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無資質合同上寫工傷事故乙方負責百分辶五十受法律保護嗎

2022-10-08 05:46:29 字數 4546 閱讀 4404

1樓:河邊硬石

你說的這個事情,應當屬於因公事故責任認定範疇。

個人看法如下——

1、「乙方無資質合同上寫工傷事故乙方負責百分之五十」——這個表述說明:

(1)乙方屬於承辦方(分包單位、施工單位等);

(2)這裡的「合同」應當屬於乙方單位與甲方單位簽訂的交易合同;

(3)無資質承包業務,是違法違規行為,就是說,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還能指望合同有效力麼??幾乎可以肯定,合同自始至終無效;

(4)無效的合同還能受法律保護麼??肯定不能!

2、在乙方無資質的情況下,如果是乙方本單位的職工出現了工傷事故,或者,致使乙方單位之外的其他人員出現事故,如何解決??

一般而言,建築施工的,應當強制由工程建設方購買兩個一切險和鼓勵購買意外險;只要在施工現場出現事故,都應當由承保的保險公司承擔責任!

如果不是建築施工的,那麼,應當由所在單位承擔責任;

3、如何看待「無資質乙方」簽訂的合同呢??

應當說,這樣的合同有可能是被迫簽訂的,為了能承攬到業務,不平等的合同往往也不得不籤,一切都是為了活著啊!

但是,這樣的合同一旦進入司法程式,基本上會被認定為無效;那麼,如果沒有進入司法程式呢??我以為,真的出現了事故賠償,大家還是可以協商的,盡可能趨於公平、合理、合法。

上述看法,供你參考。

2樓:野草

無論乙方是否有資質,只要是它的員工發生工傷,乙方都應該負全責,如果乙方為其員工繳納社保,那麼工傷由工傷**支付,如果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那麼這些就由乙方支付。

望採納。

3樓:yy賠罪妹子用

不受保護的,一切都要按相關法律辦事。任何人或單位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協議上註明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甲方概不承擔,在法律上合理嗎?

4樓:南京胡志丹律師

雙方可以進行約定,但是是否違反法律規定,還需要看你們是基於什麼事情進行的該約定。

甲方將工程包給乙方甲乙雙方已簽合同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這樣合法嗎

5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需看該承包關係是否合法

縱橫法律網-湖南卓進律師事務所-何向前律師

6樓:葉律師_西湖

簽訂合同的行為本身是合法的,而且對甲乙雙方來說也是有約束力的。但對外的效力就要看甲乙雙方構成的是什麼關係以及這種關係決定的承擔責任的形式是怎麼樣的。若雙方承擔責任的形式是連帶的,那麼在發生工傷事故之後由雙方共同承擔賠償責任,之後甲根據合同再向乙主張自己的權利。

在合同中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符合法律法規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甲方提供的格式條款中約定甲方免除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這樣的條款是無效條款。

合同約定乙方承擔全部責任,這是顯失公平的,乙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8樓:

如果乙方是有足夠的施工資質,有足夠資格的營業執照,那麼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

9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主要是看在雙方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是怎麼約定的,如果合同中約定發生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那麼乙方就沒有什麼說的。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這一條,那麼乙方可以現甲方協商解決。

10樓:13號自由人

具體要看合同條款是怎麼規定的啊,還要看實際情況,到底事故責任是哪一方。

甲乙雙方已簽協議出現工傷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結果乙方工人出現意外事故,以上的那份協議有效嗎

11樓:劉永方律師

這樣的約定無效。因為乙不是法律上的用人單位,該工人的傷害應該由真正的用人單位(甲或甲的上級)承擔。

12樓:匿名使用者

以上的那份協議有效!

對方以合同中免責條例的出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起訴了我 我應該怎麼應對? 200

13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條例上寫的:「出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這條是無效的,因為工作所帶來的事故是由雙方承擔,沒有一方可以把安全事故的責任拋開不管。對方死纏爛打的話你可以起訴法院強制執行安監局的處理方案

14樓:戚廣利

1、合同條例上寫的:「出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這是乙個免責條款,沒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合同法規定這兩種免責條款無效,是因為這種條款嚴重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如果允許這類條款的存在,有的當事人可能利用這種條款欺騙對方當事人,同時至少也是縱容了一方當事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任意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是與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完全相違背的。

2、幹的活是合同範圍內的活出了安全事故都是一樣,甲方應當承擔安全責任,並且有當地開發區安監局處理一家賠一半的錢依據,安監局的決定具有法律效力,你可以在法庭上出示這份證據,法院會認可的。

15樓:莫文賓律師

這個免責條款是不完全的,通常的話,免責條款概括性的說,一切事故由對方負責這個,嗯,既沒有約定,作業的條件,也沒有約定,雙方提供的設施。如果在作業過程中違規操作通常是由對方負責。如果在作業過程中,因為雇主沒有提供滿足安全作業條件的場所工具,或者說環境造成的事故,雇主同樣要負責。

並不是簡單的一句安全責任,完全由對方負責就能解決,所以說如果你們之間有爭議,最好是聘請律師幫助你們解決。

在甲乙雙方都沒有簽訂書面合作合同的情況下,乙方施工隊 出現工傷事故,到底該由誰負責?

16樓:一顆白樺樹

按工傷處理,由具有用工主體的單位承擔責任。

先申請工傷認定。單位應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受傷害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

(1)勞動合同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如果是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承認,則應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事實勞動關係)。

(2)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等。

擴充套件資料

關於工傷分類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7樓:賈昭律師

您好,您的問題我已經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請稍等一會兒哦~

18樓:

青島叢律師:在甲乙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合作合同的情況下,乙方施工隊中的員工發生工傷事故,只要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賠償,即員工所在的施工隊。

九級傷殘,可以主張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殘疾輔助器具費,後續**費等。

要是你想起訴的話,做好證據準備收集工作,根據你的主張事項來準備證據。

19樓:陶然驛站

雖然沒有簽訂書面合作合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所以由施工隊負責。

20樓:匿名使用者

由誰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視施工隊資質而定。

應當由甲方或者乙方承擔工傷保險責任與是否簽訂書面合同無關,關鍵看施工隊的資質。如果施工隊具有法律規定的用工主體資格,由施工隊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如果施工隊不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由甲方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如果甲方也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由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甲方上級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確定施工隊是否具有用工主體資格,就是看是否經過登記註冊。

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人社部發〔2013〕34號

七、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由該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依法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

21樓:張建洲律師

這種情況,建議還是聘請律師解決吧。這裡很難有很成熟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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