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財產法,新婚姻法對財產是怎樣規定的

2022-07-02 04:56:44 字數 5280 閱讀 1962

1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公證只是效力大小的關係,也就是說經過公證的協議和沒經過公證的協議在法院認定上一般已公證過的協議為準,但並不是說不經過公證,協議就是無效的。只要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且是真實的意思表示簽訂的協議就有法律效力。

本案事實看不不是很清楚,從樓主的意思來看,男方在婚前買了一套房子,現在把他賣掉,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應該屬於該男子的個人財產。如果婚後該男子又獨自出錢買了房,且簽訂了協議,約定該房屋是個人財產的,那這房子也是男方的個人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3樓:帝國づ月長石

婚姻存續期間,男方單獨出資購買的房屋,可通過公正成為一方個人財產。

如確實是男方出資,則該協議有效,雖然是婚姻存續期間,但是屬於單方出資。最好通過公證處做財產公證,到時候就比較清晰。

4樓:

1、如果沒有協議是共同財產

2、協議有效,可以去公證。

5樓:喜事連連來好運

第乙個房子,如果他父母沒有明確表示送給你們雙方,那麼這個房子視為你們雙方,是你們的共同所有,參考婚姻法解釋2第22條第二款。第二房子不管籤誰的名字,只要你能證明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買的,就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但要提供證據。最好還是抓緊在房產證上改成兩個人的名字。

夫妻如果沒了感情,剩下的就只有金錢了。

6樓:鍾離玉芬柯癸

網上買禮物方便實惠,還時尚,我空間有詳細的網購步驟和技巧總結。

我在網購經驗比較多,網上的東西真的便宜很多,選購也很方便,我收集了很多熱賣好評的商品和店鋪,並做了統計排行,很多都是專家通過比較店鋪信譽和銷售記錄以及網友的評價,做出的排行榜,當然也有很多是我通過購買和網友的交流統計出來的,都是熱賣好評的,網購這麼多年了,現在才知道,原來這樣統計下,真的方便很多,現在分享給大家,當然主要是希望大家給我空間加加人氣,還有採納我的答案,讓我賺賺分^_^,**:

ydbai點com

(把「點」改成「.」複製到位址列訪問),那裡有我的超級經驗分享,有我總結的詳細購物步驟和購物心得,肯定對你購物有很大幫助!快去看看吧,登陸的人比較多,打不開,請多重新整理幾次.

o(∩_∩)o希望對您有幫助,希望採納我哦~

新婚姻法對財產是怎樣規定的

7樓:卜么da傘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8樓:k心安勿忘

婚前財產各自所有,婚後財產雙方所有。

2023年新婚姻法財產分割是怎麼規定的

9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惠州律師網頁鏈結

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10樓:匿名使用者

財產分割要遵循婚姻法的規定,即協商為主,共同財產平分割,個人財產不分割,最新的婚姻法解釋三對此問題做了進一步的闡明。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財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

《婚姻法解釋三》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第五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離婚財產分配,新婚姻法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

1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17 18條的規定,該草場是你父親贈予你的財產,且並沒有去公證處辦理公證說該草場只是贈予你個人的,所以,該三千畝草場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進行分割。2 也許有些人會建議你讓你父親現在去補辦公證,除非你家裡在公證處有關係,否則,我並不建議這樣做,因為此時公證出來的時間就是現在的...

婚姻法關於財產分割,新婚姻法關於財產分割的規定

1 女方有結婚證,就與男方是合法夫妻,小於老婆說 女方無權分財產 是不可能的。2 但女方要求分財產,不是因為什麼 在男方家生活20幾年 沒有功勞也有苦勞 說這個就是女方不是合法夫妻時的勉強理由,但你的情況是 她是合法妻子,有權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有權繼承丈夫的遺產,這是她法定的 正當的權利,不必...

新婚姻法一方過錯財產怎樣分隔,新婚姻法關於出軌怎麼分

婚姻法 及其相關規定中說明,過錯方在分割財產時要對另一方進行賠償,而在分割財產的時候也要求也照顧無過錯方。我國 婚姻法 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要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的。因此,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