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離婚,老公不同意怎麼辦,我想離婚可我老公堅決不同意,我應該怎麼辦

2022-03-17 23:41:15 字數 6070 閱讀 9740

1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我要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2樓:伊琦瞳

如果想離婚

多考慮考慮孩子的感受吧~

畢竟乙個單親家庭會給孩子造成很大的影響!!!

如果確定要離婚了!!

你可以準備那個離婚協議書簽名

兩年過後他沒有簽字可以自動離婚的

不過聽說有人可以靠人脈 不到半年就離婚了。。。

還有你要不要爭養你兒子的撫養權?

還是給他養?

建議不要離婚~~

3樓:無人可代替

先協議啊,協議不成就只能起訴了,不過走程式的話法院要先調節,調解不成你就可以立案,然後就**,**時候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的話,法院基本不判離,就要等到半年後再次起訴,至於你說的性生活問題是沒法證明的,除非男方同意你的說法,不然**有證據

4樓:

如果非要離婚那就只能起訴了。起訴就沒什麼餘地了!

我想離婚可我老公堅決不同意,我應該怎麼辦

5樓:布冬舊聞

所謂的離婚,也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如果協議離婚的這條路走不通,那就只能訴訟離婚。

如果你認為你與老公根本無法生活在一起,你們夫妻的感情已徹底地破裂,即使你老公「堅決不同意」,也實在由不得他。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6樓:戚廣利

你想離婚,你老公堅決不同意。在這種情況下,你堅持離婚就不能到婚姻登記處協議離婚,只能到法院起訴離婚。只要寫好民事起訴狀,並且附帶證據,到法院起訴,只要證據充足,法院即可判決離婚。

7樓:雨水寒秋

愛情的新鮮感過去了,就回到了柴公尺油鹽的平淡生活,你應該正視這些,為什麼離婚?如果只是新鮮感沒了,說不出其他的原因,不應該離婚的,不知道你多大了,但人有幾個婚可以離,有幾年的青春,離了婚還能找到乙個你愛他而她愛你的人嗎??

夫妻兩個人有什麼不能講的,不能溝通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其實生活中有很多事都不如我們想象的美好,生活在平凡而幸福中的人,是不能理解生活在煩亂和悲傷中的人的世界的,因為他們看到的都是好的風景,遇到的都是好人。知足常樂,祝你幸福~

8樓:富答法律諮詢

婚姻法規定在以下情況下才可以被判離婚:

1、夫妻雙方感情破裂;

2、夫妻雙方均同意離婚。

因此,在離婚的糾紛中,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而夫妻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情況下是離不掉的。不過,只要想離婚的一方堅持要求離婚,即使第一次法院判決不准離婚,在第二次或第三次的時候法院一般也會判決離婚的。我們也遇到過一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然後法院判決不離,而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另一方又主動提出離婚訴訟了,這時自然也就會被判決離婚了。

所以,如果真是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了,想離婚還是不是不可能的,關鍵要看你怎麼去爭取。

如果夫妻雙方感情並未破裂,尤其是還有小孩的情況下,最好不要輕易離婚。當然,如果婚姻確實無法繼續下去了,離婚也只能是唯一的選擇。(富答法律諮詢)

9樓:北京劉輝律師

如果雙方實在沒有感情了,可以選擇起訴離婚。

10樓:救人無歪脖樹

你倆離婚,跟你岳父母的財產有什麼關係?人家不給是多麼合情合理! 你們倆離婚,可以分割的只有你們自己的財產而已!

如果有財產的話,她起訴離婚,法院也會為你們分割的,由不得她一點不給。

11樓:

有娃娃了沒啊 ?有的話我建議就算你們之間有多大的矛盾,生活那麼的不自然,至少還有點點感情,當這是個問題來解決它,那才是上策,婚姻來2盤的話,還是有著很大的風險啊!!真的~~~

12樓:人是自己的上帝

如果協議離婚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

13樓:

真是搞不懂你們這些人,幹嘛離婚咯?好玩是不是,你要記住,女人離婚後,那就是二手貨,會滯銷的,你自己考慮清楚,否則後悔的是你自己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分居 但是為什麼呢?離婚要考慮的太多 尤其是孩子啊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協議離婚不成可以訴訟離婚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到法院起訴離婚

一次不行就第二次起訴

17樓:中原小象

到當地法院起訴離婚。

18樓:w信

他只是需要乙個離婚的理由。兩個人相互依賴慣了,突然一方提出離開,對方會很不適應。

你要給他乙個適應的階段,可以先分居。理性的說出離婚後各方面的分割。

19樓:匿名使用者

二是訴訟離婚。如果協議離婚的這條路走不通,那就只能訴訟離婚。

20樓:異界狂刀

為啥要離,是看不上他了吧還是感情不好

21樓:匿名使用者

想離婚,不等於離婚。想是思考,離婚是行動。

22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想離婚?沒感情了?還是什麼原因?

23樓:管遊遊

協議不成,可以採用訴訟方式。

24樓:靳增嶽堂媼

現在法院判決很簡單的,只要雙方之間有任何一方提出離婚,如果對方不同意,三次法院去過就直接判離了。

離婚雙方一方不同意怎麼辦

25樓:北京家理律所

我要離婚對方不同意怎麼辦

26樓:金果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起訴階段

這一階段包括以下三個程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決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並告知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達的起訴書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辯。

被告在十五日內不提出答辯,人民法院照常審理案件並作出判決。

如果被告確因非個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內不能作出答辯,可以據實向人民法院申請,請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長可以作出延期的決定。

27樓:華律網

一方不同意能離婚

,離婚方式採用訴訟離婚的形式,要求離婚,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一、法院調解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

二、法院判決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28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從理論上講,離婚雙方一方不同意,不影響婚姻的解除。

但既然是訴訟離婚,那麼法庭判決是否離婚的前提是感情確已破裂。

通常情況下,法庭將先行調解,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比如你媽媽),堅持有婚姻基礎,感情尚未破裂;而你爸爸又無法舉證你媽媽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則法庭一般不會採信你爸爸的訴求而作出不准予離婚的判決。你爸爸即使有異議而提起上訴,也不會得到支援。而你爸爸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也必須是在不准予離婚判決生效六個月後。

屆時,你媽媽如果不能提供相關證據或證明來支援她感情尚未破裂的主張,法院將依法作出准予離婚的判決。

你爸爸撤訴再起訴,仍然是一次訴訟,訴訟過程會如上所述。

至於你父母離婚**,與子女無關,尤其是你已成年,不涉及由誰撫養,撫養費多少,如何支付等具體問題,所以,不會要求你出庭。

十分理解你不想父母離婚,家庭破裂的心情,希望你能夠抓住你爸爸同意撤訴和平解決問題的時機,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力量,妥善做好你爸爸及你媽媽的工作,摒棄前嫌,放眼未來。乙個完整的家,對你們全家都是彌足珍貴的。

29樓:法加家律師服務

首先,離婚起訴不意味著一定會判決離婚。若你媽媽不同意離婚,可收集感情未破裂的證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了法院審理案件時,應當判決離婚的五種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只要出現以上情形,就應當認定夫妻感情已破裂,人民法院就應該判決離婚。

在實際離婚案件中,法官判定感情是否破裂,一般有兩看——看事實/證據、看態度。

建議你媽媽求助專業律師幫助收集感情未破裂的證據及應對可能的離婚訴訟。

其次,你爸爸外地工作不屬於分居。

但需注意,一般情況下,認定夫妻分居的條件有三個:

(1)夫妻分居;需要事實證據或對方承認;

(2)分居的原因是因感情不和;這點很重要,目前來看你爸爸是因為工作原因外地居住,而不是因感情原因分居。

(3)分居已滿2年。

第三,若你出庭也僅僅是作為證人,不會對個人產生影響。父母出現感情問題,你希望家庭完整的心情非常能理解,建議你和父母都溝通下,看矛盾是否有其他解決的辦法。

若爸爸執意起訴,建議你和你媽媽也盡早打算。

30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一方不願意離婚的 ,當事人協商無效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另外,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31樓:娟娟

你好,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判決離與不離標準。法官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實破裂一般會從兩人的婚姻基礎、婚後感情以及夫妻現狀等各方面綜合考量,不以另一方是否同意為判決標準。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幾種情形皆為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標準。你父親雖然只有過年回家,但是不算分居。不符合《婚姻法》第32條第4款的情形。

你父親第一次向法院起訴,法院會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再判離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第一次向法院起訴,法院一般不會支援離婚的。你父親只能等6個月後再次起訴,這時候法院判離的概率很大,因為此時二次起訴,法院會推定你父親和你母親的夫妻感情確實破裂。

另外,父母離婚是他們雙方的事情,一般不需要你出庭作證的。只有涉及到撫養權問題時,法官可能會詢問你的意見,鑑於你已經成年,所以不會牽涉到撫養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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