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去債主家要錢,導致自殺觸犯法律不

2022-07-22 03:02:09 字數 4143 閱讀 4635

1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不算觸犯法律,這個自殺後果只能你舅舅自己承擔了。超出強制執行期可以說是你舅舅惰於行使權利的後果,你舅舅把這幾萬塊看得那麼重要,怎麼會不注意這些呢?法院下達判決是什麼時候?

看看是否有其他可能性。08年後的判決申請強制執行期限是兩年,而且還引入了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

2樓:匿名使用者

我記得有個人玩麻將 跟另乙個玩麻將的人吵架 結果這個人氣的出來麻將館的時候心臟病發作死了 ,最後法院判定跟他吵架的人故意說了極端激勵的話導致這個人心臟病發作 有間接責任要賠償七萬

3樓:匿名使用者

別做呆事,還是要通過法律手段處理,讓他賠償很難

4樓:養狗律師賈寶驊

如果乙個人去債主家要錢,導致自殺可能會觸犯法律。

這種方式可能涉嫌侵犯他人人身合法權利。可以通過向法院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的方式向對方要錢。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督促程式,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向債務人發出的限期履行給付金錢或有價**的法律文書。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式制定、修改並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總稱。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和國家的統治工具,可分為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等,從屬於憲法。

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並保護人民的利益。這是社會主義社會法律的基本精神。法律的基本精神既體現了國家性質,也反映了社會矛盾。

法律是最高的社會規則,掌控了法律就等於掌握了人類的命運。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應該由人民來制定,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應該被人民所掌握。如此才可確保國家性質的純粹性,調和社會矛盾的有效性。

法律的基本精神是所有權。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而不是統治階級統治人民的工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

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5樓:陽光花園云云

不負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you有點,但不大

別人欠我錢不還,我如果去他家自殺,他會負什麼責任

6樓:淮安浙江人

啥事也沒有,可能連帳也不用還了!

一、欠錢還錢,天經地義,有人賴帳,那就上法院告他。贏了以後,法院可以對他強制執行。

二、打官司,你要提供證據或親自出庭,這很重要,如果死了,對方更可賴帳不還了。

三、法律上要追究某人的責任,必須是其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依你所述,對方欠你錢,如果你到他家去自殺,這在法律上並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因為並不是只要別人欠錢,就必然會導致債權人到對方家裡去自殺的情形。因此,這只是你自己個人的選擇,雖然跟對方有一定的關係,但沒有法律上認定的直接的因果關係,對方對你的死沒有責任。

他的責任,仍然只是應該還錢的責任。換句話說,你死了也是白死,一分錢不值!而且你死了以後,反而可能便宜了對方。

因為你不在了,對方更可能賴帳不還了。況且,你如果死了,你的親人們怎麼辦?你的命難道這麼不值錢嗎?

到法院去起訴他,用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才是唯一正確的選擇!

7樓:

沒出息的玩意 我跟你一樣 但我想的是弄死他之後我在死 就怕連累家裡

8樓:南昌堯婭楠

不用負法律責任。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試想,債權人一要錢,債務人就要自殺,錢要不到,還要負法律責任,那麼對債權人而言法律的公平公正的體現在何處?他是自殺,又不是你殺的,最多道德上有損而已,用不著負法律責任。

債權人向債務人要債自殺在債務人家中債務人負法律債任嗎?

9樓:四川張培律師

債務人只有還款責任!!債權人是自己自殺的!!並且債務人還可以起訴因債務人的自殺造成房屋價值貶損!!

欠債人因受到逼債而自殺 債主不及時施救導致其死亡 在法律上犯了什麼罪 應當如何處罰?

10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不構成犯罪。

從犯罪構成上看,主觀上無殺死他的故意,也無有義務的過失。

客觀上無實施主動的行,也無有義務而不實施行為的情況。

因而是不構成犯罪的。

對於此種情況,一般要承擔道德上的責任。

但如果債主有教唆或慫恿欠債人去自殺,這就構成故意殺人罪。

視情節有三種刑期:

較輕的三年以上10年以下。

較重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惡劣的無期至死刑。

我上債主家要錢犯法嗎?

11樓:法律快車

債權人上門催收是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債權的一種法定民事法律行為,是債權人行使其合法民事權利的一種行為。但債權人應注意保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觸碰治安管理處罰法。債權人前來討債,有下列行為的,屬於違法行為。

入戶後,對居民實施人身攻擊,造成一定傷害;毀壞房屋財產,造成嚴重損害,或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非法脅迫居民或者非法限制居民人身自由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1、組織、脅迫、誘騙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或者殘疾人進行恐怖、殘忍表演的;

2、 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強迫他人勞動的;

3、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體的。

12樓:八三老人

如果沒有違法的行為就不違法。

13樓:勢碧白

你好上債主家要錢合法不,不給錢長住他家,等錢還清走人可以不

14樓:管東平大律師

廣州律師:

上門要債不違法

15樓:aabb天海星

你這樣說,你是債仔了吧!當然犯法了。

16樓:軒哥幫你解答

不犯法 ,點選右上角謝謝

數次要賬無果,債主在欠債人家中喝藥身亡,問欠債人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17樓:霍妙弓智美

數次要賬無果,債主在欠債人家中喝藥身亡,問欠債人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這個專問題,多數情況下欠屬債人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但是具體承擔多少,要看雙方在債主死亡中過錯的程度。

1、如果欠的數額比較巨大,時間已經很長,債主的生活因此已經受到了嚴重影響,嚴重損失或者有其他的問題(例如因為欠債已經導致夫妻離婚),多次討要未果,自殺時欠債人又沒有盡到必要的勸阻義務,甚至還有激怒債主的言行,則這個自殺的後果,主要是欠債人的過錯引起的,他對債主的死亡應當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

2、少數情況下,如果就是一般的小額債務,雙方也沒有大的爭議,但是債主脾氣很急,不還錢就要自殺,也無法阻攔,這種情況下,債主自己的過錯是主要的,欠債人如果盡到了必要的勸阻、制止義務並且有證據證明,那麼他一般不用承擔什麼責任,或者僅需要承擔比較小的責任。

3、如果欠債人因為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導致債主自殺,除了民事賠償責任,還涉嫌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且後果嚴重,應當從重定罪量刑。

以上回答供參考。

18樓:禹鳴都寄真

欠債還錢來、殺人嘗命天經地義的事,自如果有人借錢不還,債主要不到錢選擇到欠債人家裡自殺身亡。本人認為應該立案,借錢不還應該定性為詐騙罪,問題不大只要責令歸還欠款按詐騙罪判幾年就沒事了,這樣定刑也給借錢不還的老賴提個醒,借錢不還就是詐騙罪,如果出現了如小編所說,欠債不還,債主在要不到錢的情況下,選擇在欠債人家裡自殺身亡,這個性質就不一樣了,應該定性為詐騙製人死亡罪,案件相當嚴重了,欠債人要承擔更嚴重的法律,欠債不但要還清所久的債務,還要承擔因債務糾紛引起**的賠賞,和承擔詐騙至人死亡罪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如果欠債沒錢嘗還,可以查封欠債人的房屋產權對死亡家人的嘗還,可以以此案為典型案例,針對欠債不還的老賴,讓其感覺到欠債有風險,只有這樣才能從源頭上扼殺老賴猖獗,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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