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無資質裡面發生工傷事故,承包人承擔什麼責任

2022-02-10 04:13:39 字數 3956 閱讀 4397

1樓:李建成律師

承包人和發包方、開發商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係和工傷保險範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2樓:廣州律師劉振海

包人無資質裡面發生工傷事故,承包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與發包人一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企業單位將工程給無資質的人承包,出現工傷事故由誰承擔

4樓:匿名使用者

由無資質承包人的上一級發包方承擔。

具體參考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全文》(法釋[2014]9號)

第三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單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四)用工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職工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用工單位為承擔工傷保險責任的單位;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13〕34號)

七、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承包業務轉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者自然人,該組織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勞動者從事承包業務時因工**的,由該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承包單位承擔用人單位依法應承擔的工傷保險責任。

5樓:匿名使用者

看受傷員工與哪個單位簽訂過勞動合同或與哪個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與承包人是否有資質無必然聯絡

6樓:匿名使用者

承包方承擔責任,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資質的雇主與企業應當對此承擔連帶責任,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有明確規定,該條規定;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滿意請採納

承包人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無效,出了工傷事故,承包人沒有資質,承包人付多少責任

8樓:ofweek人才網

承包人要負責任,,至於責任大小要看傷勢情況

承包方沒有資質出了事故,發包方應承擔什麼責任

9樓:諾諾百科

需看到合同後再進行分析。如果存在法律規定的理由,可以解除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最好帶上資料當面詳談。

《合同法》

第九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0樓:黃意誠

依據我國建設部2023年7月4日修改頒布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相關規定,建築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的建築工程,應當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的一律不得開工;同時,從事建築活動的建築單位,應當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本案中某印刷公司的建築面積已超過700平方公尺,卻沒有辦理施工許可證,屬於違法開工,且將工程發包給無建築資質的梁某個人承包,又屬違法發包。無資質的梁某承包建築工程,難以保證施工安全。

在發包工程時必須要注意以下兩點:首先,若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的,在開工前應當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方可開工。其二,應當認準承包方,認真審核承包方的各項等級資質,在確認其具有合法資質後方可發包。

11樓:cfc小白

發包方將工程發包給沒有資質的承包人的,應與承包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承包人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無效,出了工傷事故,承包人是否承擔責任

12樓:ofweek人才網

勞務承包隊的人員屬於勞務承包隊的員工,屬勞動合同關係,勞動者在執行勞務過程中受傷構成工傷的,相關損失應由勞務承包隊以及工傷保險承擔。

承包人與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無效,出了工傷事故,承包人沒有資

承包人要負責任,至於責任大小要看傷勢情況 發包方與承包方是否存在連帶關係?承包工程一方不給工人支付工資,是否與發包方有連帶責任 沒有連帶責任。但如果承包方沒有相應資質的,發包方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首先,你有無和其中一方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有簽訂,和你簽訂合同的一方有責任支付工資。承包方有無承包資質,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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