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與債務人簽訂借貸合同時,擔保人不在場,簽訂以後幾個月後

2021-03-29 14:10:48 字數 1872 閱讀 3735

1樓:匿名使用者

擔保合同是指指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其債務,保障債權人的債權得以實現,而在債權人(同時也是擔保權人)和債務人之間,或在債權人、債務人和第三人(即擔保人)之間協商形成的,當債務人不履行或無法履行債務時,以一定方式保證債權人債權得以實現的協議。關於債權債務詳細法律條款華債網查詢得到。一般情況下擔保合同與主合同是同時產生的,如果擔保合同晚於主合同的,也必須在三方或雙之間形成合意簽訂書面擔保合同才可以。

債權人跟債務人好早就發生了借貸關係後來在擔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他們叫我給他們簽了擔保合同,而且合同還

2樓:厚澤擔保鄧勇軍

當初籤擔保合同的時候你應該調查清楚了!你是要承擔責任的!上個月我乙個朋友跟你經歷的事一模一樣!現在債權人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查封了他在 北京的房產!官司正在受理中!

借款人與債權人簽第2次協議時,擔保人不在現場,第一次在,擔保人會有問題嗎?

3樓:一頭好汗

只要是沒有為擔保人增加新的負擔,擔保人就需要承擔擔保義務的。

不過你們最好還是找到擔保人,讓擔保人追認你們的第二次擔保協議。

4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擔保人在提供擔保的檔案簽名

5樓:匿名使用者

擔保人無需對第二次的協議承擔擔保義務 ,不付連帶責任

借款到期後債權人和債務人在擔保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重新達成口頭協議擔保人還有責任嗎?

6樓:社文商標管家網

未經擔保人抄

同意,擔保人承擔不bai超過原擔保du

責任範圍的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見《zhi最高人dao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利率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後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並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除非新協議明確解除擔保人的責任,並書面通知擔保人,則其擔保責任不可免除。

在債務人不知情的情形下,保證人與債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是否有效

8樓:七台河李陽平

與債務人無關,此合同是有效的,保證人自願擔當承擔責任。但要是損害債務人的權益與權利時是無效的。

9樓:李紅群律師

有效。這對債務有利,當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債權人可以向保證人主張。

簽訂借款合同時借款人與擔保人應該誰先簽字

10樓:廖律師

. 1、 擔儲存兩個合bai同關係du:一是: 債權人與債zhi務人之間的借款合同關dao系.二是: 擔保版人與債權人之間的擔權保合同關係

2、 擔保合同是對已成立的借款合同的擔保, 借款合同是主合同, 擔保合同是從合同. 從合同從屬於主合同.

3、先有簽名後有合同正文的法律風險對三方來說都很大,建議不要這樣做。

借貸合同中,從屬的擔保合同先簽訂,借款主合同後簽訂,從合同是否有效

11樓:匿名使用者

看看和當初擔保人答應的擔保條件一樣嗎?如過一樣,有效,不一樣無效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分時間先後,主合同有效,從合同才有效。

債權人能起訴次債務人嗎,債權人能起訴次債務人的條件

可以的。債權人怠於起訴,債務人可以主動起訴。只要符合立案條件的,法院應予受理。一般是這兩種情形 1 對債務數額有爭議的,債務人可以到法院起訴債權人,申請法院確認債務數額。2 對債務的利息有爭議,債權人不起訴,但是利息每天在增長的,這種情況下債務人可以要求法院確認利息。我國 民事訴訟法 規定 起訴必須...

債權人如何申請債務人破產

註冊會計師 證明 債權債務關係依法成立 債務履行期限已經屆滿 債務人未完全清償債務 而非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華律網 自從新的 公司法 頒佈施行以後,我國的公司設立的門檻就已經是大大的降低了。1.債權人的申請資格在破產法上,債權人申請不具有集體訴訟的性質 提出破產申請的債權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請求權...

債權人以誰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債權

合同法 第來七十三條 因債務人怠自于行使其到bai期債權,對債權du人造成損害zhi的,債權人可以dao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於債務人自身的除外。合同法司法解釋一 第十一條 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