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舒坦又帥氣丶工匠
你說的《道路交通事故管理辦法》是92年頒佈的,已經廢除。
現在根據的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影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高老櫻定結論影印戚叢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含轎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檢驗、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並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申請重新檢驗、鑑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保險公司也不是本次事故的直接當事人,無權申請重新鑑定,肇事責任方需直接向受害人賠償。理賠的是和受害人無關。
2樓:利箭
如果保險公司認為鑑定評定過高,不給你報銷的話可以起訴保險公司改梁,由保險公司舉證鑑定評定過碧清高的責任。如果舉不出則應該按照鑑定結論予以報銷。那樣再次鑑定費用由保險公司出,如果你自己再次鑑定保險公司對鑑定結論也不一定認可,所以建議你和保險公司協商處理,如果不行就起訴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的行為是核慧運沒有法律依據的。
傷殘鑑定時間期限的規定
3樓:盧明生
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2)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哪梁織提起工傷認定申請的時間: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李槐運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勞動能力鑑定時效:(1)工傷職工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2)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五條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應當從其建立的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相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由明伍專家組提出鑑定意見。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醫療機構協助進行有關的診斷。
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及時送達申請鑑定的單位和個人。
傷殘鑑定時間
4樓:武嬙
法律分析:傷殘鑑定一般在出院後三個月,但如果傷情穩定,可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提前到有資質碰纖返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如果有固定物(如骨折**中安裝的鋼釘),則必須在固定物拆除後才能進行傷殘鑑定。
工傷鑑定可以直接做傷殘鑑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笑飢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豎和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傷殘鑑定時間規定多久
5樓:王信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羨消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孝肢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巧派世該用人單位負擔。
傷殘鑑定期限
6樓:馬靖濤
法律分析:(1)工傷職工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局凱鑑定;
2)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念正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桐高喚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傷殘鑑定期限
7樓:郝乃春
法律分析:(1)工傷職工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局凱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桐高喚複查鑑定。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念正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
輕傷的鑑定時間,輕傷的鑑定時間
輕傷是指物bai理 化學及生du物等各種外界因zhi素作用於dao人體,造成組織 器官結構專的一定程度 屬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 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於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法醫鑑定輕傷標準是...
勞動能力鑑定和傷殘鑑定是一樣的嗎
發生工傷之後我們會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有時候也會進行傷殘鑑定,勞動能力鑑定與交通事故中傷殘鑑定同屬於對身體健康狀況的鑑別 認定,二者同時有其顯著區別。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的有關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提交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申請鑑定主體不同 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主體是已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標準,交通事故之後的傷殘鑑定十級是什麼標準
對於損傷可能導致併發症和後遺症的,如涉及中樞或周圍神經系統,視聽功能障礙,關節功能障礙,毀容,可能出現併發症影響鑑定結論的,在併發症和後遺症沒有確定之前,委託傷殘鑑定的時間不宜過早,否則傷殘鑑定的殘級低於實際的殘級,對受傷者不利。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要進行檢驗看,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