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朋友現在打算買房了,首付是我男朋友出的。交房後寫我們

2021-04-10 05:46:50 字數 1218 閱讀 5653

1樓:匿名使用者

無論在什麼時候,都要寫兩人的名字.因為即使結婚,離了時是看是不是共同財產的,如果在婚前房子寫的是他乙個人,那麼就是說這個房子不是共同財產,只能歸他所有了

與男朋友共同付購房首付,房產證上是寫兩個人的名字麼

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來該不是根據

首付是誰出的自來定,應該是根據你們

2人協商和貸款人來確定。雖然是你們2個人湊的首付,但開發商並不知道,也不會管錢是怎麼來的。你可以在購房合同上寫2個人名字,將來就是2個人承擔貸款。

如果寫1個人名字,將來就是1個人承擔貸款。但問題是1個人貸款的話,其收入是否達到了銀行放款的條件?否則銀行也不會批。

到時候還是要寫2個貸款人,那購房合同上必須是2個人的名字。

還有乙個問題是,有少數城市限購了,單身不得買房,需要見結婚證才有資格買。比如上海。

購房期房是有備案的,等房子交房了,房產證就可以辦了。備案的期房法律效應等同於有產證的房子了。

結婚前共同買的房子,產證上有2人的名字,就是雙方共同財產了。

3樓:六木成林

房屋產權的規定比較複雜。

大概說一下吧。房屋產權證上確實可以登記為多人共有,可專以寫你們兩個人的屬名字。但是土地使用證上只能有乙個人。

不過現在很多地方已經把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成為「房地產證」,這樣是可以登記為多人共有的。你可以到當地房產局諮詢一下,你所在的地方是否已經施行兩證合一的制度。

如果你所在地方還沒有施行「兩證合一」的制度,那麼就只有分別辦理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了。其實土地使用證在現行產權交易制度下,尤其是城市房屋多屬於「國有土地」性質,在房產交易以及相關的拆遷補償方面都是以房產證為主要依據。土地使用證對於「集體土地」性質的房屋有很大幫助,尤其在拆遷補償上,這也是依據之一,集體土地性質的房屋在城市中很少,多在「城中村」中出現。

既然房子是你們一起付首付買的,你們自己可以立個條約,講明你們各自的財產比例。如果真的在這方面產生糾紛,你們簽訂的合同就是依據。

話說回來,這些商定必須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進行,畢竟你們希望攜手到老,所以不能一開始就搞得很難看。

建議到專業的地方諮詢清楚,上述內容只作為參考。

4樓:匿名使用者

我來說說

購房合同誰的名字無所謂,(在這期間不發生財產糾紛前提下),房產證寫上兩個人的名字最好,防止以後發生一些不愉快的事,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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