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傷鑑定,怎樣才算工傷,需要鑑定嗎

2022-07-22 13:28:43 字數 3696 閱讀 1704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做工傷鑑定,

是鑑定不鑑定,公司無權決定,

你直接向勞動局申請,

你的情況可以評到10級上下。

2樓:匿名使用者

1、公司不給工傷鑑定你可以自己申請。

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第四條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按照你說的僅僅是腳骨折了,我對比了下《傷殘等級鑑定標準》應該構不成傷殘,當然權威結論還得是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意見。

怎樣才算工傷,需要鑑定嗎

3樓:

工傷亦稱「公傷」、「因工負傷」。職工在生產勞動或工作中負傷。根據國家規定,執行日常工作及企業行政方面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從事緊急情況下雖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以及從事發明或技術改進工作而負傷者,均為工傷。

需要去做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鑑定需要的手續

1、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文字影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3、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拒不舉證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

4、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5、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6、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口供記錄等)。

7、道路書、常住位址證明材料等(屬的)。

8、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傷員工委託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4樓:馮曉磊律師

回答您好

1.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2.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3.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等等。

更多2條

5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又稱為產業傷害、職業傷害、工業傷害、工作傷害,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傷害和職業病傷害。遇有工傷事件時,最好通過所在單位向勞動部門申報。由勞動部門認定。

6樓:手機使用者

我是黑龍江省九三局自來水公司員工,因抬水泥管腰扭傷直不起腰來,休養期間單位按病假工資發放,詢問單位領導,領導說你說工傷需要相關鑑定拿來,我才認為你是工傷。因為工作受的傷領導還這樣對待,真為以後的工作擔心,不能太工作狂了,使我積極性大減。

7樓:

工傷的條件,你上網查下《工傷認定辦法》 只要符合那幾中情況中的一種就是工傷。

不需要鑑定,鑑定是認定為工傷後評殘的過程。

8樓:匿名使用者

在廠子裡幹活傷著都算工傷,不過廠子裡肯定會把問題往你身上推,這是必然的

9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傷殘分10級,需要到權威機構進行鑑定!

急,關於工傷鑑定,我該怎麼辦?

10樓:律師嶽慶

你好!1、單位沒給你買工傷保險,建議你自己應當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若認定為工傷後,**所花費用應該由單位承擔。

2、認定工傷,經過**後,你的食指末節離斷或功能喪失,你可以繼續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鑑定,鑑定為傷殘後就可以要求單位給於相應的賠償。

3、具體規定可參考: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未參加工傷保險期間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11樓:就叫樹懶吧

你的情況應該應視為工作中負傷。其受傷理應由企業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你可以提出了工傷待遇申請,到當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處調查核實,予以認定為工傷。

具體賠償情況,也要去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處了解。

12樓:

私了就不談了。如果走法律程式,先在一年內,自己可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認定為工傷,然後就去做工傷鑑定,最後按傷殘級別賠償。

你的傷情,最多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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