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芊芊梓沫
不大可能,能走到離婚這一步的基本上都是感情破裂了,沒幾個人願意復婚。
你們會選擇離婚後再復婚嗎?
2樓:蒙奇奇
離婚之後復婚確實會存在問題。但是我怎麼都不會離婚,因為我有乙個非常愛我的老婆,你非常愛他。我非常深愛的老婆。
我不存在這種情況,因為我和我的老婆很相愛。
作為男人來說能夠養家餬口下班回家可以吃到熱騰騰的飯菜。妻子溫柔賢惠,孩子上進懂事,閒暇之餘做點自己喜歡的事,玩玩遊戲看看**。檔槐。
如果有錢,你當然也可以旅旅遊,這是男人的幸福。
作為女人來說,有自己的乙份穩定工作,讓自己有不伸手拿錢的底氣,丈夫顧家體貼,孩子孝順,家庭和睦,年輕漂亮,這是女人的幸福;每一類人都有自己的幸福感,這種幸福感我覺得是不相通的,就像魯迅先生說的:人類的悲歡行襪友並不相通,我只覺得他們吵鬧。
現在的人都喜歡站在道德制高點去評價別人。
但是人類個體間是無法在感情上做到感同身受這四個字的,因為這句話本身放在現在社會去理解,就會是以下的解釋:
1、大多數時候我們對陌生人的感受根本不關心,好寬因為這個社會讓每個人都感到疲憊,即使想關心,也可能會被誤會成是帶有其他色彩的關心;2、我們在關心他人的時候,其實並不瞭解事情的發展經過,只是站在了自己的角度去試著理解,無疑於是在營造一種假的親密關係,想通過此種方式拉進彼此關係;3、如果將事事都與自己聯絡上,這種內心所感受到的重量是無法描述的。
離婚之後你們會選擇復婚嗎?
3樓:連航永續
如果我離婚之後對他還是戀戀不捨,並不是違反原則性的問題而離婚的,我可能會選擇復婚吧。
夫妻離婚是可以選擇復婚的,只要雙方能達成共識,不計前嫌,復婚也是挺好的。 在婚姻裡,如果對方犯了原則性錯誤,無論男女,離婚了就好聚好散,沒必要再復婚,但如果不是原則性問題,只是雞毛蒜皮的小事,這樣的情況,對方有所改變,兩個人能復婚就復婚吧! 復婚還是有好處的,至少有共同的孩子,共同努力過的家,感情基礎等等。
如果兩個人確實有這樣那樣的矛盾,尤其是性格和三觀上的不和,既然分開了,就不要在復婚了,因為再次複合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矛盾,還是舊戲重演罷了,最後還是會分手。而如果是因為誤會,或者是一時興起衝動離婚,等互相冷靜下來,都後悔莫及,又有感情存在,這樣的婚姻應該也必須復婚,復婚以後都會好好思考過去自己的過失,他們以後的日子也會越來越幸福的,畢竟人都需要乙個溫暖的家,都需要有精神上、生活上的伴侶,也祝福他們的婚姻生活幸福如意! 感情還在,在離婚後,轉了一圈,仍然覺得對方最適合自己,而且復婚後的生活會比現在單身的好,那就復婚吧。
記住,準備復婚那就是重新開始一段新的感情,而不是將之前的種種又重新被提起,這不利於復婚,也不利於兩人的感情。
離婚又復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
而復婚實際上就是第二次結婚,離婚時分割的財產屬於婚前財產。復婚後取得的財產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後再復婚算離過婚嗎之前離婚後又復婚了,這算二婚嗎
算,會有記錄。根據 婚姻登記條例 規定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 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 財產 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
離婚再復婚,會有幸福嗎,離婚後再得復婚能幸福嗎?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不是一句話二句話能說清楚的,也是由很多因素造成的。第一,首先要看離婚本身。有些離婚,是積怨很久了,夫妻雙方都進行了很多努力,但是最後實在過不下去才離婚了,這種情況,復婚很難幸福。甚至根本沒有復婚的必要。而有些離婚,是一怒之下衝動離婚的,等冷靜下來才發現感情其實根本沒有破裂,根本沒有...
離婚再復婚有時間規定嗎,離婚後馬上可以復婚嗎?有沒有時間限制?
法律對復婚時間未規定時間限制,婚姻法 第28條規定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男女雙方離婚後,任何時候都可以復婚,不受時間限制。不過復婚不是只要兩個人在一起生活就可以的,也像結婚一樣是需要辦理結婚手續的。辦理復婚登記的程式和辦理結婚登記的程式是一樣的。辦理復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