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糾紛爺爺和奶奶想要一套房,房產證是我和我爸媽的名字

2021-04-18 01:57:03 字數 1739 閱讀 3433

1樓:布里俄倫

你好,我來為您解答,我建議直接寫您兒子的名字,因為你們畢竟以後房子都是給到小孩,避免後續產權這一塊產生的其他稅費,如遺產稅等,產權證是365個工作日能夠辦下來。或者只寫你們夫妻的名字,以免影響您孩子將來自己買房。。

2樓:河洛清風

根據動遷安排走,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你們去現場確認,可以把他們的名字加進去。

我家要拆遷了,但房產證上是我爺爺的名字,現在拆遷只能寫我奶奶的名字,兩年後才能換

3樓:

按繼承規定,你爸的幾個兄弟都有繼承權,除非他們放棄繼承,或者你爺爺有遺囑產權全部歸你爸爸,而你奶奶也同意。

房產證是爺爺名字,土地證是爸媽名字,爺爺去世了,現在房子要拆遷,我爸的姊妹能爭到這房子嗎?

4樓:晴空如醉

樓主,其實你不需要關心你爸爸的哥哥能不能掙到這個房子,根本就不用管他。

你現在主要要爭取的,是你自己那乙份房產能爭取到自己滿意的。所以你跟拆遷辦協商的時候,就只要說出你想要的賠償就行了,你想要什麼房子來安置,或者你想要多少拆遷補償款。你當然可以把這個房子口頭做乙個分配,比方說,這個房子你覺得爸爸媽媽和你有份,那麼你們要求得到兩套房產來做安置,一套給你爸爸媽媽,一套給你。

至於你爸爸的哥哥,拆遷辦不問你就不要自己提,拆遷辦如果實在要問,你就實話實說,說這位伯伯沒有履行贍養老人的義務,所以當初爺爺和家人口頭協商的結果是不分配房子給他。

但是,只要你們拿到你們想要的安置補償以後,就不要去管你的這位伯伯和拆遷辦怎麼爭取他自己的利益了。因為如果他爭取到,那也是拆遷辦願意給他的,跟你們完全沒有關係。也不影響你們的實際利益。

千萬不要在跟拆遷辦協商的時候抱怨,要求拆遷辦不要給你伯伯安置補償什麼的。拆遷辦最喜歡的就是一家人心不齊,互相拆台,你在說你伯伯的時候,拆遷辦就會把你的話說給你伯伯聽,想從你伯伯那裡也挖一些不利於你的資訊。然後在拆遷補償上和你討價還價,來壓你的價。

所以你們就分開來要,各要各的,自己負責把自己想要的要到手就行,不要管別人要到什麼。你伯伯如果能要到他想要的補償,那是他的本事,不要去羨慕或者嫉妒。千萬不要互相拆台,這樣只會便宜了拆遷辦。

對你沒有絲毫的好處。

記住,人心齊泰山移,你們家現在的主要目標是合夥問拆遷辦要更多的安置補償,而不是被各個擊破,到最後誰都沒有得到滿意的補償。

5樓:狂愛冰淇淋

由於你爺爺去世時,沒有留下遺囑,所以他名下的財產由他的所有子女繼承。雖然,你大伯以前口頭申明過用放棄繼承財產來換取不贍養老人,但畢竟沒有寫下協議等檔案,所以你大伯還是有權利要求繼承屬於他的那乙份遺產。

你家的情況最好能在家庭內部解決,不要鬧到上法院打官司的地步。最好找幾個家裡的長輩出面,把房子的面積按照子女的人數均分後,再協商扣掉你媽媽翻建的房子面積和你大伯由於沒有贍養老人的平方數,其他姊妹需要同意放棄,然後在長輩的監督下,讓所有的子女簽署一人協議書,上面註明你家和你大伯繼承的份額,其他子女同意放棄的簽名,一人乙份交各家儲存。這樣一來,就算以後拆遷,你們也可以憑協議書找拆遷辦談補償條件了。

雖然這樣分家,你家是吃了一點虧,但公道自在人心,你家和你大伯家的親情關係也沒有徹底鬧翻,以後還能互相走動走動,畢竟親情比錢重要,何況屬於你大伯名下的面積沒有多少。

以前原房屋是我爺爺奶奶的財產,現房子拆遷,拆遷協議書寫的是我爸的名字,媽媽沒有寫上去,後要辦房產證

6樓:房地產律師

是夫妻共同財產,按繼承辦理更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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