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刑事案件的程式????刑事案件的程式有哪些

2023-05-26 11:45:18 字數 4535 閱讀 8376

1樓:涵特呵

您好刑事案要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和法院的審判三個階段。

時間通常需要四到五個月左右。

根據法律規定和我的辯護經驗你表哥弟的情況屬於涉嫌非法經營故意傷害或者尋釁滋事罪罪而被刑事拘留 或逮捕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是三十七天。

在此期限內會轉為逮捕然後就是長時間的羈押等候法院審判直到法院做出生效判決。目前面臨被追究刑事責任和判刑。

具體結果還要看具體案情和律師辯護情況建議盡早聘請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聘請辯護律師是幫助你朋友的唯一法律途徑。通過hi加」北京杜律師」可以進一步聯絡諮詢我 祝好運。

2樓:匿名使用者

1、致人重傷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具體傷情情況還要看鑑定機構出具的傷情鑑定書來決定。如果確實如此,你表弟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將按照刑事案件的一般程式進行。即,公安機關偵查結束後,將全部案件證據卷宗移交檢察院,由檢察院審查後向提起公訴,由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故意傷人致人重傷,你的表弟可能會被判處3至7年有期徒刑。具體還要看他是否有自首、主動賠償的被害損失、主動認罪、良好悔罪表現等從輕或減輕情節。

2、你的表哥雖然是本次案件的誘因,但如果像你所說的那樣,他在實際的鬥毆行動中沒有動手的話是沒有犯罪的,如果他也參與了鬥毆,那麼他屬於故意傷害罪的共犯,將共同接受法院的判決。

3、涉嫌故意傷害罪已經是刑事案件了,不是可以私了的範圍,建議你不要再做這種嘗試了。你可以將事件的原因等寫明,最好找到證人,然後向法庭提交。同時,你最好積極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如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取得對方的諒解書提交法庭,對你的表弟的量刑會有幫助。

4、建議你盡早為他們聘請正規的律師作為辯護人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刑事案件的程式有哪些

3樓:張鳳海律師

刑事訴訟程式有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和執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享有起訴權。

人民法院對於刑事案件具有審判權。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第一百六十九條凡需要提起公訴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第一百八十六條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審判。

刑事案件的刑事程式是怎樣的

4樓:孤獨不哭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通知控告人。

2.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1).刑偵部門受理案件後,經過審查,認為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縣屬於自己管轄的,製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批准後予以立案;

2).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製作《呈請不予立案報告書》,經批准後,不予立案;

3).對於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七日內送達控告人,控告人對於不予立案決定不服後,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內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原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收到復議申請後十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5樓:張偉傑律師

刑事案件,一般由公安機關接受報警,立案偵查,抓獲嫌疑人進行訊問,刑事拘留37天內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提請批准逮捕;

檢察院在7日內作出決定,批准逮捕後將案卷移交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期限2個月;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向檢察院公訴科移送審查起訴,審查期限1個月;

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在3個月內判決,適用簡易程式在20日內審結,適用速裁程式在10日以內審結;

如果案情複雜,每個階段可能延長。

見:刑事訴訟法第91條、第156條、第172條、第208條、第220條、第225條。

6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刑事案件法律程式的步驟:立案;偵察;審查起訴;審判階段;執行。若在某一事件中存在犯罪事實並且應該對犯罪人追究刑事責任,則予以立案,從而啟動刑事訴訟程式;偵查機關立案後,開始進行偵查;檢察院接到偵查機關移送的案件後,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法院在收到並審查檢察院移送起訴的案件後,一般會公開**審理。

不服判決的上訴與抗訴的期限一般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上訴、抗訴的期限】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7樓:帳號已登出

刑事案件的刑事程式,這樣的情況就是首先應該是去了解刑事案件的情況,然後去偵查,然後去立案最後弄清事實的真相。

8樓:1970翔

刑事案件公安機關受理之後,首先要立案,立案之後就要成立專門的形式偵破選擇,進入偵破程式緊迫完了之後,要將材料,醫生到檢察機關,檢查機關又檢查機關一人提起公訴,法院進行審判。

9樓:網友

刑事案件的刑事程式是怎樣的,那犯刑事案件那就成那要是那,要是犯刑事案件必須得正走正規的程式,涉及到的一些判刑啊死刑之類的。

10樓:龍山蘇水興京人

刑事案件的刑事程式,是立案 偵查。審查批捕。審查起訴。法院審理。法院宣判。

11樓:帳號已登出

你這個問題太大了,按正常理解,可以是這樣的: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簡單講就是公安檢察院法院。公安負責對案件的偵查(找證據)、抓人等,檢察院負責決定逮捕與否以及後續對犯罪嫌疑人的起訴,法院就是下最後的判決書。

取保候審的在整個程式裡面都可以,但現實是檢察院批准逮捕以後取保的概率非常小。大致是這樣,如果要再詳細可以諮詢身邊的律師。

12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一般分為4個步驟。如下:1、社會上出現了涉嫌犯罪的事件,偵查機關可能是基於有關單位或個人報案、控告、舉報等原因而介入,進行初步的調查;2、偵查機關立案以後,開始進行偵查;3、法院在收到並審查檢察院移送起訴的案件。

13樓:帳號已登出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的案件,應當進行預審,對收集、調取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及證明力予以審查。

14樓:步利

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一般刑事案件大。

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包括故。

被害人有證據證。

15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案件立案程式是怎麼樣的,有哪些流程。

1.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通知控告人。

2.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1).刑偵部門受理案件後,經過審查,認為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縣屬於自己管轄的,製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批准後予以立案;

2).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製作《呈請不予立案報告書》,經批准後,不予立案;

3).對於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在七日內送達控告人,控告人對於不予立案決定不服後,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後七日內向原決定的公安機關申請復議,原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收到復議申請後十日內作出決定,並書面通知控告人。

16樓:視名

你好,刑事案件的辦案程式分為三個階段:1、偵查機關(包括公安機關和檢察院反貪局)的偵查階段,一般在抓到犯罪嫌疑人那天起兩個月內,就會完成證據的收集。 2、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一般會在乙個月內將第一階段的證據等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17樓:天星樹脂

2023年漢城奧運會出線過一次 不過,嚴格來說,這不能算是衝出亞洲。

都有哪些案子屬於刑事案件,什麼屬於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 刑法 所保護的社會關係,國家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進行立案偵察 審判並給予刑事制裁,如罰金 拘役 管制 有期徒刑 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等的案件。其特徵包括 一 外在表現為直接侵害形態 二 多數案件存在明顯的犯罪現場 三 案件因果聯絡複雜...

刑事案件律師怎麼收費的,刑事案件怎麼收費律師

華律網 按法律規定,刑事案件禁止風險 只能先收費。刑事案件一般分三個階段收費,分別為偵查階段 審查起訴階段 一審階段。犯罪嫌疑人家屬可以和律師事務所協商一次性支付全部 費用,也可以按階段支付 費用。關於這個收費標準的問題,不同的地區標準有所不同,刑事案件收費一般是按階段來進行的。但總之是不可以風險 ...

刑事案件重新審判怎樣進行,刑事案件重新審判後如何處理,再審被告人必須出庭嗎

刑事案件的法院審判流程為 一 庭前準備。查閱公訴人移送審查起訴的案卷材料,必要時召 前會議排除非法證據。二 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各訴訟參與人是否已經到庭 宣讀法庭規則等,審判人員就座後由審判長宣布 傳被告人到庭,查明被告人基本資訊,告知相關訴訟權利,詢問是否申請迴避等。三 法庭調查通過向被告人或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