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週日每天都加班。 不給加班費。

2025-07-16 00:55:18 字數 2921 閱讀 2542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根據《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慶銷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譽攔遊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

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加班報酬的計算按以下規定執行:

1、《***關於職工工作時間衡雹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3、《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2樓:紫芝

加班應該給加班費,收取押金更是違法,你可以到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最好帶著加班和收取押金的證據。

3樓:網友

當然不合法,你們有上班打卡或指紋打卡記錄嗎?如果有就塌消請收集超過的工作時間記錄,團納知到勞茄敗動稽查去投訴吧,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力。但是這家企業也不用再上班了。

4樓:網友

最主要的是你保留證據了嗎,比方說打卡記錄,如果沒有怎麼證實你加了班了?

週六加班不給加班費

5樓:法律諮詢

週六上班卻沒有加班費可以與單位協商支付,協商不成的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公司違反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應該支付加班費,如果不支配告付加班費的,且拒不支付的情況下,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並可以處以罰款。《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返肆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漏賣轎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週六週日加班沒給加班費

6樓:木易法務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員工周 六、週日加班,法律規定應首先安排補休,在不能安排補休的情況下,才 向員工支付 加班費吵正。也就是說,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勞動法》第四備碰攜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仿伏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週末加班不算加班費

7樓:寧寧說法

律師解析

週末加班沒有加班費,但安排了調休,這是合法的。

若週末加班沒有安排調休,又沒有加班費,這就是不合法的。

老蠢 《勞動法》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

由此可見,休息日加班後,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再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加班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顫卜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茄含穗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週末加班沒有加班費合法嗎

8樓:錢歐陽

法律分析:週末不給加班費違法,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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