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分手雙方說好的女方用了的錢分手時也給男方了現在男方要求女方回去不然就告女方

2022-08-19 04:32:31 字數 4518 閱讀 7615

1樓:匿名使用者

這男的是不是瘋了,還告女方,這種人離他遠點比較好

2樓:

什麼概念,男人威脅女人,不用理他。

男女雙方分手男方要女方回去要不然男方遇見女方好殺死女方

3樓:馨馨像花開

女人要學會保護自己,尤其面對渣男,不要一味無底線的退讓。

4樓:小的吃蟲

女方下次出門 要男方扶著她才行

男女交往中,男方私下給了女方一比錢用,分手後男方要求女方歸還,法律認為女方該還嗎?

5樓:匿名使用者

這怎麼可能還,你給人的錢又沒有借條什麼的,法律不會承認的。再說了,你情我願的東西你怎麼好意思呀,我覺得這是個等價交換。你禍害完人家又不要人家了人還沒跟你算賬呢,你還要人錢?

呸!這種行為很賤。

6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給了,那就是贈與,當然不能要回來了。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此期間男女雙方已訂立或成立婚約,那麼可視為基於結婚目的的贈與,完全是為了促成婚約的履行。對於這種附條件的贈與,當其目的不能實現時,不發生法律效力,所有權仍歸贈與人所有,即一般為男方。。反之,戀愛中的一般情況,則構成一般贈與,男方無法再主張歸還。。

男女雙方分手男方請吃飯的錢要求女方退還行嗎

8樓:焙賭

不用退,第一錢是自願給的,沒偷沒搶,第二,是處物件又不是結婚,沒有法律的約束

9樓:人人百歲網

退就退吧,也不差這乙份豪了

10樓:渾朝堅晴嵐

這要看男方是否是借錢而不是給錢、也要看男方是否追討~

男女分手,之前女的用過男方的錢,分手後女方需要還錢給男方嗎?

11樓:愛

這個要看男方吧,有的男的會要求你去還,有的就不提了,畢竟曾經相愛過,分手後再為這些東西鬧得不愉快,也沒有意思。

12樓:二二一點二三九

不需要。又不是借的。

男女戀愛,你情我願。

花多少錢都是自願消費。沒還的責任和義務。

13樓:wang呵呵

看當時你是以什麼原因用的了。如果當時你是借的,最好還給他,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14樓:著急老人

看看對方要不要了,如果要那你就給他點兒唄我要是吃飯了都吃飯了那就算了,看你用在哪一方面?

15樓:百度使用者

不用,在一起的時候是心甘情願的

16樓:歐洪順

這個是不需要的我覺得男的給女的花錢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情,我覺得不可以要回來了就算你要回他也不會給你

17樓:遺憾一生

看看對方給你要嗎? 要的話你就給 不要的話你也給 不能讓他瞧不起你

18樓:百度使用者

要看數額大小,如果花的太多還是要還一些。對方不要那是他的事。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要返還嗎?不返還違法嗎?

19樓:正平天王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不一定要返還,不返還不一定違法:

1、如果是贈與,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

2、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0樓:鄰家楠方姑娘

符合贈與條件的不需要返還,不符合贈與條件的需要返還,涉及到彩禮的需要返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八十五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贈與合同性質:

1、雙方行為。贈與合同須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贈與人有贈與的表示,但受贈人並沒有接受的意思,則合同仍不能成立,故與饋贈這種單方行為不同。

2、諾成行為。多數國家承襲羅馬法的傳統,規定贈與合同在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贈與物,即為諾成行為。

3、無償行為。除合同中雙方約定附條件的義務外,原則上受贈人並不因贈與合同而承擔義務,故為單務合同。

根據《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劉某(男)與范某某(女)自2023年相識並且戀愛。2023年2月,範某某提出要為二人的將來打算,要求劉某將存款交由自己保管。

劉某同意了,並將50000元轉賬給范某某,沒過一周,範某某將該筆錢返還給劉某。

兩人在日常相處中逐漸產生矛盾,爭吵不斷,範某某提出要劉某繼續將存款交給自己才願意和好。為了挽回這段感情,劉某在此後陸續將積蓄轉賬給范某某。

這段感情最終以分手收場。愛情沒了,劉某意識到自己還有錢在範某某那裡,便至其家中討要。被拒之後,劉某以范某某不當得利為由訴至鼓樓法院,要求判令其返還自己69000元。

法庭上,範某某辯稱其中19000元是劉某的贈予行為,他本人也有很多口頭和書面承諾,說這19000元不要了。

除此以外,分手後的一段期間,因為劉某每天去家中進行騷擾、威脅,導致自己不能上班,工作也丟了,所以範某某認為剩餘50000元是對自己的補償。

21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應當依據具體性質區別分析,如屬於支付彩禮的應當按條件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2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因為是屬於合法贈與行為。

23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原則上不需要返還,但如果數額比較大,應該返還。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能證明是以結婚為目的,給女方一些錢財,現在分手了,女方應當返還。女方不返還屬於民事糾紛,男方可以起訴,要求女方退回財物。

2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法通則》以及《婚姻法》的規定,如果是贈與的,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的,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縱橫法律網-廣東德城律師事務所-貴鑄律師

26樓:端木竹悅次愫

錢怎麼應該退!我為我女朋友也花了好多錢!如果分了,那是不可能要求退錢的!

那個女的說的對!!分手分對了,一下就看出人怎麼樣!!

男女戀愛期間,女方花男方十幾萬,分手後男方要求女方償還,不給就告

27樓:sunny晨児丶

中國的法律沒有明文規定說在戀愛中女方花男方的錢要償還,但是一旦上了法庭一般都是進行庭下和解,還錢得看女方的經濟實力怎麼樣,如果男方堅持要讓女方還錢,一般都是還個幾萬塊,不過戀愛中花了男方十幾萬塊?這是什麼戀愛啊?

28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花了男方的錢,怎麼才能要回來呢

29樓:仁著愛人

這不是談戀愛呀,這分明是騙錢財嗎,建議雙方坐下來心靜氣和談談,

男女情人分手要求女方還他所用的錢!問協議書咋寫?女方如果給男方錢

30樓:寶石王子新

抄寫這個未必能有用呀!實在不合適~處理妥當,既然分手了,就應該和過去來個一刀兩斷。都已經是前物件,如果不索性放下,只會出現剪不斷理還亂的煩人情形。

婚戀就是相互了解的過程,合適就繼續,合不來分手也是很正常的事。不要過分糾結,放開心,只要努力做好自己,緣分真正來了的時候,自然會找到屬於自己的另一半。

男女雙方分手後,男方要求將拍婚紗照的錢還給他,不然他來**,女方也同意還給他,這個協議該怎麼寫呢

31樓:超級

拍婚紗照是誰提出來的,誰提出的誰拿錢,婚紗照錢已給男方某某某

男女雙方交往期間男方送女方錢和手機,分手後男方要要回去 不還可以嗎

你好朋友!1 贈與的財物,是可以不還的,除非你願意 2 這上公升不到法律問題,這是民事問題。扔掉也不要給他,否則還有下乙個人上當。這男人真渣 交往的時候怎麼不說 逗 不還!如果是他送你的!你就不還!如果是你找她要的你就得還!我以前是還給對方了,因為顯得自己很高尚,哈哈 換不換是你的自由,可是你要是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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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特產或者知道對方喜好可以帶一點,但是不帶也沒有不周之處,因為是初次見面當然是著眼於認識為主。如果唐突送禮,反而顯得有點巴結或者讓對方以為很同意這門親事。當然要買啦 買幾瓶酒 幾條煙 什麼的就行了 沒聽說過要給男方多買禮物的。是家長見面,你是小輩,不是你去見對方家長,不用買 表示禮貌 要買的!見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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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就是要撫養費了,你還想起訴什麼,領證的,都可以離婚,更何況是沒證的,難道你不想要孩子,要起訴女方,要求她撫養孩子嗎,孩子不只是負擔,也是幸福,老了以後你就知道了 孩子是非婚生子女,是與婚生子女一視同仁。女方沒有經過男方同意,把孩子放在男方家裡,一走了之,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訴,就孩子撫養問題要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