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患精神類疾病,家裡不同意移交,部隊可以強制移交嗎

2022-08-21 03:32:17 字數 5973 閱讀 2066

1樓:亥採夢

乙個軍人是為了國家,無論他是什麼原因,在部隊裡患上了精神類疾病這樣的話,家屬都必須去照顧好自己的親人,如果實在沒有辦法的話,可以和部隊學協商,把他送到精神病院部隊沒有這種的醫院。只能花錢把他送到精神病院,如果你家裡真的承擔不起這筆費用的話,那麼你也可以找部隊或者當地**去談一談不和部隊交涉,只把病人留在部隊,這是不好的。

2樓:小蚊子

當然可以了,這是必須的,因為患有精神類疾病的人,會不受自主控制,做一些危險的事情,會危及別人的安全和權益,所以不管他的家屬同意與否,都要強制的移交

3樓:建愉皖

不可以有強制性的,一定要多方面的協調,為了方便照顧病人,地方**一定要努力去做這件事,千萬不要涼了眾多軍人家屬的心那。

4樓:

現在**人民**高度重視和關心現役軍人和退伍軍人,特別成立了軍人事務所,軍人在現實生活中遇到什麼疑惑,困難都可以直接找當地的軍人事務所詢求幫助和解決。

5樓:520鞦韆上的蟬

這個要諮詢一些權威性的機構吧,畢竟涉及到軍人,而且,這裡一般都是人云亦云,想知道還是走訪一些相關部門吧!

6樓:雨化

不可以,只能做做家屬工作

7樓:

不可以,需要家裡同意

8樓:都還不錯如何

問律師吧,怎麼來這裡問呢,也不一定權威啊。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永遠享受優撫政策嗎?

9樓:跋哩吖嘿

不一定,帶兵回鄉分為一次性買斷和病退兩種。

一次性買斷就是沒有任何福利了,等於安置到地方民政,與部隊沒有任何關係,所有優撫措施根據當地民政部門優撫措施享受。

病退福利如下:

1、病退後檔案還在部隊,移交時間要根據軍隊移交安置計畫確定移交時間表後來定,只要符合當地的移交接收條件,一般不會拖太久,未移交前,報考地方院校仍可以使用軍官證或軍人身份證。

2、病退後移交前,工資在部隊領,移交後工資在民政部門領(像你這種情況一定是交地方民政部門)。工資增長隨部隊整體增長而增長,移交後檔案隨著移交民政,民政部門當然還是發工資的。

3、移交前,醫保仍然在部隊體系醫院,移交後醫療管理轉地方,醫保需重新辦理。

4、評殘條件較高,批准難度較大。

擴充套件資料

退伍義務兵是指退出現役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下列人員:

一、服現役期滿退出現役的義務兵;

二、服現役期未滿,因下列原因之一,經部隊師以上機關批准提前退出現役的義務兵:

(1)應戰、因公負傷(包括因病)致殘,部隊發給《革命傷殘軍人撫卹證》;

(2)經駐軍醫院證明,患病基本**,但不適應在部隊繼續服現役以及精神病患者經過**半年未癒的;

(3)部隊編制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

(4)家庭發生重大變故,經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市轄區民政部門和人民武裝部證明,需要退出現役的;

(5)國家建設需要調出部隊的。

10樓:小曉侃娛樂

《民政部關於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及待遇問題的通知》第五條

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所患疾病**或生活狀況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享受待遇條件的,中止其享受的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相關待遇。

在辦理過程中,民政部門應當書面通知帶病回鄉退伍軍人限期到指定醫院體檢或提交相關材料,以核實上述情形。並告知「逾期不按要求體檢或提交相關材料,將取消相關待遇。」

擴充套件資料

軍隊離休生活待遇的具體專案包括:

離休費、副食品**補貼、生活補貼、糧油調價補貼、教齡護齡補貼、地區生活補貼、交通費、探親路費、榮譽金、防暑降溫費、保留福利補貼、保留伙食補貼。

少數民族補貼、**特殊津貼、殘廢金(傷殘保健金)、生活補貼、住房補貼、公勤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補貼費、水電補貼費、軍糧差價補貼、冬季取暖補貼費、軍人職業補貼費、服裝費、早期回國定居專家生活津貼。

11樓:迷人的小

從2023年8月1日起,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550元、參戰參試退役軍人生活補助標準由現行每人每月550元提高至600元,農村籍老義務兵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增加補助5元,達到每月35元。以上提標經費由**財政和地方財政按比例承擔。

財政部統計顯示,2023年開始,截至目前,**財政共安排優撫物件等人員撫卹和生活補助資金309億元,惠及全國924萬優撫物件。

軍人在部隊患精神病退出現役後如何認定因戰因公因病性質?

12樓:為了他

患精神病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屬於《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評殘的範圍,部隊在軍人醫療期滿後評定為1至6級殘疾等級,也就是說在部隊退役之前,人家部隊就給鑑定清楚了,你是因為因戰、因公、因病造成的,都發殘疾證,上面都有說明,地方是根據軍人的那個殘疾證評判。

「革命傷殘軍人」,是指經規定的審批機關批准,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製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的人員。

「復員退伍軍人」,包括復員軍人和退伍軍人兩部分人員。復員軍人,是指2023年10月31日開 始試行義務兵役制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東北抗日聯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脫產游擊隊、八路軍、新四軍、 解放軍、中國人民志願軍等,持有復員、退伍軍人證件或經組織批准復員的人員。

在鄉的紅軍失散人員也按 復員軍人對待。退伍軍人,是指2023年11月1日開始試行義務兵役制以後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持有 退伍或復員軍人證件的人員。

「革命烈士家屬」,是指經規定機關批准,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製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的家屬。

「因公犧牲軍人家屬」,是指經規定機關批准,取得《革命軍人因公犧牲證明書》的家屬。

軍人在部隊患精神病退出現役後如何認定因戰因公因病性質

13樓:匿名使用者

乙個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你,實際上就在這位小戰士退役之前已經評定完畢了,退役以後民政部門是不可能再與在因戰、因病和因公方面去取捨的,只有在等級上會有再評定的可能。

2023年的《軍人撫卹優撫條例》已經對於因戰、因病和因公方面作了嚴格規定:

第八條現役軍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為烈士:

(一)對敵作戰死亡,或者對敵作戰負傷在醫療終結前因傷死亡的;

(二)因執行任務遭敵人或者犯罪分子殺害,或者被俘、**後不屈遭敵人殺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三)為搶救和保護國家財產、人民生命財產或者參加處置突發事件死亡的;

(四)因執行軍事演習、戰備航行飛行、空降和飛彈發射訓練、試航試飛任務以及參加**裝備科研實驗死亡的;

(五)其他死難情節特別突出,堪為後人楷模的。

現役軍人在執行對敵作戰、邊海防執勤或者搶險救災任務中失蹤,經法定程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對待。

批准烈士,屬於因戰死亡的,由軍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屬於非因戰死亡的,由軍隊軍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批准;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情形的,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批准。

第九條現役軍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確認為因公犧牲:

(一)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於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認定為因戰、因公致殘後因舊傷**死亡的;

(三)因患職業病死亡的;

(四)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工作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醫療事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現役軍人在執行對敵作戰、邊海防執勤或者搶險救災以外的其他任務中失蹤,經法定程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犧牲對待。

現役軍人因公犧牲,由軍隊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確認;屬於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情形的,由軍隊軍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確認。

第二十條

現役軍人殘疾被認定為因戰致殘、因公致殘或者因病致殘的,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撫卹。

因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之一導致殘疾的,認定為因戰致殘;因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之一導致殘疾的,認定為因公致殘;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因第九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以外的疾病導致殘疾的,認定為因病致殘。

在此建議你去參加殘疾軍人自己的**--殘疾軍人網;那裡有我們殘疾軍人相關優惠政策的文章,值得你去一讀。另外也可以與戰友們一道交流和溝通資訊

14樓:敬南煙

我是在部隊工作中患的精神病,有檔案資料,在85年退伍時部隊沒有檔案規定評殘,現地方不給評殘我該怎麼辦。

15樓:無刺仙人掌

患精神病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屬於《軍人撫卹優待條例》評殘的範圍,部隊在軍人醫療期滿後評定為1至6級殘疾等級,也就是說在部隊退役之前,人家部隊就給鑑定清楚了,你是因為因戰、因公、因病造成的,都發殘疾證,上面都有說明,地方是根據軍人的那個殘疾證評判。審定安置去向時,部隊除提供傷病殘退休軍人符合安置去向審定條件的材料外,還提供《軍人殘疾等級評定審批表》或《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醫學鑑定表》、《士官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醫學鑑定表》。

傷殘撫卹管理辦法,在部隊得了精神病,回地方後可以補辦評殘嗎? 70

16樓:

回當地可以補辦評殘嗎

17樓:哪吒搞笑動漫

軍人在部隊得了精神病,回地方後可以補辦評殘。

1、根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醫療終結後符合評定殘疾等級條件的,應當評定殘疾等級。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因病致殘符合評定殘疾等級條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係人)提出申請的,也應當評定殘疾等級;

2、根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因戰、因公、因病致殘性質的認定和殘疾等級的評定許可權是:

( 一 ) 義務兵和初級士官的殘疾,由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認定和評定;

( 二 ) 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和中級以上士官的殘疾,由軍隊軍區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認定和評定;

( 三 ) 退出現役的軍人和移交**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需要認定殘疾性質和評定殘疾等級的,由省級人民**民政部門認定和評定;

(四)評定殘疾等級,應當依據醫療衛生專家小組出具的殘疾等級醫學鑑定意見。殘疾軍人由認定殘疾性質和評定殘疾等級的機關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

3、根據《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未及**定殘疾等級,退出現役後或者醫療終結滿3年後,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係人)申請補辦評定殘疾等級,有檔案記載或者有原始醫療證明的,可以評定殘疾等級;

4、現役軍人被評定殘疾等級後,在服現役期間或者退出現役後殘疾情況發生嚴重惡化,原定殘疾等級與殘疾情況明顯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係人)申請調整殘疾等級的,可以重新評定殘疾等級。

傷病軍人滯留部隊的規定

18樓:海派思維

傷病軍人滯留部隊的規定是什麼,有哪些安置政策?各位,這是個難得的好題目,因為它涉及到的是個熱門話題。另外,這個話題也很接地氣,屬於科普類的題目。

軍人是神聖而且光榮的。傷病軍人更是為祖國,為人民立下過巨大貢獻的。所以,這個問題,小編得認真、慎重地回答。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小編我特意去查了相關資料,結果發現,傷病軍人滯留部隊,目前國家沒有明文規定該如何安置。

但是,國家歷來對他們都十分關心和愛護,要求採取有效措施把他們安置好照顧好。但隨著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導致大量傷病殘軍人滯留部隊,嚴重影響和制約了部隊全面建設。

在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有關部門針對傷病殘軍人移交安置的實際制定頒發《規定》,對妥善安置傷病殘軍人,促進軍事鬥爭準備,加強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有利於解決傷病殘軍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改善他們的安置條件,消除他們對移交安置的後顧之憂,不斷提高他們的生活生命質量,真正發展好、維護好、實現好傷病殘軍人的合法權益。

《規定》的出台,有利於進一步改進和規範傷病殘軍人退役移交安置工作,積極推進移交安置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設,為傷病殘軍人退役安置提供重要制度保證。有利於減輕部隊各級領導和機關負擔,把精力集中到抓好工作,推進部隊全面建設上來。有利於增強傷病殘軍人的光榮感和責任感,保持思想穩定,同時激勵部隊官兵自覺踐行當代革命軍人核心價值觀,積極獻身國防事業,有效履行使命任務,提高部隊凝聚力戰鬥力。

軍人在部隊患精神病退出現役後如何認定因戰因公因病性質

乙個因戰五級殘疾軍人回答你,實際上就在這位小戰士退役之前已經評定完畢了,退役以後民政部門是不可能再與在因戰 因病和因公方面去取捨的,只有在等級上會有再評定的可能。2004年的 軍人撫卹優撫條例 已經對於因戰 因病和因公方面作了嚴格規定 第八條現役軍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為烈士 一 對敵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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