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強逼員工減薪變相逼員工離職是否合法,是否有經濟補償

2021-04-13 06:35:04 字數 2490 閱讀 8976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公司強bai逼員工減薪變相逼員工du離職是不zhi合法的,

勞動者dao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內第38條用人單位無故克容扣工資為由被迫辭職,這樣用人單位就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2樓:

1、公司

單方面復降低你制

的工資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公司剋扣你的工資為由提出離職,要求公司支付補償金,每工作一年補償你乙個月工資。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3、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你可以要求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演算法: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3樓:360法網法律

有權要求公司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薪資待遇支付工資。合同到期後勞動合同解除公司不需要承擔賠償。

公司變相的逼迫員工自行離職怎麼辦?

4樓:aa微湖來客

企業逼迫員工自行提出辭職的藉口一般為以下幾個方面:

1、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企業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需要進行經濟性裁員的等。

上述三種情況,無論企業依據哪一類情況,要求員工接受降薪、降職、調崗、變更工作地點或離職的,都應當與員工協商達成一致。換句話說,如果企業提出降薪、降職、調崗、變更工作地點或離職等任一解決方案,員工均不同意的,企業依法只能按照員工的原工作崗位、原工資待遇繼續留用員工,否則就只能按辭退員工處理,除支付工資外,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企業在上述手段之外加上拖延支付工資、拒不支付工資等行為的話,員工則可以到勞動監察機關舉報,也可以申請仲裁或起訴,這樣的話,員工是否留在企業繼續工作,由員工自願選擇,企業無選擇權,且如果員工選擇離職,企業不僅要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還得支付應付未付部分加50-100%的賠償金。

如果企業以不簽訂或拖延簽訂勞動合同方式逼迫員工離職,員工採取上述舉報、仲裁或訴訟措施後,如果員工選擇離職,企業不僅要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還得支付應付未付部分加100%的賠償金。

5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公司逼迫員工自己離職,可以繼續上班,不要寫辭職申請書,寫了就沒有經濟補償金的。如果公司採取暴力方式威脅員工可以報警。自己私下錄音錄影都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你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3、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你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你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你承擔。

二、你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你工資或不為你辦理離職手續,你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37、38、46、47、50條!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如果實在是屬於經營困難需要裁員的,公司必須要提前乙個月向勞動部門申請,並在公司明文公示,然後按勞動法給予一定經濟補償,如果有強迫員工離職現象,可以依法要求兩倍補償。

公司變相的逼迫員工自行離職怎麼辦

企業逼迫員工自行提出辭職的藉口一般為以下幾個方面 1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 企業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需要進行經濟性裁員的等。上述三種情況,無論企業依據哪一類情況,要求員工接受降薪 ...

員工提出離職後,公司同意該員工離職,交接工作的長短企業可以單方確定嗎

可以單方規定,但是有時間規定的。員工在試用期內提前3 7天申請離職,在這一周內,企業可以單方確定時間。員工在轉正之後要提前乙個月申請離職。企業可以用這乙個月時間來完成招聘和交接工作。如果超出乙個月則需要雙方同意。不明白可以追問,請採納謝謝 不可以!每個公司的規定都是不一樣 因為你現在是在辦離職,所以...

我公司為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員工中途離職,那麼離職之後的那部分費用應不應該從員工身上扣除

這筆費用應該扣除。如果覺得不想為了這筆錢煩惱,可以有乙個解決辦法,就是他11月專5日離職,你到社保局申屬報社保減少的時候,把員工的離職日期調整到10月30日就好了。就導致11月單位不繳這筆費用,也不存在扣除員工的個人繳納部分了。我認為這幾百元你就不要去追究了。我問一下你,你的社保有沒有按照實發工資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