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在校期間摔斷骨頭,校方有責任嗎

2022-10-13 07:52:35 字數 715 閱讀 6167

1樓:逍遙

你好學校有責任,且全責!根據侵權責任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受到人身損害的,學校承擔的過錯推定責任,因此,如果學校不到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就應當承擔責任,根據以上資訊,學校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

建議先與學校進行協商賠償(沒有及時送小孩去醫院,這又是一過錯),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採納哦!

《侵權責任法》

第三十八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2樓:海警

1、學校對小學生受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學生進入校園,家長的監護責任轉交給學校,所以學校應該承擔醫藥費的賠償責任;

3、學校應該承擔100%的賠償醫藥費的責任,並且還應該賠償家長的陪護費、誤工費、交通費等等。

3樓:合肥於偉律師

一年級的孩子,年齡應該為5-7歲,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依照《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孩子天性活潑,摔斷了胳膊,學校沒有盡到看護義務,且事發後沒有及時救助,應當承擔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校方有責任,你小孩多大了?

在校期間主要社會活動是什麼意思,在校期間參與社會活動情況

社會活動,就是某個人參加的有關社會上各行各業或者某一社會性質問題調查或走訪的活動,具有以社會為媒介的性質,是基於 社會 這一事物而產生的。以他人為物件 旨在達到預期目標的個人或群體的有意義的行為。包括全部社會互動,是一種滿足社會期待的角色扮演過程。社會活動與社會行為在許多方面通用。在校期間的社會活動...

在校期間發生意外,學校有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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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除學籍對學生來說是最嚴重的懲罰了,對於大學生在上學期間打架會不會被開除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一 事情的性質。打架的性質是非常重要的,兩人為什麼打架,是因為借錢還是因為見義勇為,兩種的結果必然是不同的,要是因為一些小事情 小矛盾打架的話,一般會有老師調解,因為見義勇為而打架出事的話,學校一般會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