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不幹後不發工資

2022-05-31 13:46:47 字數 1397 閱讀 6314

1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根據法律規定,你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向勞動部門投訴,或到法院申請支付令,追索你的工資報酬。

2樓:瞬間的永恆

沒簽勞動合同如果超過乙個月到一年內,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給勞動者雙倍的工資,此舉就是為了懲罰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違法行為。

1.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關於不發工資的問題,可以找當地勞動局來舉報,或者去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樓:

1、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要工資,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3、關鍵就是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工資條、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證、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檔案,有乙個足以證明勞動關係)

4樓:屏海讀聯

那老闆怎麼答覆?

無合同?

給私人打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現在不發工資

給私人打工沒有簽訂勞動 合同,現在不發工資的處理方式是 一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從第二月開始計算。二 對於公司不發工資,你可以依據勞動法第38條中的其中一條以公司無故拖欠剋扣工資為由而被迫辭職,給公司郵寄被迫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不僅可以要求自己應得到的工資,還可以要求...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要提前多久,沒簽 勞動合同 離職需要提前乙個月嗎?

1 可以依據第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不合法 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 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

沒簽勞動合同需要提前辭職嗎,沒簽 勞動合同 離職需要提前乙個月嗎?

按照法律,試用期提前三天書面 形式提出離職申請,過了試用期 提前乙個月書面形式提出辭職就 行。用人單位不批准也可以辭職。用人單位也沒權力剋扣員工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 月不滿一年 最多11個月 未與 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 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如果用人單位違法勞動合同,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