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很多律師和地方法院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不能提精神損害賠償問題

2021-03-20 00:06:17 字數 5719 閱讀 1770

1樓:齊大狀

這是兩個不同性質的法律問題,一個是刑事案件,一個

是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可能會造成民事侵權,這也是在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可以附帶民事訴訟的緣由,附帶民事的訴訟中是不支援精神損害賠償的,主要是考慮到被告人承擔了刑事責任,大部分沒有其他經濟負擔能力,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加重了犯罪人的負擔,不利於改造,有可能還無法實現賠償責任。其實,在刑事附帶民事中,你也可以不附帶民事訴訟,而是另行提起民事訴訟,這樣就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了。

當然後面的民事賠償中的精神損害要求也是對的。這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法律行為的處理方式不同,並不是適用法律錯誤。

為什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被害人不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2樓: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損害民事訴訟問題的批覆》中規定:“對於刑事案件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精神損失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在該刑事案件審結以後,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樓:天蟾如月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應賠而不賠的有好幾個專案,不僅僅是精神損害。至於為什麼恐怕只能問最高法或者人大常務委員會,因為只有他們才有解釋權。作為一般公民不需要去理論這個東西,改專項民事訴訟即可,不必刑事附帶民事這麼進行訴訟。

4樓:代云溪貢媚

對於因犯罪行為而遭受精神損害的被害人是否有權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中國現行法律對此持否定態度。《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被害人只有因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物質損失的,才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關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問題的批覆》更對刑事案件被害人精神損害賠償作否定的回答。

因此,刑事案件中不存在精神損害賠償問題。

為什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能請求賠償精神損失?

5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最高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第二款:“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第二款:“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6樓:n鳴

對於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中已經明確規定:“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問題的批覆》中也明確指出:

“對於刑事案件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精神損失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在該刑事案件審結以後,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交通肇事罪審理的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7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被告人受到了刑事處罰,這種處罰是很嚴厲的,對受害人就是一種心理安慰,況且,死亡賠償金和傷殘賠償金也代有精神撫慰的性質。別說刑事附帶民事,就是現在的純民事案件,只要被告受到了刑事處罰,那怕是緩刑,法院都不會再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了。我們在實際操作中,如果一審判決了精神損害撫慰金,在二審時,都會被改判

8樓:匿名使用者

司法解釋中規定

對於刑事案件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精神損失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在該刑事案件審結以後,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9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太麻煩了,而且犯罪分子沒錢的太多,執行起來超麻煩,有錢也被家裡人轉移,每個個案的審判、執行都是問題,只好用這種方法解決了。說白了就是不愛管了。為了省事兒。

10樓:清風

如果是實踐問題,是因為法律中沒有賦予刑事被害人這個權利。如果要求精神賠償,那就放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權利,走民事侵權的途徑,作為原告要求精神賠償。但是這樣,就要承擔民事訴訟費用並且最後是否得到法院多大程度的支援不可知;如果是學術問題,那是刑事訴訟法落後的表現,現在理論界正在積極爭取。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提出精神損害賠償可否支援?

11樓:洞庭紅塵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裡明確界定了附帶民事訴訟只能因遭受“物質損失”而提起,在立法層面排斥了對精神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請求的可能。同理,根據司法解釋,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參考法律條文:

a 【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九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b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三十八條 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 最高人民法院對附帶民事訴訟精神損害賠償議案的答覆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 法辦﹝2011﹞159號

對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6039號建議的答覆

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問題,我院的傾向性意見是: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依法只應賠償直接物質損失,即按照犯罪行為給被害人造成的實際損害賠償,一般不包括死亡賠償金和殘疾賠償金,但經過調解,被告人有賠償能力且願意賠償更大數額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調解不成,被告人確實不具備賠償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堅持在物質損失賠償之外要求賠償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對於卻有困難的被害人,給予必要的國家救助。

高院對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對於精神損害賠償是否有作出

12樓:阿元

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對於精神損害賠償,法院不會支援的。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 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可否支援精神損害賠償

13樓:戚廣利

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不支援精神損害賠償,如果被害人要求精神賠償損失,應當另行起訴,通過民事判決爭取精神賠償金額。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可以另行起訴要求精神損失賠償嗎

14樓:誠心為您諮詢

1、只要侵權人構成犯罪,無論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還是單獨民事訴訟,受害人都不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即使要求,法院也不會判決支援的。

2、《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九條規定: 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 被害人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有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中,精神賠償怎麼計算?

15樓:四哥有法說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法院不支援精神損失賠償,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對於精神損害賠償,法院可以參考本地經濟收入水平、受傷害程式進行裁定,標準不一。

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法釋〔2000〕47號

根據刑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六十四條和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現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問題規定如下:

第一條 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6樓:不記來時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17樓:律師刑事專業

你好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釋,對於刑事案件中提出精神賠償的,無論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或者是單獨的民事訴訟,均不予受理。

18樓:

樓上正解,對於刑事案件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精神損失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在該刑事案件審結以後,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9樓:灋仕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應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即使當事人主張了,人民法院也不會支援。

20樓:神泉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不支援精神損害賠償

為什麼在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中不支援精神損害撫慰金

21樓:呆萌志闖天涯

具體原因如下:

1、精神損害是無形的,不象物質損害

那樣對是否造成損害、損害的大小都容易認定。法院很難把握犯罪嫌疑人給予受害人的精神賠償是不是在合理的範圍內。

2、2023年7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問題的批覆》規定:“對於刑事案件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精神損失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在該刑事案件審結以後,被害人另行提起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我國的刑事訴訟法中賦予受害人的訴權,是僅對物質損害提起賠償請求,如果受害人在訴訟中又提出了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那就是超出了刑事訴訟法賦予受害人提起訴訟的權利。也就是超出了人民法院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的受案範圍。在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對整個訴訟是沒有權利進行審理的,有權利做的只能是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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