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下才能退房,退房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2021-04-10 05:46:50 字數 5173 閱讀 7919

1樓:華律網

在購買商品房後可能由於多種原因,會出現想要退房的想法。但合同簽訂後,版任何一方都不能權

任意的要求不履行或解除合同。那麼,什麼情況下能退房呢?首先,如果買賣雙方和平協商,達成退房的一致意見,當然可以退房。

但現實中這種情況比較少,在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要求退房:第一,開發商不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資格;第二,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面積不符,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第四,擅自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第五,延遲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第六,因開發商原因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第七,申請貸款無法辦理的;第八,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買房容易退房難 退房需要符合哪些前提條件?

最強退房攻略!哪些情況可以無條件退房?

2樓:搜狐焦點

普通人買房真的不容易,如果真的因為各種原因需要退房該怎麼辦呢?也許大家覺得這話並不是你們愛聽的,好不容易買個房為什麼要退掉?當然有不得已的理由,否則誰又願意花大價錢費大力氣去做這樣的事情。

小孔於2023年4月份購買了某品牌專案二期一套房屋,並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但後來發現開發商出具的宣傳資料和樓書和樓盤實際情況存在差異、合同簽訂日期「早產」、開發商員工要求把房款打入個人賬戶等問題。因此提出退房和賠償要求,但被拒絕。

小孔說他在購房時,開發商出具的宣傳資料和樓書明確標明,其購買的2號樓總高為18層(實際樓層是24層),2號樓對面樓,即3號樓總高為11層(實際樓層是16層),由於其購買的是2號樓的14層,樓層變化後,嚴重影響了通風採光效果和景觀視野,且對他決定購房產生巨大的誤導和欺騙。

此外,開發商宣傳中的二期電梯品牌為奧迪斯,但實際安裝卻是西子奧迪斯(不同於奧迪斯且劣於奧迪斯)。另外,他所購買的房屋總價為56萬左右,首付26萬左右,其中21萬在售樓處刷卡,4.9萬打入開發商一內部員工王某的個人賬號,王某聲稱這樣做可以減免稅費。

但購房發票上仍是21萬左右的金額,他懷疑這4.9萬是不是有內部人私吞?他到開發商售樓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時間和付款日期都是2023年4月22日,結果,合同上的日期是2023年2月21。

在購房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開發商竟然更改簽訂合同日期,他認為這裡面也存在很嚴重的欺騙。

小孔曾多次到專案售樓處找有關負責人交涉,但對業主提出的虛假誤導質疑,開發商法務代表冷笑對之,銷售員都是急忙躲閃。對於業主的投訴,開發商都是用關係打招呼解決。從來不理會業主,事後還戲稱大家找的都是小人物。

小孔原本是準備購買這套房子給父母養老的,因此簽訂合同時也是父親前去簽訂的,沒有特別留意樓書和合同的問題,但前段時間他們一起看房時覺得和當初的預想不相符,找出來有關資料認真檢視時才發現這些問題。很多購房者一定遇到過類似的情況,那麼,什麼情況下能退房?退房款又該怎麼算呢?

想退房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即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2.延遲交房。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3.變更規劃。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4.開發商缺「證」。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5.質量不合格。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6.拿不到產權證。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7.無法得到貸款。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8.其他約定。合同中約定的其他退房條件出現時(例如無理由退房等)。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9-0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購買商品房之後能退房嗎,哪些情況下可以退房?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能退房,以下6種情況除外

一、延遲交房。

二、沒有產權證。三、開發商證件不全。

四、面積誤差超過3%。

五、主體結構質量有問題。

六、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在開發商與購房者約定的交房日,開發商不能交付,經催告後3個月內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特別是開發商預售商品房未取得預售許可證,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如果開發商未經購房者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結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能退房,以下6種情況除外

一、延遲交房

一般超過3個月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沒有產權證

由於開發商方面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證,如果有這樣的退房條件,就可以要求退房。

三、開發商證件不全

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規操作,與買房人簽訂的合同就無效。

四、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五、主體結構質量有問題

地基沉降超允許值、鋼筋混凝土結構變形、磚石結構強度等質量問題,檢測機構核驗屬質量不合格的。

六、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

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5樓:百度使用者

魏國鵬律師解答:您好,非常樂意為您解答相關問題。可以退房的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

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根據《合同法》規定的基本原則,雙方當事人約定了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能證明該條件成立,若購房者在與開發商協商難以達成共識時,購房者可以起訴至法院或依據合同的仲裁條款申請仲裁要求退房。法定條件則是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

具備法定退房條件的,即使合同沒有規定,購房者也可單方提出退房。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是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三、開發商沒有經過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

四、就是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五、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六、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經濟糾紛等情況時,業主也可要求退房。比喻開發商出現一房兩賣或一房多賣、或者賣房前後私自將房屋抵押,造成購房者購房目的不能實現。

石家莊購房人必看!這些情況可無條件退房

房產質量問題,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退房呢?

6樓:華律網

在購買商品房後可能由於多種原因,會出現想要退房的想法。但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都不能任意的要求不履行或解除合同。那麼,什麼情況下能退房呢?

首先,如果買賣雙方和平協商,達成退房的一致意見,當然可以退房。但現實中這種情況比較少,在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要求退房:第一,開發商不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資格;第二,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面積不符,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第四,擅自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第五,延遲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第六,因開發商原因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第七,申請貸款無法辦理的;第八,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7樓:哆啦咪發嗦哆嘻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

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4、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

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5、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6、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聯建或其他經濟糾紛

開發商在**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就可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7、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

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8、按揭合同辦理不下來

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9、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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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購買商品房後可能由於多種原因,會出現想要退房的想法。但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都不能任意的要求不履行或解除合同。那麼,什麼情況下能退房呢?首先,如果買賣雙方和平協商,達成退房的一致意見,當然可以退房。但現實中這種情況比較少,在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要求退房 第一,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