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羅馬法的基本特徵羅馬法的特點

2021-03-06 16:26:22 字數 4127 閱讀 8622

1樓:河南球迷在北京

1、羅馬法作為奴隸社會法律制度在其產生、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中深受古羅馬奴隸制國家歷史發展的影響。

2、羅馬法是諸法合體、私法為主的法律體系。

3、羅馬法注重形式,注重法律程式。

4、羅馬法還確立了許多重要的法律原則。

如疑罪從無、任何人均無義務指控自己有罪、沒有原告就沒有法官、法官不得自動審判、舉證的義務由主張者而不是否認者承擔、一目了然之事無須證明、一事不再理等等原則對現代法律制度仍然產生重大影響。

5、深湛的原則與制度、科學的概念和術語

6、卷軼浩繁、規模巨大的法律編纂

2樓:匿名使用者

羅馬法是現今許多國家法律體系的基礎。所謂的「民法」就起源於羅馬法。在歐洲的大陸法系國家以及南美洲的許多國家都因為法國民法典而與羅馬法有著密切的聯絡。

在適用普通法系統的國家和地區,羅馬法的影響比較小。

羅馬法的起源是著名的十二銅表法(西元前449年)。在此之後,羅馬法取得了很大的發展,經過幾個世紀,其形成了今天許多國家的法律的基石。

例如,羅馬法提出了契約和侵權行為的不同之處。而在此之前(如古代希臘法),契約的不履行被簡單地視為一種侵權。另外,羅馬法也提出了占有(一種事實狀態:

某人擁有某種物體)與所有權(一種權利:某人可以對物體做任何行為)的區別。還有,現代的契約概念就**於羅馬法中的合意規定。

羅馬法分為本國國民所適用的「市民法」以及使用與外國人的「萬民法」,後者就是現在的國際私法的起源。

羅馬法反映出當時羅馬帝國的現實。羅馬執政官保證了法律能夠適應乙個迅速膨脹的帝國不斷變化的需求。但是,這種變化仍然是在傳統的價值體系下完成的。

執政官並不重新修改法典,而是通過新的解釋或者修訂來解決新的問題。這種對傳統的依賴以及對變動的懷疑態度正是羅馬人的思維特點。

羅馬法的特點

3樓:毓政苑

羅馬法,一般泛指羅馬奴隸制國家法律的總稱,存在於羅馬奴隸制國家的整個歷史時期。它既包括自羅馬國家產生至西羅馬帝國滅亡時期的法律,以及皇帝的命令,元老院的告示,成文法和一些習慣法在內。也包括公元7世紀中葉以前東羅馬帝國的法律。

特點:(1)私法極為發達完善,公法不甚發展;

(2)立法形式靈活簡便、獨具特色;

(3)法制建設與法學研究緊密結合;

(4)深湛的原則與制度、科學的概念和術語;

(5)卷帙浩繁、規模巨大的法律編纂。

羅馬法最大的特點是什麼、急急急!!!

4樓:匿名使用者

羅馬法的最大特點就是它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的法律規範

5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羅馬法是建立在簡單商品生產基礎上的最完備的法律體系;第二,羅馬法的內容和立法技術比其他奴隸制和封建制法更加完善;第三,羅馬法充分體現理性原則和衡平觀念

6樓:塑_料_瓶_子

實質上維護奴隸主和貴族利益?

簡述羅馬法的主要內容

7樓:手機使用者

羅馬法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的羅馬法指通行於羅馬統治的整個地中海世界的法律制度。狹義的羅馬法指羅馬公民法,從形式上可以區分為成文法與習慣法;從整體結構上看包括公民法和萬民法。

羅馬法保護私有財產,提倡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作用:維護了羅馬帝國的政治經濟統治。

影響:為資產階級戰勝封建勢力完成資產階級革命提供了理論**;奠定了近代歐洲法律體系的基礎,是各國立法所遵循的範本。侷限性:

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羅馬法的制定主要是體現帝國統治者的利益,對於被統治者來說,只能承擔義務,受到不公正的處罰。

論述羅馬法的形成和發展的特點。法制史的題,求解

8樓:匿名使用者

向回答者致敬專屬

大陸法系的基本特點是什麼?

9樓:zly時光倒流

最基本的特徵就是,大陸法系是成文法系統,相對的英美法系

是以判例法內

未內容的。

1、大陸法容系的內部也有分支,比如在商法上,法國和德國是對立的,成文法的好處在於,它有明確的法條,能給人以預期,但是已頒布的法條將難以適應多變的社會形勢。

2、對應的英美法的判例體系則強調上級法院的已有判例對下級的約束力,但是判例法的缺點在於,判例法過於繁雜,往往有諸多的判例需要記錄。

3、 大陸法系(civil law system),一般是指以羅馬法為基礎而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乙個完整的法律體系的總稱,由於大陸法系首先是在歐洲大陸出現和形成的,它具有法典的特徵,因此,大陸法系又稱為法典法系,法國在19世紀初編纂的《法國民法典》和德國19世紀末編纂的《德國民法典》,它們對大陸法系的發展都具有強大的推動作用,以至於大陸法系又稱之為民法法系。

4、大陸法系是與英美法系並列的當今世界兩大重要法系之一,覆蓋了當今世界的廣大區域,德國、法國、日本、中國大陸、台灣等均為大陸法系地區。

簡述古希臘法的基本特徵?

10樓:匿名使用者

(1) 由於自然環境的影響,整個希臘始終未能出現全境共同適用的法律制度,長期處於分立狀態;

(2) 成文法出現較早,有些還制訂得相當詳細完備,但與後來的羅馬法相比,卻大為遜色,缺乏完備、發達的法律體系;

(3) 從埃及和西亞鄰國的法律中吸取了經驗,在此基礎上又有所發展,產生了自己獨特的法律體系,對以後的羅馬法產生過較大的影響;

(4) 缺少對法律條文或法理方面的深入研究,未能像羅馬法那樣,在理論上達到精闢的程度;

(5) 被推廣適用到各城邦在各地建立的殖民地中。

11樓:匿名使用者

古希臘法的基本特點主要表現在:

(1)古希臘法不是乙個統一的法律體系, 而是古希臘各城邦多種法律的組合。

(2)古希臘法多是具體規範的堆積, 缺乏抽象的概括與分析,缺乏可以與羅馬法相比的完整而嚴密的法典。

出現這一現象的原因可能是:古希臘雖然立法者不斷出現,成文法甚多,但缺乏務實的法學家集團,因而對法律的研究和運用沒能達到羅馬法那麼精深的程度。

(3)古希臘法深受其哲學、政治學的影響, 注重強調法的「正義」觀念,法律在技術處理上有一定的靈活性。

古希臘沒有出現象古羅馬那樣職業化的法官群體,審判人員和陪審團有時不懂法律,即使懂法律的,其興趣也不在於分析適用的法律條款,而是發現所謂「公正」、「正義」等抽象概念。

(4)古希臘法中公法比私法發達。 公法對後世國家的影響也較大,這無疑與其崇尚哲學、政治學,注重對國家社會結構及其政體研究的文化傳統有關。如雅典,在奴隸制基礎上通過一系列立法改革,創立了民主制的國家政體,從梭倫立法、克里斯提尼立法,到伯里克利時代的「雅典憲法」,雅典公法制度不斷得以完善,尤其是有關民主政體及行政管理的法制已經相當完備。

(5)古希臘成文法出現較早,但保留下來的十分零散。從西元前7世紀以後,各城邦普遍進行了立法活動,但各國法律都沒有完整地保留下來。我們所知道的一些著名立法,大多散見於希臘哲學家和歷史學家的著作之中。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古希臘法的含義和特點

古希臘法泛指存在於古代希臘世界所有法律的總稱。其一般特徵是:各城邦國家各自制定和適用自己的法律,且大都是系統的成文法規,內容詳盡,部門完備;缺乏象羅馬法那樣的嚴密法典,審理案件的旨趣不在於法條內容的適用,而在於「公道」的抽象標準,因此在技術上較為靈活;在各城邦法律的衝突中產生了一些古希臘化國家的希臘人普遍接受的法理原則,產生了「普通法」;希臘化的法律由多種邦土法律構成,術語和規則不甚固定和嚴謹;希臘化法律中衝突法比較發達。

13樓:慕藻尤夏雲

第一,古希臘法是城邦法。古希臘法不是乙個統一的法律體系,由於古希臘有許多城邦國家的存在,因而每個城邦各自制定和施行宗教的法律,這些城邦在法律形式、法律內容及政制等方面都存在差異。

第二,希臘缺乏可以和羅馬法相媲美的完整而嚴密的法典。古希臘雖然立法活動頻繁,成文法很多,但缺少對具體而分散的法律進行理論抽象與概括的法學家,因而在古希臘始終未能形成比較系統化的成文法典。

第三,古希臘法在技術處理上具有一定的靈活性。

羅馬法的作用和影響是什麼簡述羅馬法的主要內容,評價它的作用影響及利弊得失。

對社會影響 隨著羅馬社會文明程度的提高,法律逐漸影響到國家和個人生活的各個領域。各種法規的及時制定和有效執行,提高了國家各級官吏的辦事效率,規範了他們的從政行為 裁決了大量的商業糾紛,保護了正當的商業利益 同時還調節了債務,繼承等個人財產關係,減輕了社會各階層關係的緊張程度,有利於羅馬帝國的長治久安...

羅馬法的淵源是什麼,羅馬法的起源與發展

1 羅馬法的淵源和分類 1 習慣法。公元前450年以前,羅馬國家法律的基本淵源為習慣法。2 議會制定的法律。3 元老院決議。4 長官的告示。5 皇帝敕令。主要包括 敕諭,敕裁,敕示,敕答。6 具有法律解答權的法學家的解答與著述。 法律淵源也即法的制定形式,羅馬法從廣義上來說法律淵源可以分為四大部分 ...

羅馬法的演變過程,羅馬法的發展歷程並概述其影響

第一抄 十二銅表法 第一部成文法 遏制襲貴族壟bai斷法律2 公民法 適用於羅馬du公民 3 萬民法 疆域擴大,zhi 制定新法適應dao現狀 4 自然法 新的法律境界,提出人生而平等,推動了後來的啟蒙運動 希望答案您還滿意 羅馬法的發展歷程並概述其影響 30 一 歷程 1 習慣法。2 十二銅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