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疑問是婚姻和感情問題本人30歲離異有一男孩判給男方離婚已經10年啦現在家裡介紹一男朋友

2022-06-16 18:56:46 字數 5616 閱讀 5543

1樓:pp粉浪漫

我認為你應該找個可以接納你孩子的男人過你的下半輩子,如果他只接受你而無法接受孩子,想必你們以後會發生更多的矛盾,孩子就是主導線。愛乙個人就要愛他或她的全部,他的做法是自私的,他沒有站在別人的角度去換位思考。如果換成是他有孩子,而對方沒有,我想他就不會說這麼自私又幼稚的話了,人都是有私心的,這點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既然你之前已經離婚10年,作為女人,除了在經濟和生活上獨立外,乙個人過日子難免對自己是不公平的,以後的路還長著呢,為什麼要放棄後面的幸福生活呢?再次選擇婚姻,也是給孩子乙個好的生活環境,本身這個家庭就已經不健全了,給孩子乙個完整又幸福的家,就需要靠你們新組建的家庭好好的經營和維持,這才是人生最幸福的,樓主你覺得呢?

2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是你生的,每個母親都疼愛自己的孩子!照顧孩子與前夫之間的感情無關!無可厚非!

和你男朋友商量一下,儘量減少看孩子次數。畢竟當孩子和自己的幸福產生衝突,也不能直接放棄自己的幸福。其實孩子對你和你男朋友之間的感情沒有影響,只是他心中會有個疙瘩。

正常的,是個男人都會這樣,更何況他沒結過婚。所以還是多溝通。希望他能解開這疙瘩。

只要讓你男朋友非常清楚,即使有這孩子的存在,也不妨礙你愛他。也不會減少對他的愛。不能放棄照顧孩子,是乙個善良的女人,而直接選擇男朋友答應他的條件,就是乙個狠女人。

孰好孰壞很明了。

努力後的結果會有兩種,一,他愛你這人,放下心中的結。要是能這樣,我相信你會更欣賞他。

二:他看不清這一點,不包容你的以前。即使在一起,以後你也會一直被動。{希望不會這樣}

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煩惱,更會有自己的幸福。離異10年還沒結婚,是該好好考慮考慮自己的終生大事了。祝你幸福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既然當出選擇要孩子,就對孩子有責任,你都撫養孩子10年了,再有不到10年孩子就要上大學成家,最起碼就可以獨立生活。這個男人要和你生活至少20年,如果他真愛你想對你好,他應該幫你養大孩子。我覺得無論何時你都不該猶豫選擇孩子,你離婚時已傷害孩子一次,不該為自己幸福再次傷害他!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男朋友真的愛你,那就會體諒你,並接受你的小孩,畢竟母子連心不是。?

如果夫妻感情. 不和,現在男方又不和女方離婚,間隔二年法院會不會自判離婚?並且有一男孩,會不會判給

5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中沒有關於自動離婚的規定,離婚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或通過法院判決離婚。

婚姻法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一方起訴離婚,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哺乳期後的子女,由雙方協議,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6樓:羅律師上海

一、訴訟離婚的法定條件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經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調解無效,會准予離婚

二、法律依據:《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 力或虐 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 賭 博、吸 毒 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7樓:河姆渡船王

不會自動判離,還是先調解,不成的打離,即條件判離,一方不同意視情況可能判離。除非男方無撫養能力,一般男孩歸男方

8樓:六道眾生

分居兩年的會判離婚,但比較難認定,分居兩年是指兩年彼此沒有性生活,所以起訴要準備好證據,男孩撫養會根據最有利於孩子成長的選擇確定期監護人,孩子滿一定年齡的話也會考慮孩子的意見

9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的,除非有一方提出來

自己未婚和比自己大十幾歲離異帶個十幾歲男孩的男人結婚,面臨的問題有哪些?請全面深入的分析,謝謝。

10樓:pp粉浪漫

我個人認為你太年輕了,這種事情在你們這個年齡段如果處理的不好後果也不太好說,現在的呢是屬於衝動型的,你自己覺得後媽這個角色你可以轉換的好麼?是要考慮到很多因素的,如果處理不當孩子的父親會不會責怪你,況且你又沒有帶孩子的經驗,搞不好會弄巧成拙。愛情固然重要,但是如果牽扯到婚姻裡的責任,我認為你這個年齡做不到,太年輕,不懂得怎樣去經營這種狀態下的婚姻生活,可能只會給你更多的麻煩。

所以勸你找個與自己年齡相仿的更適合你,除非你和他是真心實意的想和他在一起生活,那麼就要接受他的一切,包括他的孩子,要愛屋及烏。如果連這點都做不到的話,你還是放手從新追尋自己的幸福吧,不要耽誤了自己也拖累了別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僅供參考:

第一,他還會跟你要孩子嗎?

如果他不願再要孩子,那麼當他百年以後,你怎麼辦?

第二,你在他眼裡肯定沒兒子重要,不然他不會這麼晚不結婚,所以你要討好他跟他兒子,很憋屈,

第三,他兒子已經大了,你們的矛盾不可調和,你將承受無盡的白眼。

12樓:旺旺毛毛蟲部落

第一,你的家人同意嗎?

第二:小孩子能接受你嗎?

第三:男人的前妻和你男人不可能斷掉,因為有孩子,他們還會聯絡嗎?

第四:當你們老的時候你肯定特別受累,你得照顧你的男人,因為他比你大。

第五:老夫戰少妻,你男人心裡壓力大啊。嘿嘿,你知道我說得是什麼意思

13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跟你都差不多大,而且十幾歲的男孩兒會從心底裡排斥你,如果你跟這個男人結婚必然會要孩子吧,這樣你跟這個男孩兒的關係會更加尷尬。另外男人平均壽命比女的短大約10年,如果再比你大十幾歲,意味著他要比你早死大約25年左右。除非你是要傍大款這類的希望他死的越早越好,否則找個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必然最好,你想想,你正如狼似虎的年齡段的時候他已經60多了,你的需求它能滿足嗎?

找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比老頭兒好多了吧...

再就是說個現實點兒的問題吧,離婚必然是兩方面的問題,所以他或多或少在處理和愛人之間的關係問題上是有問題的。 至於什麼家庭社會方面的非議我就不多說了,上面的同志已經分析的很清楚了。個人感覺已婚離異帶個十幾歲的男孩兒,這種條件就算有錢一般也別去考慮,根本划不來的,除非你喜歡那種父愛的感覺,不過這很畸形!

14樓:沈天任

1、夫妻雙方年齡差異帶來的溝通不便。當然,如果你心理年齡比較成熟,或者對方心理年齡比較年輕的話,可以拉近彼此的距離。

2、孩子的排斥。十幾歲的孩子不會很容易接受你的,會天然的產生心理上的排斥。他可能會認為你跟他搶爸爸,或者因為你失去了自己的媽媽,而把你當成潛在的敵人。

你沒有生過小孩,更不容易揣摩孩子的心理,所以很難處理好你和他兒子的關係,因此還會影響到你們夫妻的關係。在大多數男人看來,老婆遠不如兒子重要。他和兒子的關係要比跟你的關係親密得多,這個也是你需要接受、但不太容易接受的事實。

3、他和前妻的關係。因為兒子的存在,他和前妻就不可能斷了聯絡。要麼你充分信任他,把他的前妻當成你們共同的朋友來看待;要麼就繃緊神經,每天疑神疑鬼,坐立不安。

當然你也可以眼不見心不煩,看了當做沒看見,聽了就當沒聽到,這需要非常強大的自我調節能力。

15樓:

首先就是瞎胡鬧,你有宋慶齡那樣的 心胸嗎?呵呵現在的人啊太不負責了!

16樓:

讓我想起了「晴格格」王艷~

17樓:匿名使用者

1、作為繼母的問題,孩子的教育,你教育與不教育都會有問題,左右為難啊。

2、男人的信任感問題,要是男方比較有錢,在世人的言論下,不排除男方對你感情信任度會產生疑慮。

3、孩子問題,將來結婚了,再要不要孩子。

4、年齡差距問題,由於年齡的差距,不知他能否陪你走完你想要的婚姻長度。

5、家人的認可程度,兩個人結婚真的是兩個家庭的結合,兩家人之間的親和力是後面婚姻很大的影響力。

能夠想到的就這麼多,在這裡還是要勸你好好的再考慮一下。

18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面臨的第一大問題是孩子接受你嗎?如何與孩子相處;

其次:這個男人可靠嗎,值得全面信任嗎?

再次:家人的態度接受嗎?

還有就是你自己是真的能接受嗎?能保證以後不後悔嗎?等等。。。。

離婚財產分割問題?我父母10年前就因為感情不和離婚 現同居 沒復婚 但是又有了共同財產怎麼分? 10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為什麼不好好說下你爸爸呢。。為什麼要想著他們離婚呢。。。你很希望他們離婚嗎??

真是的。。錢對他們來說有什麼用。。離婚又在一起說明他們很有感情。。

真是的。。怎麼做子女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參照夫妻共有財產劃分。

21樓:匿名使用者

(1)子女要以孝為先!對於你來說,第一件事要做的是盡量督促爸爸戒酒,如果不行就找親戚或村幹部來幫忙,再就是以他老了不管他為由@威@脅@他。第二件事要做的是努力勸合你父母,因為不論他們離婚不離婚,以後都還是你的父母,這是永不改變的。

如果離婚,你不但要兩邊跑、兩邊照顧,還要考慮自己的小家庭。法律規定,即使他們離婚,你也是要為他們兩人來養老的,否則他們就可以上法庭告你!

(2)如果父母離婚,財產分割有點麻煩,並且不好集中辦事並發展。

如果不離婚,你可以找村幹部或法庭以你父酗酒為由要求你自己來掌控家庭財權。

(3)如果確實要不能合了,家財也是你父母平分的。因為他們一直都在一起生活,那些財產都是他們共同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同居在一起是在2023年之後,所以就沒有事實婚姻這麼一說了,你父母從法律上來說也就是同居關係。至於財產你們只有協商。

還有農村的地要看土地使用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宅基地也一樣。補償款是給土地使用人的,沒有結婚就不算共同財產。搞到法院基本也是這個結果,只能適當補償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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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須要稱讚一下的,是你的自律性。非常的好,這是女孩子普遍缺少的,而你卻一直保持著。然後說說你和他,你是乙個適應了就不喜歡變化的人,你習慣了他在你身邊的照顧,所有當他把感情撤走,你會覺得那種好不再有了,所以為了讓那種好的感覺保留在身邊,你選擇答應他的要求也就是做他女朋友。實際上你對他並沒有萌發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