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關於律師業務範圍的規定

2021-03-03 21:14:14 字數 4968 閱讀 8848

1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法》第二十五條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公民、法

人和其他組專織的聘請,擔任法律顧屬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人,參加訴訟;

(四)**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非訴訟法律事務當事人的委託,提供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律師的主要業務範圍有哪些

2樓:淮南程律師

根據《律師法》的規定,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一)接受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託,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託,擔任**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託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託,擔任**人,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託,**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託,參加調解、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託,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解答有關法律的詢問、**訴訟文書和有關法律事務的其他文書。

以上為《律師法》大致範圍,律師到底能為當事人做些什麼?律師業務範圍有哪些?可能大家一般印象還是停留在律師只能主要打官司。

除了打官司以外,律師僅非訴訟業務範圍仍十分廣闊下文程韋偉律師為大家整理的律師非訴訟業務範圍請參見:

1、解答法律諮詢及**訴訟文書。這是每個律師都會涉及的非訴訟業務。解答好法律諮詢,既需要律師具備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豐富的實踐經驗,否則,只能給當事人帶來誤導。

要把法律諮詢當做自己的律師事務來重視,它們同樣會影響自己的聲譽與前程。律師代書包括:訴訟文書,包括起訴狀、答辯狀、上訴狀、申訴狀等;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包括委託書、遺囑以及其他非法律事務文書。

2、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律顧問。既為法律顧問,主要負責的還是非訴事務,公民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所以聘請法律顧問,就是為了避免訴訟事務的產生,使自身的行為更加符合法律規定。另外,律師作為企業的法律顧問,既要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提供法律建議,還要協助企業進行完善的法制化管理,制訂章程、合同管理規定、員工手冊等,這些既需要律師同時具備經濟及管理知識。

3、合同、協議的談判、協商、草擬、審查、修改等。合同、協議在律師的參與下,制訂的將更為規範,有利於最大限度地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也為將來的糾紛提前打下預防針。合同方面的律師事務分為三階段:

1)備約階段。此階段,律師可從委託人處獲取盡可能多的資訊,包含委託人、合同對方,並擬制出談判方案。同時,還應為委託人講解現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

2)締約階段。此階段,合同雙方會就相關事項進行談判協商,律師參與談判,亦可向對方說明己方要求法律依據之所在。

3)履約階段。合同生效後,並不意味著必然能夠履行完畢,實際情況需要合同中止、變更、解除時,律師可以代表委託人與對方協商解決。意見。

4、律師見證。律師見證,是指律師受當事人委託,根據親眼所見,以律師事務所名義依照法律規定,對委託人發生的法律事件或者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的一種律師非訴事務。

5、律師代辦公證。是指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託,代為辦理有關公證事宜的一種非訟法律事務。

6、資信調查。資信調查是指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託,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對被調查人的商業信譽、經營狀況等所進行的調查活動。比如,針對某企業的資信調查報告一般應包含如下多方面內容:

公司概況、公司簡歷及組織結構、負責人情況、財務狀況、往來銀行、付款記錄、經營情況、現場調查情況等等。

7、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法律意見書是指律師應當事人之委託,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根據委託人所提供的事實材料,正確運用法律進行分析和闡述,對相關事實及行為提出的書面法律意見。律師函是指應當事人之委託,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向委託人指定的當事人傳送就相關事務進行宣告的函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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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小默

主要業務範圍有擔任法律顧問、接受委託、解答法律詢問和**法律事務文書。

律師的主要業務:

解答法律諮詢及**訴訟文書。

(1)解答好法律諮詢,既需要律師具備深厚的法律功底,更需要豐富的實踐經驗。

(2)律師代書包括:訴訟文書,包括起訴狀、答辯狀、上訴狀、申訴狀等。

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律顧問。既為法律顧問,主要負責的還是非訴事務,公民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所以聘請法律顧問。

對合同、協議的談判、協商、草擬、審查、修改等。

律師見證是指律師受當事人委託對委託人發生的法律事件或者法律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的一種律師非訴事務。

律師代辦公證是指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託,代為辦理有關公證事宜的一種非訟法律事務。

資信調查。資信調查是指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託,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對被調查人的商業信譽、經營狀況等所進行的調查活動。

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函。

(1)法律意見書是指律師應當事人之委託,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提出的書面法律意見。

(2)律師函是指應當事人之委託,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向委託人指定的當事人傳送就相關事務進行宣告的函件。

參考資料

律師業務分類.華律網[引用時間2018-1-11]

律師法對律師執業作出了哪些禁止性規定

4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有下列行為的,屬於《律師法》第四十四條第十一項規定的「應當給予處罰的其他行為」,司法行政機關應當根據《律師法》以及本辦法給予相應的處罰: (一)同時在律師事務所和其他法律服務機構執業的; (二)在同一案件中,同時為委託人及與委託人有利益衝突的第三人**、辯護的; (三)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有利害關係的案件中,分別為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辯護的; (四)擔任法律顧問期間,為法律顧問單位的對方當事人或者有其他利益衝突的當事人**、辯護的; (五)為爭攬業務,向委託人作虛假承諾的; (六)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式進行不真實或者不適當的宣傳的; (七)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詆毀其他律師、律師事務所聲譽的; (八)利用與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或者其他具有社會管理職能組織的關係,進行不正當競爭的; (九)接受委託後,不認真履行職責,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 (十)接受委託後,無正當理由不向委託人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的; (十一)超越委託許可權,從事與委託**的法律事務無關的活動的; (十二)接受委託後,故意損害委託人的利益,或者與對方當事人、第三人惡意串通侵害委託人利益的; (十三)為阻撓委託人解除委託關係,威脅、恐嚇委託人,或者無正當理由扣留委託人提供的材料的; (十四)違反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或者收費合同約定,向委託人索要規定或者約定之外的費用或者財物的; (十五)執業期間以非律師身份從事法律服務的; (十六)承辦案件期間,在非工作時間、非工作場所,會見承辦案件的法官、檢察官、仲裁員或者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或者違反規定單方面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或者其他有關工作人員的; (十七)曾擔任法官、檢察官的律師,在離任後兩年內擔任訴訟**人或者辯護人,或者擔任其任職期間承辦案件的**人或者辯護人的; (十八)違反規定攜帶非律師人員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在押罪犯,或者在會見中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的; (十九)向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律師協會提供虛假材料、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二十)在受到停止執業處罰期間繼續執業,或者在律師事務所被停業整頓期間、登出後繼續以原所名義執業的; (二十一)有其他違法或者有悖律師職業道德、公民道德規範的行為,嚴重損害律師職業形象的。 第九條 律師事務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停業整頓3個月以上1年以下的處罰:

(一)使用未經核定的律師事務所名稱從事活動,或者擅自改變、出借律師事務所名稱的; (二)變更名稱、章程、負責人、合夥人、住所、合夥協議等事項,未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登記的; (三)採取不正當手段,阻撓合夥人、合作人、律師退所的; (四)將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發展為合夥人、合作人或者推選為律師事務所負責人的; (五)不按規定統一接受委託、簽訂書面委託合同和收費合同,統一收取委託人支付的各項費用,或者不按規定統一保管、使用律師服務專用文書、財務票據、業務檔案的; (六)不向委託人開具律師服務收費合法票據,或者不向委託人提交辦案費用開支有效憑證的; (七)違反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規定或者收費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或者索取規定、約定之外的其他費用的; (八)未經批准,擅自在住所以外的地方設立辦公點、接待室,或者擅自設立分支機構的; (九)聘用律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不按規定與應聘者簽訂聘用合同,不為其辦理社會統籌保險的; (十)惡意逃避律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債務的; (十一)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式進行不真實或者不適當的宣傳的; (十二)採用支付介紹費、給回扣、許諾利益等不正當方式爭攬業務的; (十三)利用與司法機關、行政機關或者其他具有社會管理職能組織的關係,進行不正當競爭的; (十四)捏造、散布虛假事實,損害、詆毀其他律師事務所和律師聲譽的; (十五)在同一案件中,委派本所律師為雙方當事人或者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辯護,但本縣(市)內只有一家律師事務所,並經雙方當事人同意的除外; (十六)洩露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十七)向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提供虛假證明材料、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 (十八)允許或者默許受到停止執業處罰的本所律師繼續執業的; (十九)採用出具或者提供律師事務所介紹信、律師服務專用文書、收費票據等方式,為尚未取得律師執業證的人員或者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違法執業提供便利的; (二十)為未取得律師執業證的人員印製律師名片、標誌或者出具其他有關律師身份證明,或者已知本所人員有上述行為而不予制止的; (二十一)允許或者默許本所律師為承辦案件的法官、檢察官、仲裁員購買商品、出資旅遊、報銷費用、裝修住宅,或者提供交通、通訊工具的; (二十二)不依法納稅的; (二十三)應當給予處罰的其他行為。 律師事務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給予吊銷執業證書的處罰;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一)受到停業整頓處罰後拒不改正,或者在停業整頓期間繼續執業的; (二)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或者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行賄的; (三)受到刑事處罰的; (四)有其他違法行為,嚴重損害律師職業形象

107按照《律師法》規定,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書,司法行政機

司法廳的正確做法是 a.依據 律師法 在30日內作出是否頒發的決定 行政許可法 和 律師法 是一般法和特別法的關係,在適用時,特別法優於一般法。另外,行政許可法 關於作出許可決定期限的規定中,均有 法律 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的規定,因此,申領律師執業證書的審批時間應當依據律師法的規定。中華人...

根據我國《律師法》規定,律師協會的任務主要有哪幾項

第四十六條 律師協會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 保障律師依法執業,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 二 總結 交流律師工作經驗 三 制定行業規範和懲戒規則 四 組織律師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 執業紀律教育,對律師的執業活動進行考核 五 組織管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的實習活動,對實習人員進行考核 六 對律師 律師事務所實施獎勵和...

滿分 非律師法律工作者從業範圍及其區域限制的問題

不是律師,在中國,也是可以做民事刑事案件的 人的。請看以下法律規定。附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 律師 二 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