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創作者
不可以會見,詳細情況打看守所**諮詢。《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會見人犯,每月不許超過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的近親屬不得超過三人。會見時,應當有辦案人員和看守幹警在場監視。
對外國籍人犯,少數民族人犯蠢耐和聾啞人犯,還必須由辦案機關聘請翻譯人員在場。會見中,嚴禁談論案情,不準使用暗語交談,不準鄭檔耐私下傳遞物品。違反規定不聽制止的,應即責令停止會見。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第二款對被判處死喊春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機關依法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對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執行。
疫情期間看守所可以會見嗎
2樓:王俊傑
法律分析:疫情期間看守所可以會見,但是需要遵守防疫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茄雀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顫檔早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蠢乎,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辯護律師同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通訊,適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規定。
疫情期間是不是可以不用關看守所
3樓:張平
法櫻飢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查、物滑檢驗、採集樣本、隔離**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不得洩露涉及個人私隱的有關資訊、資料。
衛生行政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醫療機構因違法實施行政管理或者預防、控制措施,侵犯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訴訟。
疫情期間看守所不能會見
4樓:法律諮詢
1、疫情期間避免看守所在押慎指冊人員互相傳染,所以暫時不羈押。一旦疫情過去了,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還有可能被羈押。2、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
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寬巨集定。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逗讓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會見。
疫情期間看守所讓會見嗎
5樓:郝麗君
可以會見,但需要對相關情況進行檢查,特別對於是否感染冠狀病毒進罩晌行認定處理。律師會見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律師為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關案件情況,聽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對所指控罪名的意見和辯解理由,從而更好的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更好地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的一種活動。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和進行辯護必物碰鋒須進行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律師參與刑事訴訟,行使辯護權的重要內容。
律師會見基於不同的部門法律規定,其含義也不盡相同。刑事訴訟法規定律師會見的目的是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體現的是一種法律制度。律師法將律師會見作為一種權利加以規定,強調的是律師依法所享有的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九條。
受人犯委託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人,在人犯接到起訴書副本後,可以與人犯會見、通訊。律師會見被羈押的人犯,須持有律師事務所(或法律顧問處)的工作證和有固定格式的專用介紹信;其吵做他辯護人請求會見被羈押的人犯需持有人民法院專用介紹信。律師和經人民法院許可的其他辯護人,必須在看守所裡會見人犯。
看守所應當給予方便,並進行戒護,保證安全。會見結束後,應當將人犯交由值班看守幹警收監。
疫情期間看守會所停止會見嗎
6樓:李育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三十五條 會見人犯,每月不許超過一次,每次亂歷不得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的近親屬不得超過三人。會見時,應當有辦案人員和看守幹警在場監視。
對外國籍人犯,少數早陪橋民族人犯和聾啞人犯,還必須由辦案機關聘請翻譯人員在場。會見中,嚴禁談論案情,不準使用暗語交談,不準私下傳遞物品。違反規定不聽制止的,應即責令停止會見。
犯人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能申請會見律師嗎
在偵察階段,律師可以會見被羈押在看守所的人。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三回十三條 犯罪答 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 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
肥東看守所家屬會見在押人員需要繳費嗎
不需要繳費。繳有繳納的意思,是一種履行義務的過程,相關法律沒有家屬會見要繳費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五條 會見人犯,每月不許超過一次,每次不得超過半小時,每次會見的近親屬不得超過三人。會見時,應當有辦案人員和看守幹警在場監視。對外國籍人犯,少數民族人犯和聾啞人犯,還必須由辦案機...
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會做什麼勞動嗎
uriel奮 在看守所期間會有一定的勞動和教育。看守所羈押期間,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刑事訴訟活動的前提下通常要參加勞動。一般都是手工活,具體幹什麼,各地的看守所都是不一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四十三條規定 為了促進人犯的思想改造,增強人犯體質,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偵查 起訴 審判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