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自己的職責認識不清,是否構成玩忽職守罪

2021-03-12 17:56:59 字數 5381 閱讀 1939

1樓:匿名使用者

玩忽職守罪要求的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依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即要求要嚴重的後果,僅是職責認識不清不足以夠罪

下列哪種行為可以構成玩忽職守罪?

2樓:王律師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之一規定: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 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對於選項 a 的行為應當認定為不報、謊報事故情況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國有公司、企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徇私舞弊,造成國有公司、企 業破產或者嚴重虧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於選項 b 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國有公司、企業人員失職罪。

《刑法》第四百零八條規定:負有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發 生重大環境汙染事故,致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身**的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因此,對於選項 c 應當認定為環境監管失職罪。

負有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發現他人非法從事天然氣開採、加工等違法活動而不予查封、取締 , 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刑法沒有制定特別的規定來進行專門的歸制。因此應當適用一般法 條玩忽職守罪來加以調整。所謂玩忽職守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 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因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 d。

3樓:劍起微塵

adc d項中已然知道罪責是故意犯罪

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本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各級行政機關和各級司法機關,因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各級人民**、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中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故意不構成本罪,也就是說,行為人對於其行為所造成重大損失結果,在主觀上並不是出於故意而是由於過失造成的。也就是他應當知道自己擅離職守或者在職守中馬虎從事對待自己的職責,可能會發生一定的社會危害結果,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是雖然已經預見到可能會發生,但他憑藉著自己的知識或者經驗而輕信可以避免,以致發生了造成嚴重損失的危害結果。行為人主觀上的過失是針對造成重大損失的結果而言,但並不排斥行為人對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或對自己的作為和不作為行為則可能是故意的情形。

如果行為人在主觀上對於危害結果的發生不是出於過失,而是出於故意,不僅預見到,而且希望或者放任它的發生,那就不居於玩忽職守的犯罪行為,而構成其他的故意犯罪。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規章制度,擅離職守,不盡職責義務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義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玩忽職守罪如何認定,哪些行為會構成玩忽職守罪

4樓:未來法律

您好,一、玩忽職守罪如何認定

(一)玩忽職守罪的客體要件

玩忽職守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如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背職務上的注意義務,濫用職權,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其職責,必然妨害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秩序,不僅會損害、破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職務的嚴肅性,而且還會給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失。

(二)玩忽職守罪的客觀要件

玩忽職守的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違反工作紀律,不盡職責義務,或者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玩忽職守的行為在客觀上有兩種型別:

一是不履行職務型,即行為應該履行且能夠發行,但不履行其職務。

二是不正確履行職務型,即行為人應該且能夠履行職務,但不嚴肅認真地對待其職務,以致錯誤地履行了職守。

除了以上表現以外,玩忽職守罪在客觀方面還必須具有「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結果」。認定是否重大損失,應根據司法實踐和有關規定,對所造成的物質性和非物質性損失的實際情況,並按直接責任人員的職權範圍全面分析,以確定應承擔責任的大小。

(三)玩忽職守罪的主體要件

玩忽職守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具體包括: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依照法律法規規定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受國家機關委託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雖未列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編制但是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四)玩忽職守罪的主觀要件

玩忽職守罪的主觀方面可以由過失構成,也可以則間接故意所構成。但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出於直接故意而構成玩忽職守罪。因此,在相當多情況下,行為人主觀上是一種監督過失,主要表現為應當監督直接責任者卻沒有實施監督行為,導致結果發生;或者應當確立完備的安全體制、管理體制,卻沒有確立這種體制,導致危害後果發生。

二、哪些行為會構成玩忽職守罪

必須違反國家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玩忽職守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所謂玩忽職守的作為,是指國家工作人員不正確履行職責義務的行為。有的工作馬馬虎虎,草率從事,敷衍塞責,違令抗命,極不負責任。

有的陽奉陰違,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胡作非為等。

所謂玩忽職守的不作為,是指國家工作人員不盡職責義務的行為。即對於自己應當履行的,而且也有條件履行的職責,不盡自己應盡的職責義務。有的擅離職守,撒手不管;有的雖然未離職守,但卻不盡職責,該管不管,該作不作,聽之任之等。

由於各個機關、單位都有自己的活動原則、組織紀律和規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利、義務,這些都是必須遵守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有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只有違反了這些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才能成為玩忽職守的行為。

因此,玩忽職守的行為方式多樣,涉及面廣,在不同的領域、不同的部門,有不同的規定。例如:在糧食保護、防火護林、商品檢驗、食品衛生、文物保護、防止**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

對玩忽職守行為以及依法應予追究的情況,本節和有關單行法規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因此在處理某個具體玩忽職守案件時,必須嚴格按照本節和有關法律規定,對照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進行分析,這是認定構成各個方面玩忽職守罪的具體依據。

「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是本罪成立的必備要件。因而是否造成了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損失,是區分本罪與一般玩忽職守行為的界限。如果玩忽職守行為沒有造成損失,或者雖然造成了損失,但損失尚未達到重大程度的,那就屬於一般玩忽職守行為,不能以本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而只能依照有關政策法律的規定,給予行為人黨紀政紀處理。

對玩忽職守罪的表述,哪些是正確的

5樓:不是77暖寶寶

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由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對本職工作嚴重不負責,不遵紀守法,違反規章制度,玩忽職守,不履行應盡的職責義務,致使國家機關的某項具體工作遭到破壞,給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造成嚴重損害,從而危害了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本罪侵犯的物件可以是公共財產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財產。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工作紀律、規章制度,擅離職守,不盡職責義務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義務,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必須有違反國家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玩忽職守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

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的相關犯罪**所謂玩忽職守的作為,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正確履行職責義務的行為。有的工作馬馬虎虎,草率從事,敷衍塞責,違令抗命,極不負責任。有的陽奉陰違,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胡作非為等。

所謂玩忽職守的不作為,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盡職責義務的行為。即對於自己應當履行的,而且也有條件履行的職責,不盡自己應盡的職責義務。有的擅離職守,撒手不管;有的雖然未離職守,但卻不盡職責,該管不管,該作不作,聽之任之等。

由於各個機關、單位都有自己的活動原則、組織紀律和規章制度,以及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利、義務,這些都是必須遵守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有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只有違反了這些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才能成為玩忽職守的行為。因此,玩忽職守的行為方式多樣,涉及面廣,在不同的領域、不同的部門,有不同的規定。

例如:在糧食保護、防火護林、商品檢驗、食品衛生、文物保護、防止**事故及金融管理等方面,對玩忽職守行為以及依法應予追究的情況,本節和有關單行法規都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因此在處理某個具體玩忽職守案件時,必須嚴格按照本節和有關法律規定,對照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進行分析,這是認定構成各個方面玩忽職守罪的具體依據。

必須具有因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結果。

所謂重大損失,是指給國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質性損失和非物質性損失。物質性損失一般是指人身**和公私財物的重大損失,是確認玩忽職守犯罪行為的重要依據;非物質性損失是指嚴重損害國家機關的正常活動和聲譽等。認定是否重大損失,應根據司法實踐和有關規定,對所造成的物質性和非物質性損失的實際情況,並按直接責任人員的職權範圍全面分析,以確定應承擔責任的大小。

根據2023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的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以立案:

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4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7人以上,或者輕傷10人以上的;

2、導致2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

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5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5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75萬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5、雖未達到3、4兩項數額標準,但3、4兩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或者合計直接經濟損失不滿30萬元,但合計間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業等單位停業、停產1年以上,或者破產的;

7、海關、外匯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造成100萬美元以上外匯被騙購或者逃匯1000萬美元以上的;

8、嚴重損害國家聲譽,或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9、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

玩忽職守行為與造成的重大損失結果之間,必須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

這是確定刑事責任的客觀基礎。玩忽職守行為與造成的嚴重危害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錯綜複雜,有直接原因,也有間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領導者的責任,也有直接責任人員的過失行為。構成本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則是指玩忽職守行為與造成的嚴重危害結果之間有必然因果聯絡的行為,否則,一般不構成玩忽職守罪,而是屬於一般工作上的錯誤問題,應由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家機關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各級行政機關和各級司法機關,因此,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是指在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各級人民**、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中依法從事公務的人員。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由過失構成,故意不構成本罪,也就是說,行為人對於其行為所造成重大損失結果,

怎樣認識自己,了解自己,如何正確的認識自己?

正確認識自己,現在有很多的工具,比如,禪卡塔羅,自我覺察工具,等等,了解自 己的性格真的是人們終其一生都在追尋的人生課題。人的一生在每個階段都有自己的目標,並且在不斷發展變化。首先通過自我觀察認識自己,經常反省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點滴表現,總結自己是乙個什麼樣的人,找出自己的優點和缺點。其二 給自己乙...

對於自己情緒的把握

人生不會太圓滿,擺正心態對苦甜 月滿則虧,水滿則溢。得到中總會失去些什麼,這是世之常理。所以,在生活中,面對失去的,我們應該平靜如水,面對得到的,也應該保持一顆平常心。人生如戲,每乙個人都是主宰自己生命唯一的導演。笑看人生,才能擁有海闊天空的人生境界。人生不會太圓滿,擺正心態對苦甜。播下一種境界,收...

認識你自己的哲學意義認識你自己的哲學意義

認識你自己 這句名言是由著名哲學家蘇格拉底提出的,是蘇格拉底的主要主張之一。認識你自己 的哲學意義是 由強調知識的作用,從而強調人的地位,是人文主義的體現。蘇格拉底認為人必須具有知識,才能達到善 無知是一切罪惡的首要根源。蘇格拉底把道德和知識合二為一,認為道德行為必須以知識為基礎,最高的知識就是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