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一人父親還需要支付撫養費嗎

2022-11-05 17:11:40 字數 5488 閱讀 6402

1樓:王耀華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若女方沒有收入,男方還是要支付一部分撫養費的。雖然離婚了,畢竟他還是孩子的父親啊,親情無價。

2樓:豬精少女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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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好,我是百平臺度合作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

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 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父母雙方離婚的,孩子的撫養費具體數額要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經濟實力和當地的生活水平需要來確定的。需要給付撫養費一方是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撫養費為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沒有收入的,參考同行業收入水平。

負擔兩個以上孩子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

要給撫養費的

提問你好

回答各給各的,具體的夫妻之間可以協商處理。

提問離婚後一人一個孩子,15歲男孩歸男方,女孩9歲歸女方,還可以要撫養費嗎

回答您雙方要是一人一個孩子撫養,可以約定不用互相支付撫養費。

提問女方月收入2到3千一個月,男方9千一個月,目前,兩個孩子都由女方撫養,男方應該拿多撫養費

回答離婚時,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負擔一定的撫養費。具體數額與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或法院判決。撫養費的計算標準為:

1、有固定收入者,每月給付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如子女數為兩個以上,可以適當增加,但一般不能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對於無固定收入者,可依照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的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給付;3、如有特殊情況,可根據實際適當降低或提高上述比例。

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提問離婚的時候協議,男方每個月支付女方一千塊錢撫養費,生效嗎

我現在撫養兩個孩子,他只給男孩教育費,男孩的生活費都是女方承擔,女孩所有的費用也是女方承擔,這樣的情況怎麼辦

回答如果這個協議拿到民政局辦理登記離婚了,就是有效的。

撫養費可以雙方約定,約定不成的,可以在離婚時起訴至法院,要求支付

提問只要這個協議只要是民政局蓋章了,法律就生效了,他現在要反悔不同意給了呢,我要起訴他我能贏嗎

回答只要經過民政局的蓋章就是有效的

對方反悔的,可以起訴

孩子的撫養費是必須要支付的

根據規定,雙方離婚後,沒有取得撫養權的一方,必須依法給付關於孩子的撫養費用。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更多22條

離婚後兩個孩子一人一個,還可以要求對方給撫養費嗎?

3樓:just享受

1、離婚後兩個孩子一人一個,還可以要求對方給撫養費。

2、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

1、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2、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擴充套件資料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2、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3、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4、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支付多少的小孩撫養費,一般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了起訴到法院,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經濟能力、小孩的實際花費來判決。即:沒有獲得小孩撫養權的一方,每月支付的小孩撫養費大概是自己工資收入的30%------50%之間,同時比較小孩的實際花費,雙方一人撫養一個的,一般各自撫養各自的小孩,互不支付撫養費除非雙方差距過大。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獲得撫養權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對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這種支付方式。給付撫養費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絕支付。

5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我和丈夫協議離婚。我們有兩個孩子,大一點的

男孩歸男方撫養,小一點的女兒歸我撫養。想問一下,這種情況還可以要求對方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嗎? 孔律師:

原則上一人帶一個的不用另給撫養費,建議協商解決。 趙律師:如果雙方的經濟條件懸殊太大可主張,你可以向對方主張,同樣對方也可以向你主張。

相關知識——撫養費的數額怎麼定?都包括哪些費用?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離婚小孩一人一個還用給撫養費嗎

6樓:紫藤花開香萬里

問這問題真是不要臉到家了,離婚了只要孩子未滿十八歲,另一方就得給錢撫養,知足孩子滿了十八歲還在繼續讀書,那麼還得繼續給錢,

夫妻之間離婚後孩子判給了父親!母親也要支付孩子撫養費嗎

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要。判給父親只是孩子的第一監護人是父親的,跟著父親生活。但是母親一樣要盡撫養責任的。看怎麼判來看每個月或者一次支付多少吧。或者好像是可以夫妻雙方協商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恩。父母雙方都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看離婚判決書怎麼判的,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可能不同。

9樓:匿名使用者

是了,也的支付孩子撫養費了。

離婚後兩個孩子一人一個,還可以要求對方給撫養費嗎?

10樓:鶯飛草長雲卷舒

離婚訴訟中,孩子的撫養權的確定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為原則,綜合考慮雙方的撫養能力來確定。如果孩子跟隨您更有利孩子成長,則法院會將孩子判歸您所有。 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按月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標準為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享有孩子的探望權,另外一方應當協助。 《婚姻法》第37條第1款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此,在處理子女撫養費問題時,以離婚夫妻雙方的自願協商為首選,只有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在審判實踐中,對非直接撫養方承擔子女撫養費和教育費問題處理時要注意下列問題: 1.子女撫養費數額的確定標準 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21條的規定,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

一、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子女撫養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人的,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人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人的50%。

(2)無固定收人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人或同行業平均收人,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可見,子女的撫養費可以變更。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出原定數額的;(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子女可以根據需要提出增加撫養費,給付的父或母也可以根據實際負擔能力提出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給付義務。父母要求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給付義務的情況一般有:(1)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且有撫養能力;(2)有給付義務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監改造或勞動教養,沒有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

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了經濟能力,則應當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3)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繼父或繼母願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原有給付義務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適當減少或免除。

11樓:娟娟

你好,當然可以。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不因父母婚姻關係的消滅而消除,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不夠時,在必要的時候還可以向父親或者母親索要。

雙方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當給付必要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由雙方協商,協議不成可以由法院判決。所以,即便你們一人撫養一個孩子,在對方提出的時候,還是應當給沒有與自己生活的孩子必要的生活費、教育費。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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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只有先與對方商量,沒有結果的話,可以去當地法院起訴,就說自己的經濟能力有限,無法正常供養孩子,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法院會進行調查,給合理的判決 離婚後兩個孩子一人一個,還可以要求對方給撫養費嗎? 法妞問答律師 諮詢 支付多少的小孩撫養費,一般先由男女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解決不了起訴到法院,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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