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橘子巡航艦
撿到別人的東西不歸還,屬於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並造成他人損失的法律現象。屬於不當得利,也屬於犯法行為,應該返還,如果不返還,丟失者可以起訴法院判決返還。 《民法通則》第79條,該條2款規定:
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拾得人將拾得物拒為己有,拒不返還而引起訴訟的,按照侵權之訴處理。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
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明知那東西是別人遺失的,失主來向你索要的時候你拒不歸還,數量達到要求,滿足上述要求,則你構成非法侵佔罪。請看:
非法侵佔罪,也就是侵佔罪(刑法第270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拓展資料 如果最終還是交出或者退還了財物,或者是在他人明確提出主張交還前處理了財物事後已作了或答應賠償的,甚至是在他人提出主張後還擅自處分財物但又作了賠償等補救措施的,一般不以犯罪論處。
2樓:網友
算的,非法侵佔他人財物。
撿到的東西不還可能構成犯罪嗎?
3樓:網友
為大家總結一下「撿東西」後據為己有會涉嫌的犯罪。
一、撿他人遺忘物不還,可能會構成侵佔罪。
案例:張先生在公園的長椅上乘涼,發現長椅上有一部手機,張先生沒多想,拿了就走,並把手機裡的sim卡拔掉,意圖把手機佔為己有,後被原機主定位成功並報警。
雖然最後案件在民警的協調下圓滿解決,但是民警提示,張先生的行為涉嫌侵佔罪,如果拒不歸還,原機主想追究張先生的刑事責任,可以李神通過法院自行提起刑事訴訟。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的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所以,撿他人遺忘物不還,可能會構成侵佔罪哦。
二、撿他人遺忘物不還,可能會構成哪餘虧盜竊罪。
案例:範某到某網咖上網,見鄰桌的趙某也在上網,趙某桌面上放有一臺手機。後,範某見趙某下機離去,而手機依舊在桌面上,範某遂趁人不備,將趙某落下的手機「撿走」。
手機經鑑定價值為4000元。
法院判決:範某誤認為手機是遺忘物,僅是其主觀上的一種辯解,該辯解不具備常識常情常理性,因此推定範某是明知為他人財物而非法據為己有,人民法院認為,範某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這時候很多小夥伴會問,為什麼上乙個案件認定為侵佔,而這個案件會被認定盜竊?不都是撿手機嗎?
其實有很大的不同,第乙個案件毀卜中「撿」的手機是他人的遺忘物,由於手機所處的位置在**性較大的公共場合(公園的椅子上),可以推定處於無人佔有的狀態,所以算侵佔。而第二個案例中「撿」的手機雖然也是他人落在桌子上的,但是很據一般社會經驗,網咖屬於密閉空間,桌面上放的手機應該推定由網咖佔有,而並非是無人佔有的狀態,非法佔有由他人佔有的財物,正是盜竊罪的特徵。同理,在飛機、計程車上撿東西(佔為己有),照樣以盜竊論哦。
撿到東西算是偷竊嗎,撿到東西不還算偷竊嗎?
只要你有證據證明車子是無主物,你就不必承擔法律問題。而且你也並沒有偷竊的主觀意識,因此證明車子不是他的就好辦了 你認為會有有人丟這麼大一件的東西嗎?如果你在路上看到一台寶馬也沒關門難道你也會去 撿 嗎?回答您好諮詢律師為您服務 您好,屬於不當得利,應及時交還本人或派出所。拾到遺失物拒不退還,構成侵占...
有人撿到別人東西不還,或者要求失主拿錢贖回。是屬於犯罪嗎?如果算,那種數額構成那種級別的罪行呢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 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 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在網路遊戲裡借了別人裝備不還算犯法麼
人家相信你借給你 你做的也太不地道了 可見你的人品了 即使這件事上沒事 這樣的人品心性早晚有一天要經受教訓 不要以為是遊戲 就沒關係 小事才看出來人品呢 還好意思在這問呢 好好反省自己的行為 給這個朋友補償才是真的 法律上來講 你這算是詐騙的行為 只要他能收集到記錄告你有可能的 哎 他是借你的列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