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對於公民報案控告的,都應當立即接受,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不予立案。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對不予立案的複議決定不服的,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核。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歷廳滑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肢臘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條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伏空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以內向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複議;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複議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對不予立案的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複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複核申請後七日以內作出決定。對上級公安機關撤銷不予立案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2樓:貓雲
很多人搞錯了一點,搶有兩種罪名(俗稱兩搶歷搏冊),一是搶奪罪、一是搶劫罪。搶奪罪,是指乘被害人不備搶去其財物然後離去銀攔,搶奪罪是要算損失財物的價值的,這個價值由對方法規確定,有些地肢巨集方是一千起步有些是三千起步,達不到這個數額的不構成刑事案件,我估計你的就是搶奪類案件,800元只能是行政案件。搶劫罪,是指作案人以暴力脅迫被害人索要財物,搶劫罪只要有暴力脅迫和索要財物兩種行為即可構成,無論作案人是否獲得財物、無論被害人是否受到傷害都可構成此罪。
我騙了乙個人的兩百塊錢,如果他報警的話,我會不會被抓的呢?
3樓:
我騙了乙個人的兩百塊錢,如果他報警的話,我會不會被抓的呢?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被詐騙了需要報警的,可能用處不大,也有可能無法追回,但對犯罪分子是一種震懾。根據《兩高的解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應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實踐中,各省的立案標準不一,一般在3000-5000元之間。
我騙了乙個人的兩百塊錢,如果他報警的話,我會不會被抓的呢?
4樓:網友
會被抓的,不管是多少錢,總之坑蒙怪票就是不對的。
5樓:少年中國強
不會,盜竊罪600元起,不至於被起訴,但是最好以後別這樣了。
6樓:網友
你騙也騙多點啊,好歹進去坐也值那個價,現在最多就是罰款了,還抓你,公安局的真是閒的發慌了……
7樓:靈芝
會的,但是要看你的年齡和欺騙的原因。
8樓:又去輪迴
那得看是什麼關係和200快在他概念裡的價值。
9樓:手機使用者
被抓了也是你倒黴呀不騙不行嗎?
10樓:若弱文策
如果不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騙取他人錢財的,不屬於詐騙。
就算你的行為是詐騙行為,因為數額僅僅是200元,也不會構成詐騙罪的。一般是2000以上構成犯罪,也就是可以當做刑事案件(詐騙罪)立案。你的行為不算觸犯刑法。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4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在2千元以上不滿4千元,並有詐騙前科或引起自殺、重傷、死亡等嚴重後果的,也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詐騙公私財物在1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單位詐騙公私財物在3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1樓:網友
不會最多就是問問,問了要你還錢。
12樓:手機使用者
放下屠刀 立地成佛。
被人騙了 300塊 能去公安局告他嗎?
13樓:網友
按相關法律規定,被人騙300元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屬於公安機關管轄範圍,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14樓:網友
詐騙有最低標準的,總額超過2000才夠罪,否則談不上詐騙罪。而且這錢是你自己主動給他,讓他幫你買東西,又不是他跟你要錢說要幫你買,你自己找上門的事,我估計最多是個侵佔,可是侵佔不過萬,也不夠罪,你可以報警,讓警察調節,雖然警察也不能把他怎麼樣,但起碼能嚇唬嚇唬他,有可能也就要回來了。就怕警察不配合你,告訴你他們解決不了,其實實際上這種事的確不是警察能解決的,應該是法院解決。
但警察如果去嚇唬嚇唬他,應該沒問題。
15樓:網友
可以的你要提供證據,證明是你朋友拿了你的錢,人證 物證都可以,如果無法提供證據法律無法保護你。
16樓:網友
可以報警,但是數額不大,構不成詐騙罪 ,或者拿出證據走民事訴訟,一般公安局會讓你去起訴。
17樓:匿名使用者
他是你朋友嗎?這警察應該不受理吧。
朋友搶劫一塊錢會判刑麼
18樓:泥星光
按搶劫罪處罰,認罪態度好或被搶劫人如能給予諒解可以緩刑。
19樓:網友
搶劫罪(刑法第263條),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
搶劫罪是行為犯。若有實施搶劫行為,搶到多少財物並不影響本罪的構成。故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搶劫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運輸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我這種大概會判多久?我們打了乙個認識的朋友並無意才拿了他的錢,公安機關說是重大搶劫案,說至少要判3年
20樓:老夫愛**
1、任何人的任何行為未經司法審判都不能認定為其行為為犯罪行為。
2、你們不具有搶劫的主觀惡意,只是在傷害受害人的過程中,臨時起意搶劫。你們主觀是仍是具有惡意的。
3、法律上有一句名言叫:法律不管事實發生了什麼,法律只管證據證明了什麼。事實是,主觀上你們有惡意,客觀上你們用暴力手段傷害了受害人,然後在這個過程中,非法搶奪了受害人的財產。
你們說你們不是故意搶奪財產,似乎很難讓檢察機關信服。
4、你們已經都成年了,搶劫罪是重罪,犯罪情節符合搶劫罪的一切特徵,除了你們犯罪後,你有悔意,他們倆的恐懼外,什麼都無法改變。
綜上,我認為,你們麻煩大了。現在需要做的,找個好律師。
21樓:網友
不聽警察局的。他們就知道錢 ..
這種小事情和你無關的放心吧 你把 受害人安慰好了 就行了 這是很簡單的事情。
搶了別人50塊錢,卻被他家告了,非要說我搶劫了,我會被判刑嗎?
22樓:李保忠
涉嫌搶劫犯罪,可以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具體量刑看情節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運輸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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