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開不了,影響入職嗎,沒有離職證明能入職新公司嗎

2022-05-07 17:21:34 字數 5106 閱讀 6590

1樓:華律網

能。離職證明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避免招用與其他單位的員工,造成糾紛。因此並不是必需的材料,勞動者可以和單位協商簽署乙個承諾書,承諾與其他單位不存在或者已經解除了勞動關係。

2樓:小牛騎馬追火箭

離職證明開不了是會影響入職的。

離職證明也是許多單位在錄用新員工時要求其必須出具的證明。

因為《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很多單位為了避免此類糾紛及賠償責任,對沒有離職證明的員工在錄用時會十分慎重。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乙份書面材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3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不會影響,離職證明不是入職的必須材料,入職必備材料:有效身份證明檔案、任職資格證明檔案。離職證明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避免招用與其他單位的員工,造成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更多2條

沒有離職證明能入職新公司嗎

4樓:到永久

能離職證明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避免招用與其他單位的員工,造成糾紛。因此並不是必需的材料,您可以和單位協商簽署乙個承諾書,承諾與其他單位不存在或者已經解除了勞動關係,不會對受僱該公司任何的障礙。否則造成的損失後果由您自己承擔,造成單位損失,您賠償。

新公司,你只有開離職證明,否則日後有什麼福利待遇,也不會優先考慮到你,或者是有什麼衝突,這個是難免的。並且在你的個人檔案裡也不好記載。

不交也是可以的。關鍵是新的公司怕你還和別的公司有勞動合同關係,那樣有可能,上家單位以你出賣或洩露商業秘密造成單位損失,從而要求你或下家賠償。從勞動法律上來說,並沒有強制規定乙個勞動者不能和多個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乙份書面材料。

《勞動法》第九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這也引發了勞動者再次就業應持有離職證明書、原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書的社會議論和呼聲。

借鑑國際經驗,為維護勞動力市場秩序和勞動者的權益,本法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法定義務。

5樓:茉慈讀書

這個是要分情況來看的,不同的公司要求是不同。

我的閨蜜琳琳前一陣因為個人原因離開了原來的公司,沒有開離職證明。然後在老家附近找了一家新公司,為了讓新公司放心,她和新公司簽了乙份承諾書,保證已和原公司解除僱傭關係並承諾以後與原公司出現任何糾紛都自己承擔責任,因此幾天後就她入職正式工作了。

離職證明不是乙個必須的東西,只要你能證明和原來的公司已經解除了勞動關係,不會在以後造成糾紛,給新公司帶來損失就可以。

但是也有的公司要求的員工入職新公司要出具原公司的離職證明,這樣在入職新公司後才能享受新公司的各種福利,有優惠待遇也會得到優先考慮。否則只能被排除在外。

還有一種情況是這樣的:妹妹曾經在離開原公司後,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找到新公司,後來找到了心儀的新公司的時候,對方要求出具離職證明。可是原公司早已搬離了原址,妹妹也沒有其它的方式可以聯絡到原公司的人,最後無奈只能又換個公司。

這種情況就是離開了原有公司,暫時還沒有找到新工作,最後在離職前應把離職證明開好,這樣防止新公司需要,而你又沒有開出的情況發生。

如果提前找到了新公司,那麼一定要了解清楚新公司對於即將入職的員工的要求,早做準備。

那麼作為新員工入職後有哪些注意事項那?

第一,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第二,見到領導同事要主動熱情的打招呼。

第三,認真工作,不在工作時間聊天打遊戲。

如果我的回答您感到滿意,希望您給我點個贊,謝謝。

6樓:春樹說法

我沒有離職證明能找新的工作嗎?

7樓:蒼洱白子

如果沒有與前乙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和辦理社保的,那麼可以入職新公司的。但簽訂勞動合同的,入職新公司,一定要提供離職證明的。

8樓:安徽專公升本嚴老師

能啊,我就是沒有離職證明,也入職了啊。

離職證明不開能不能入職

9樓:濤聲海韻

可以要求單位出具離職證明,這個是單位的義務。

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和退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不退,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因此,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很重要,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也是與單位明確解除勞動關係的程式。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0樓:春樹說法

我沒有離職證明能找新的工作嗎?

離職證明開不了。。影響入職嗎

11樓:華律網

能。離職證明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避免招用與其他單位的員工,造成糾紛。因此並不是必需的材料,勞動者可以和單位協商簽署乙個承諾書,承諾與其他單位不存在或者已經解除了勞動關係。

12樓:小牛騎馬追火箭

離職證明開不了是會影響入職的。

離職證明也是許多單位在錄用新員工時要求其必須出具的證明。

因為《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很多單位為了避免此類糾紛及賠償責任,對沒有離職證明的員工在錄用時會十分慎重。

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後必須出具的乙份書面材料。

離職員工可以向人力資源部申請填發離職證明書,人力資源部發出的離職證明書只證明離職員工的受僱日期、職位及其離職原因。一般被開除的職工是填發開除證明書而不填發離職證明書。

13樓:匿名使用者

回答不會影響,離職證明不是入職的必須材料,入職必備材料:有效身份證明檔案、任職資格證明檔案。離職證明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避免招用與其他單位的員工,造成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更多2條

14樓:楓糖六月天

關鍵看新公司是否有強制的要求?如果有,且提前告知過你,而你又沒有開,那肯定會有影響的。

尤其是這幾年,越多越多的企業在新員工入職的時候,需要提供上一家雇主開具的離職證明。有些求職者不注意,不在意,結果產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那為什麼需要提供離職證明呢?

第一,新雇主可以通過離職證明檢視候選人的工作情況是否真實?

離職證明上會體現候選人的工作崗位和title,會體現候選人入職到離職的準確時間節點。新雇主從這些資訊上就可以去核准候選人在面試的時候所陳述的一些工作履歷是否真實可信。

第二,新雇主可以通過離職證明判斷候選人與前雇主的僱傭關係是否已經正式解除?

有些候選人,可能與前雇主的僱傭關係都沒有正式解除,就跑出來找新工作。比如說,候選人儘管提交了離職申請,但前雇主因為種種原因還沒有批覆,而這個時候候選人就準備到新公司求職了。還有,有些候選人可能會身兼數職,可能會腳踏兩隻,甚至多隻船。

這個情況,無論對前雇主,還是新雇主都是一種傷害。

第三,新雇主可以通過離職證明檢視候選人與前雇主是否存在勞務糾紛?

有些候選人,與前雇主產生了一些勞務糾紛,孰對孰錯我們不會深究,但不管怎樣,新雇主肯定會非常介意。這其中最常見的就是競業協議,如果候選人跟前雇主存在競業協議,而候選人並沒有在競業協議規定的時間之外出來求職,那前雇主很可能會追究其相關責任的。如果新雇主貿然錄用了候選人,那很可能給公司帶來麻煩。

所以,綜上所述,離職證明還是很有必要且重要的。當然,如果新公司沒有強制要求你提供,那就另當別論了。

沒有離職證明能入職嗎,無離職證明可以入職嗎

能。離職證明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避免招用與其他單位的員工,造成糾紛。因此並不是必需的材料,勞動者可以和單位協商簽署乙個承諾書,承諾與其他單位不存在或者已經解除了勞動關係。無離職證明可以入職。離職證明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證明與其他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避免招用與其他單位的員工,造成...

離職證明必須要開嗎

要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是的,離職證...

檔案中入職單位和離職證明中單位不一樣怎麼辦

你這樣,找到那家單位,找到自己的合同,看看是不是勞務派遣的,有時候有些人事不懂,所以合同和繳納社保沒有保持一致,一般來說都會保持一致,但是很多勞務派遣公司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你去和原來那個單位核實一下你的用工型別,處理一下就好了,問題不大!最好處理下,或者要單位給你開相關變更證明。不然後期你要用到檔案...