果躲不了道歉也解決不了的話,你又不想挨打那就告老師啊。

2樓:風中勁草奇緣

兩種方法:慫或剛。

但是,最重要的,冤家宜解不宜結,還是要找到辦法把事說開了

3樓:

抱頭彎腰夾住蛋,挨完以後報警或叫人打回來

4樓:乙隻

敲碎啤酒瓶,告他們不怕死的過來。你既然敢先動手,還怕這事。出門帶把斧子,趁手。你要害怕,就認慫了,破財免災。

兩人打架,我先動手,可是錯在對方,難道我先動手一切都是我的錯了嗎

5樓:麥克喬恩

欺騙你 無論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 都需要舉證 證據表明 現在不夠刑責和民則條件

6樓:閒風過浮雲

去問問律師吧。個人感覺應該不用理她。

我跟別人打架,我先動手,但是沒打到對方,對方把我打成腦**,派出所會如何調解

7樓:剛榮

雙方打架,只要對方還手了,如果沒有特殊理由警察一般都認定為打架鬥毆的治安案件,受到傷害的一方可以根據公安機關的責任劃分要求對方負責醫藥費。

8樓:老道非道

看起因,你要是無緣無故就是你尋釁滋事,對方防衛過當,還要看人數。

但是民警一般會徵求雙方意見,需不需要做傷殘鑑定,等等

就是盡職調查,安撫協調

打架,我先動手,但是我被打傷了

9樓:葉赫那拉聞多

1,造成你有傷害,打人者、指使打人者、參與打人者都要承擔賠償責任。

2,你可以申請傷害鑑定,如構成輕傷害以上,行為人要承擔刑事責任。

3,賠償內容: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10樓:戚廣利

和人打架先動手被打傷了,主要看造成的傷害後果,打人者致人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輕微傷不構成犯罪,應當行政處罰。

11樓:匿名使用者

1:你先動手,要負責人,但是一巴掌,也就是治安處理,還可以調解

2.她喊人打你的時候,因為你已經停止打她的行為了,他們就沒有所謂的防衛之類的,你得去驗傷,如果達到輕傷以上,是刑事案件...賠償可以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對方肯賠錢,你可以寫諒解書....賠償有: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精神損失費(這個比較難),如果你不能自理,還有相應的護理的費用....

12樓:樹雷大皇

雖然我不是法律專業人士,但我知道,你的朋友這種作為,應該屬於挑釁再先,退一步來說,就算沒有挑釁的事,你先打了她,她之後的作為也屬於防衛過當,你完全可以用法律手段。

這種情況可以要求醫藥費、誤工費等。

打架對方先動手,責任在誰? 65

13樓:卡卡搞笑電影

不論誰先動手,只要有毆打他人的行為並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進行處罰。如果是因為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進行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如果傷情鑑定一方為輕傷及以上,那麼得立刑事案件,不可調解,由檢察院起訴。不過對於這類輕傷害案件,法院基本以調解為主,最多判個拘役吧。

大體上處理打架問題基本就是這樣,但是沒有一模一樣的案例,所以也沒有絕對一樣的處理方法和結果,同樣的因糾紛引起的打架,有的可能幾句話就調解掉了,有的會相當麻煩,最後變成所謂的上訪人員。

最簡單的打架尚不構成犯罪的,以批評教育,調解為主,或者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話,同樣是打架,根據具體案情不同,可能會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重傷或者死亡)、尋釁滋事罪(比如無事生非、爭強好勝把人揍一頓,致人輕傷以上是從重情節但不是必要條件)等。

14樓:夕影情感

這個案件,對方和你朋友兩個人都要負法律責任的,因為這不屬於正當防衛,這屬於鬥毆。

不論誰先動手,只要有毆打他人的行為並造成一定危害,就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進行處罰。如果是因為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公安機關可以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進行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如果傷情鑑定一方為輕傷及以上,那麼得立刑事案件,不可調解,由檢察院起訴。不過對於這類輕傷害案件,法院基本以調解為主,最多判個拘役。

最簡單的打架尚不構成犯罪的,以批評教育,調解為主,或者行政處罰。同樣是打架,根據具體案情不同,可能會構成故意傷害罪(致人輕傷、重傷或者死亡)、尋釁滋事罪(比如無事生非、爭強好勝把人揍一頓,致人輕傷以上是從重情節但不是必要條件)等。

擴充套件資料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2、《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

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5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這個案件,對方和你朋友都要負法律責任的。

對方也受傷了,你朋友也受傷了。

應該算是互毆案件,不是說對方想做成輕傷就是輕傷的。

如果不管雙方哪一方做出輕傷都對雙方無利。

輕傷是要負刑事責任的,是要被刑拘的,而民事賠償這一塊兒雙方協商不成只能到法院去解決。

對方的頭部七公分左右的口子也不一定能做出輕傷的。

所以此事最好協商解決,互毆案件,一般對雙方都是無利的。

擴充套件資料:

對責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為兩個意義。

一是指社會道德上,個體份內應做的事,如職責、盡責任、崗位責任等。

二是指沒有做好自己工作,而應承擔的不利後果或強制性義務。

責任意識,是「想幹事」; 責任能力,是「能幹事」; 責任行為,是「真幹事」;責任制度,是「可幹事」; 責任成果,是「幹成事」。

責任心就是關心別人,關心整個社會。

是指對立雙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發展到極點時,其行為特點為具有暴力傾向,以對他人產生身體造成傷害為目的的一種主觀意識行為。

不管這種行為起因何由、什麼目的都是一種不理智不文明的行為,打架嚴重者甚至會觸犯刑律,因此。

在處理打架事件時要區分情況採取不同方式和辦法。

對責任的理解通常可以分為兩個意義。

16樓:匿名使用者

傷情構成輕傷以上,則要承擔刑事責任,民事賠償少不了。

我明友與別人打架,是別人先動手打人,最後我朋友叫人把別人打了,有

17樓:

怎麼會定為尋釁滋事罪呢,不應該啊,尋釁滋事是指無故挑起是非,這個是挨打在先,叫人打架是事出有因,我覺得定尋釁滋事不妥,況且對方是輕微傷,如果定罪判刑我覺得太重,建議對該案提出立案復議

1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是***團夥犯罪或是慣犯,那在雙方和解的情況下,即使判為有罪,也一般是緩刑。

一朋友挑事先動手和我打架,我們都有輕傷,但我的臉部傷了留下了疤痕,我要她道歉賠償,她態度很不好,... 30

19樓:

你好:請你先要明白輕傷的定義,輕傷比輕微傷嚴重得多,輕傷是必須要有傷情鑑定的,也就是要有法醫鑑定報告書的,從法律走程式致人輕傷要負刑責判刑**的,從你的描述顯然屬於輕微傷,說明白了就是案件太小,派出所根本不拿當回事罷了。

警察是看在你倆都有輕微傷,並且傷情不重,所以你倆私自協調處理就可以了,因為都夠不到條件處理你倆,所以說就是一起很普通的民事糾紛導致的治安案件罷了。

不建議你法院起訴,起訴是需要一定時間的,還不夠浪費時間、金錢、也挺麻煩的。你實在窩火那就重新返回派出所要求當事治安民警重新處理,警察在沒有你倆相互同意和解的情況給你倆出具和解協議書或案件已處理完畢前那你隨時可以要求警察處理的,因為這是你的權利也是警察的職責與義務。

你執意要起訴,那就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法院一般也會給雙方做調解處理的。起訴的案件一般勝訴後對方就應當承擔起訴的各項費用。案件鑑於相互動手、相互受傷、並且傷情一般,民警的處理方式相對而言也是可行的,無論是老闆還是警察處理那建議按照案件的性質與結果劃分責任,一般都是調解後結果雙方互賠即可。

純手工加經驗打了這麼多好累,如果當時你不還手只是抵擋對方的暴力毆打或你逃跑躲避進一步的傷害那對方就是全責,明白嗎?

20樓:yi輩孓愛禰

難道你就只是為了讓他道歉嗎?如果是,他的態度不好的話,你就完全可以變得比以前更加的開心的開朗,盡量的和周邊的更加親密,一定讓他看見,在約上所有人出去玩,唯獨不帶他去,我感保證這比打他一頓還折磨的厲害呢

我丈夫在回家進入小區與堵在大門口**的張某乙個人發生口角,張某不但不讓路,反而乙個**叫來了七八... 40

21樓:書山過客

既然是對方先動手,你丈夫的行為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對方則涉嫌「故意傷害罪」或者「尋釁滋事罪」。取保候審不能一直持續下去,調取小區的監控錄影來證明對方先動手。你可以自己直接去法院起訴或者委託律師來**。

22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是律師……這屬於刑事案件……另外,起訴的話要提供證據證明確實被打傷,並且提供證據證明被告確實不是你方所打傷……

23樓:匿名使用者

小區大門口應該有攝像頭吧,你可以向更高一級的司法機關保安,他們這樣構成故意傷害了

我不知道為什麼經常會有人看我不爽然後叫人打我, 我在學校裡挺低調的。 有幾次居然是我不認識的外校的人

24樓:管熠

要好好的想想自己有什麼不妥的地方,例如性格,例如打扮之類的,這些東西都是在日常生活中慢慢養成的,所以自己不會有什麼不妥的感覺,但是其他人可能就不這麼想了,看你不順眼了揍一頓也是有可能的,也可能是自己在什麼時候不經意的得罪了幾個人,而且,再怎麼年輕力壯的,一對二十多少也是不利的,除非你精通一些體術之類的,而且,不要上來就打,不要硬碰硬,能夠合理解決的就解決,最好能告訴家長和老師,在看到有人堵得時候我的第一反應就是掏手機,但是不要做得太明顯,把110設定成單號撥,盡量不要與一些比較危險的人,不正道的惹來往。

你乙個人是不可能吧20個人打趴的,而且如果他們沒先動手你先動手會吃虧的,等他們動手之後再動手這樣可以算是正當防衛,可以減少一些責任。

平常在包裡放一些防身的東西,但是匕首刀子啥的還是不要帶了,學校會查,我的習慣是帶一瓶辣椒水.......防狼噴霧,催淚瓦斯什麼的都會帶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那麼你先想想自己得罪過什麼人,再下定論吧,可能你曾今傷害過誰,才導致這樣吧,失去理智打人的話,單憑一人之力,是不可能打倒20多人的。可以的話,你可以和幾個要好的同學一起,這樣的話,他們應該就不會再來」打擾「你了吧,這是我的建議,望採納。。。。

26樓:我是大師級人物

聚眾鬥毆! 可以報警 但要知道報警的後果

嚴重的 刑事罪

27樓:蓋世leehom灬

當然可以,俗話說「一人拼命,十人難擋」,不過你這種情況用不著玩命,還是問清楚為什麼找你麻煩,畢竟拳頭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和別人打架,我先動手,把別的手打骨折了,我該負什麼責任

念茹煒 你好 不知道打架的起因,只能假設 1 假設罪名是尋釁滋事或者聚眾鬥毆罪,肯定追究刑事責任 不考慮自首 前科等量刑因素,刑期大約在11個月左右。2 假設罪名是故意傷害,如果積極賠償達成協議並取得被害人諒解的,可以不作犯罪處理 否則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作為從犯,如果認罪並積極賠償的,法庭可以判...

別人先動手打我,我眼眶被打出血後還手將對方打至輕傷,屬於正當防衛嗎

qq的勾k先生 不屬於正當防衛。對方先動手打人,還擊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輕傷的,應當按照故意傷害罪定罪量刑,可以從輕處罰。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紅色紙飛機 不屬於正當防衛,屬於防衛過當,防衛過當是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不需承擔刑事責任。賠...

別人打我,我還手算不算自衛,別人先動手打我我還手,算不算正當防衛

雙方因事情爭吵,一方先動手打了對方,另一方立馬回擊。這通常被認定互毆行為,雙方都在積極追求非法損害對方的結果,不存在正當防衛的意圖,不能構成正當防衛,都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被打還手屬於正當自衛,但是不能超過必要的範圍,否則就是防衛過當。刑法 第二十條規定 為了使國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