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庭暴力,我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我已分居三年了,有過一次

2021-04-10 08:10:50 字數 1042 閱讀 2931

1樓:明教藍犖

確因感情不和連續分居滿兩年的,法院會准予離婚。

大家好, 我是女的想單方面起訴 離婚我跟男方分居三年他一直拖我不同意離婚, 要有分居證明

2樓:李建成律師

蒐集分居的證據,bai協商不成,到法du院起訴zhi離婚。《中華人民共和dao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回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答,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3樓:北辰邀光

一、能證明夫妻分copy居的常見證據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 (2)雙方簽訂的夫妻分居書面協議,一定是要書面的,口頭協議必須對方承認; (3)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書面分居文書,最好是用快件性質郵寄,在備註欄裡註明「分居」,並且保留郵寄憑證,從郵寄之日起到提起離婚期間屬於夫妻分居時間; (4)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 (5)人證也可以,比如雙方都認識的朋友或者親戚,不過因為證人往往和為其作證的一方有利害關係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單獨的證人證言難為法院採信,要輔佐以其他的證據。

二、結婚證可以到民政局去補辦,不想補辦只有拿身份證到法院立案試試。

三、你所提到的六條離婚條件是法定離婚條件,只要證據充分法院會一次性判決離婚,一般不超過六個月。

四、單方面起訴需要起訴狀、身份證影印件,結婚證影印件,被告方身份證影印件。

我想離婚,男的不同意,我想離婚,男的不同意。

要想離婚方法多的是,但是難道非離不可嗎。先起訴,等判決,分居,再起訴,離了,婚姻法規定的時間滿了就會叛離的 提起訴訟 兩年後可以離婚 或者等不到兩年 他自己就離婚了 找有力的藉口 證據 上訴 那你們分居兩年之後就好了 分居兩年,提起訴訟就可以了 辦法實在太多。看你想怎麼弄 想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

想離婚,父母不同意怎麼辦,我想離婚父母不同意怎麼辦????

既然是老家的人.就應該不在身邊啦.可以用善意的謊言.你們分你們的.開始先不要跟家裡說明.但是可以一直暗示家人.你們的感情出現了危機.你們都過得很不開心.時間久了家裡人習慣了.對你們的分開應該也能釋懷些. 沒登記就不算結婚,只是同居或者算是訂婚吧。 實在過不下去了,那當初為什麼還在嫁給他呢?沒有登記也...

我是女方,感情不和想離婚,可男方不同意。有女兒一直都是我帶,我想要撫養權,該怎麼辦啊

這位朋友,你好!你今年多大年齡了 你的女兒幾歲了?你目前是做什麼工作的?你的收入怎樣?你跟你的老公之間發生了怎樣的矛盾?你想離婚,說明你們之間的矛盾可能比較大,不知道你是否願意再努力一下,挽回你的家庭?1.確認感情是否真的破 裂並確認自己想好一切 下定決心。2.男方不願意離開的理 由或是是不是通過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