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結婚後蓋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1-03-06 22:00:44 字數 3749 閱讀 7492

1樓:猩球崛起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蓋的房子叫婚後,還是婚前

結婚後買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3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財權的收益;

(4)因繼承或贈予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予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夫妻雙方或者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勞動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贈的財產、繼承的財產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中第二部分的規定,夫妻共同財產還包括:

(1)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無法查清的,或者屬婚前個人財產,但已結婚多年,由雙方長期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均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2)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離婚時,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可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多種經營和承包責任田的當年收益以及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殖專業投入的資金;

(4)結婚登記後,一方或雙方父母贈給的金銀、珠寶以及其他財產。

3特徵編輯

1.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是具有婚姻關係的夫妻,未形成婚姻關係的男女兩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無效或被撤銷婚姻的男女雙方,不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主體。

2.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自合法婚姻締結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離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財產的**,為夫妻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既包括夫妻通過勞動所得的財產,也包括其他非勞動所得的合法財產,當然,法律直接規定為個人特有財產的和夫妻約定為個人財產的除外。這裡講的「所得」,是指對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對財產實際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獲得某項財產例如稿費,但並未實際取得,而是在婚後出版社才支付稿費,此時這筆稿費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同理,如果在婚後出版社答應支付一筆稿費,但直到婚姻關係終止前也沒有得到這筆稿費,那麼這筆稿費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4.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所有權,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特別是夫妻一方對共同財產的處分,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取得對方的同意。

5.不能證明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推定為夫妻共同財產。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11月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規定:

「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此規定即是這一原則在法律上的體現。

國外也有類似的規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條規定:「凡無證據證明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財物均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6.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財產的**等情況,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分歸另一方所有,其餘的財產為死者遺產,按照繼承法處理。

4樓:

毋庸置疑,不管是寫的誰的名字,肯定是屬於共同財產的。除非你們去把房子公證給某乙個人了。只要結婚證的日期是在購房合同簽訂日期之前就是共同的。

5樓:

婚後購房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婚後雙方共同出資,或者一方出資,或者一方父母出資房產證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婚後雙方出資或者一方用共同財產出資登記在一方名下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三,婚後一方用婚前財產出資並登記自己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

第四,婚後一方父母出資並登記自己子女名下的,屬於個人財產;

第五,婚後雙方父母出資並登記雙方名下的,屬於共同財產。

婚後在老公家地基上蓋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在老公家宅基bai地上面蓋的房du屋屬於夫妻zhi共同財產。

dao《婚姻法》第十七內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容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樓:

婚後在老公家宅基地上面蓋的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專十七條 夫妻屬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8樓:行春嵐飛以

宅基復地的使用權歸你公婆所有。那

制麼在宅基地

上蓋的房子自然歸宅基地人所有。如果,二老當初約定好,那房子你們蓋了歸你們所有,那麼蓋好後你們當然就是房屋所有權人了。此時離婚的話,再看有沒有約定為一方財產,如果沒有,是可以分割這房子。

如果,二老沒說那房子歸你們,按理說,視為二老允許你們蓋來,自己使用的。你們是所有權人。離婚也是可以分的。

這問題主要看法官裁量吧。如果媳婦也出錢,可以酌情判對方補償你一些錢。

9樓:匿名使用者

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10樓:周浩淵

應該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1樓:匿名使用者

婚後建的房子屬於共同財產嗎

結婚時男方父母給買的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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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房是寫的男方父母的名字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太原海爾專賣 是男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子,還是你們夫妻出錢買的房子?婚後買房寫的我的名字和公婆名字算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北京家理律師事務所 您好,如果登記的是您和您公婆的名字的話,您名下的份額即這套房屋的1 3屬於您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您公婆名下的份額是屬於您公婆的個人財產。等於這套房屋中只有1 3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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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圖兔兔圖圖兔兔 婚後男方繼承父親的房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是有遺囑明確說明財產只歸夫妻一方的就不屬於共同財產了。根據 婚姻法 第三章中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慧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