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非法行醫,我是不是非法行醫?

2022-09-20 01:37:15 字數 5499 閱讀 8913

1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醫療事故罪:是指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非法行醫罪與醫療事故罪都屬於危害公共衛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後果,它們的區別主要在於:

(1)客觀方面不同。非法行醫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有關醫療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為。醫療事故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醫務人員在合法的診療護理過程中,違反規章制度,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2)主體不同。非法行醫的主體是不具有醫生執業資格的人,而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已經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醫務人員。

(3)主觀方面不同。非法行醫對行為人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後果,所持的心理態度既可以是過失,也可以是間接故意,但對於違反醫療管理制度的行為,則是直接故意。醫療事故對造成嚴重不良後果所持的心理態度只能是過失。

2樓:小內美保子

非法行醫,屬於刑事犯罪。

根據《刑法》第336條的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量刑標準: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是不是非法行醫?

3樓:匿名使用者

有行醫資格就不是非法行醫的。非法行醫是指無醫生執業資格從事診療活動,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有醫生執業資格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的,不屬本條所稱非法行醫。

4樓:皆有可能

非法行醫罪,bai是指未取du

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為zhi他人治病,dao情節嚴重的行為。

2023年2月26日國內務院容發布《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取得醫療執業許可證。不得診療活動。

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人開展診療活動,就是非法行醫的行為。

有醫生執業資格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的,不屬本條所稱非法行醫。

5樓:匿名使用者

非法行醫罪:是指bai未取得醫生du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zhi療活動dao

,情節嚴重的行為。

醫療回事故罪:答是指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非法行醫罪與醫療事故罪都屬於危害公共衛生方面的犯罪,二者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後果,它們的區別主要在於:

(1)客觀方面不同。非法行醫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有關醫療管理的法律、法規的規定,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為。醫療事故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醫務人員在合法的診療護理過程中,違反規章制度,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2)主體不同。非法行醫的主體是不具有醫生執業資格的人,而醫療事故的主體是已經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醫務人員。

(3)主觀方面不同。非法行醫對行為人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後果,所持的心理態度既可以是過失,也可以是間接故意,但對於違反醫療管理制度的行為,則是直接故意。醫療事故對造成嚴重不良後果所持的心理態度只能是過失。

我是不是非法行醫?

6樓:愛喝粥

非法行醫是指無醫生執業資格從事診療活動,包括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和擅自開業從事診療活動。有醫生執業資格而未取得開業執照行醫的,不屬所稱非法行醫。

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為他人治病,情節嚴重 的行為。

7樓:匿名使用者

又出來編了,精神病院治不好你?

8樓:匿名使用者

剛嗑了嗨過頭了吧,神智不清想好事。

9樓:我的幸福就是陪伴著你

你不是直接開門診,開藥治病就不算

是不是非法行醫罪?

10樓:戚廣利

同事患癌,給他送草藥、給他氣功條例、給他扎針灸、給他化療,這些情節都不夠嚴重,不構成非法行醫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規定,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11樓:21世紀第一聖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裡的「行醫」是指從事醫療機構及醫療人員才能進行的醫療活動,問題中當事人的行為不屬於法律規定的醫療活動,不構成非法行醫罪。但是,問題中當事人的做法肯定是錯誤的,嚴重的可能涉及其他犯罪,特別是給別人吃瑤頭丸,很可能涉及毒品犯罪。

12樓:千祺瑞

答:事實應該是非法行醫罪。

13樓:

非法行醫罪是指沒有醫師資格證,沒有處方權,如果他沒有這兩證就是非法行醫。

14樓:

非法行醫不是只給乙個治,是他一直以醫生的名義給外人治病,對外人家就是認為他是醫生,這個是條件!你說的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

是不是非法行醫

15樓:匿名使用者

1、「是不是非法行醫」:不是。理由是:

(1)非法行醫,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

(2)您所說的情況中:該中醫「現在還持有中醫執業醫師證件」,也就說是:他目前仍然有「執業醫師證」,有執業證件而行醫,不屬於非法行醫。

2、你說的「因年齡大於70以前的診所執照沒再註冊」:只是診所的執照沒有再註冊,屬於診所無照經營的行為,應處罰的是診所、而不是醫師個人:給予診所處罰,應是工商和防衛部門的事。

3、「告醫生非法行醫和故意傷害」:均不成立。

4、「夠不夠成故意傷害」:不構成,因為:

(1)如果是在非法行醫過程中造成患者**的,也不以故意傷害追究責任,而是以非法行醫罪追究責任;只是造成**的,法定刑更高一些。

如果是非法行醫,如果情節不是特別嚴重,也不會給予刑事處罰,只是衛生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2)如果是有醫師執業證:就不是非法行醫。有執業證的醫師在執業過程中造成患者**的:

不以故意傷害追究責任,只以醫療事故追究罪追究責任,而且其必須是【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

相關依據:

(1)《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 第一款:「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第三百三十五條 :「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與病人的病情加重無因果關係是否還是要進行賠償」:

(1)如果已經證明傷害後果、與**沒有因果關係,沒有義務進行賠償。

(2)但您目前必須注意收集並儲存好「均表明病情加重與醫生扎針無關,系腰部病變嚴重的關係」的相關證據。

5、綜上:

(1)醫師不屬於非法行醫。

(2)不構成故意傷害。

(3)沒有因果關係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4)診所沒有執照:與醫師沒有關係,應處罰的只是診所。

6、建議:

(1)如果是自己的診所:還想繼續行醫,最好是去註冊後再行醫,免得以後再惹麻煩。如果不想再繼續註冊:可以到其他有執照的診所受聘行醫。

(2)關於賠償:只要您有相關證據證明沒有因果關係,就可以不賠償;但如果對方不是獅子大開口:也可以適當補償、息事寧人。

但如果對方胡攪蠻纏:可以不理他,讓他去告,頂多也就是診所沒有執照被罰款或是責令停業。

(3)至於什麼非法行醫罪或是故意傷害罪,不用擔心。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屬於非法行醫 現在還持有中醫執業醫師證件--只要持有這個證就可以行醫

應該追究的是非法經營--因年齡大於70以前的診所執照沒再註冊不構成故意傷害 主觀不存在惡意

扎針行為如果經鑑定和人的病情加重無直接因果關係--無需賠償

17樓:

不構成故意傷害罪,至於是否構成非法行醫罪?

用法律說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 【非法行醫罪】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

(二)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

(三)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

(四)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

(五)家庭接生員實施家庭接生以外的醫療行為的。

不知道《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和診所執照是否是一回事,如果是一回事,則可以認定為非法行醫,但即使行為可以認定為非法行醫,也不一定構成非法行醫罪,因為非法行醫罪要求「情節嚴重的」才構成。何謂情節嚴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造成就診人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二)造成甲類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有傳播、流行危險的;

(三)使用假藥、劣藥或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衛生材料、醫療器械,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

(四)非法行醫被衛生行政部門行政處罰兩次以後,再次非法行醫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18樓:山野柴胡

1、不屬於非法行醫;

2、患者疾病與**是否有關聯性,應當證實。

19樓:郭浩律師

同意 gfzhangxmu 網友的意見。

問法網劉鵬律師 後半部的分析我也贊同。

20樓:愈潔

屬於非法行醫,但是不會算故意傷害 !

21樓:匿名使用者

算非法行醫,但是不算故意傷害

22樓:歷春冬

不屬於非法行醫,故意傷害就更談不上了!

是否為非法行醫

23樓:匿名使用者

1、在鄉鎮衛生院助理醫師是可以獨立行醫的,但其不能作為主刀

2、肛腸科屬於大外科的

3、要是該醫生沒有註冊或者未按註冊的專案執業就是非法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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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那個fantacyvsangle簡直胡說八道,你不懂就不要出來誤導別人啦!從沒聽說過有任何一間學校的法學碩士拒絕本科為非法律專業的考生報考,每年考取法學碩士的非法律專業本科生大有人在!現在法律類的研究生有三種 法學碩士 法律碩士 非法學 法律碩士 法學 總結一句話 本科為非法律專業的,考研時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